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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扯紙

    首先得看本人意願,如果承包期到了,自己還想繼續承包,2005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的《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七條明確規定:“承包合同約定或者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記載的承包期限短於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期限,承包方請求延長的,應予支援。”目前,你現在承包了十年,現行《農村土地承包法》並未對荒山的承包期限作出明確法律規定,但答主查詢了相關政策檔案,發現在1993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的《關於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規定了承包、租賃、拍賣“四荒”使用權,最長不超過50年。也就是說,你本人想繼續承包,則可以和村委會協商繼續承包,村委會不同意的,你也可以請求延長承包期限。

    如果你本人不想承包,或者最終因承包費等問題導致無法承包,關於承包荒地內的樹木歸屬和處理問題也應當分別討論。根據《合同法》規定,承包合同到期,雙方之間的合同關係解除,關於承包荒山上所種樹木的相關問題,應首先看合同約定,合同有約定,且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從其約定,也就是說按照合同辦事。也就是說如果合同約定,承包合同到期,承包人必須將土地恢復原狀的,那麼你所種植樹木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清理。如果合同沒有對此進行約定,你所種植樹木的所有權肯定是歸你本人,該處荒地如果沒有被其他人繼續承包,答主認為,因為土地性質是荒地,不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承包人完全可以讓樹繼續存活,如果荒地已經又承包給其他人,那麼你可以與新承包人協商將樹木賣與新承包人,或者從新承包人處承包,如新承包人不同意,那也就得將樹砍掉賣掉,以換取收益了。

  • 2 # 農村小小李

    如果村子裡面沒有別的利民建設投資,也沒有出現有關部門的徵收利用,那麼毫無疑問你現在一方面要做的就是,積極和村委協商,和村民代表說明實際情況,爭取儘快簽訂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另外一方面很現實的說,找個中午晚上的時間,把大家叫出來一起吃過飯聯絡加深一下感情,這並沒有什麼不妥,租金該怎麼著怎麼著,吃飯是吃飯,這是兩碼事,在農村生活並不是說請人吃飯就是,丟面子就是買人帳,我們都是成年了應該學會社交,學會如何在農村生活。

    如果是因為你得罪了村委的具體一個人,他在從中作梗,那麼你也不要害怕妥協,把問題和矛盾尋找一箇中間人說清楚,化解開來,一般鄉里鄉親的只要你賠個不是,沒有人會把你往絕路上逼,但是如果對方執意要趕走你,你完全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去走,競爭競標,不是村委一個人就能說了算的,凡事都怕認真,只要你認真起來,正義絕對會伴隨著你。

    其次,相處交往這種事情,不要等到事情到頭上,才想著請客吃喝加深感情,平日裡面沒事的時候,聚聚喝點多順其自然的事情,沒有什麼不妥,鄉里鄉親的你實在做人,大家也會以禮待之,相反你平日裡面,見了大夥一隻煙都不捨得讓人,那麼地租給誰都是租,憑啥同樣的租金一定要租給你?

    最後,按照我們這裡籤合同來說,大都會在合同後面寫上一句,具有優先承包權,租地的只能不租不能被趕走,租金隨行就市,我不知道你們哪裡是否行的通?

  • 3 # 這個夏天天氣很涼

    您好,這種情況,你應該在最初簽訂合同的時候就要寫明,合同到期時,優先選擇自己再續合同期限,這樣是比較好的!因為你要先寫斷後才不亂,不然自己辛苦栽種的樹木到了成熟的時候,卻為合同到期而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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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這兒就有一個正面案例,他承包了村裡一個1000畝左右的荒山進行油茶種植,在與村裡簽訂合同的時候就寫明瞭:合同到期後,有優先承包權!就這一項條款,就說明了他有先見之明!

    回到你的問題,如果你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註明了有優先承包權,可能就好解決了!

    相反,如果剛開始沒有做好相關合同內容的簽訂,你可以提前一個月跟村委做好商量,看看能不能繼續承包合同,就一般情況來說,村委為了村裡的發展,一般都會同意繼續要你承包的,因為,這樣也會跟村裡帶來一定的效益的!此外,一定要跟村裡面的村民和村委成員搞好關係。當然,不是要你去送什麼金銀珠寶去搞好關係,而是能夠給村民留下好的印象!

    最後,在簽訂相關合同時,有條件可以諮詢相關從業人員,這樣可以減少麻煩!

  • 4 # 寮國古樹純枓茶

    荒山承包十年也只有你,十年太短,種什麼也起不到經濟效益,剛好效益有點合同又到期,加上現在地方上吃閒飯的多,看不得別人發財的人,你自己想想十年誰會去承包。

  • 5 # 大江東去723

    如果你家有地,在四月份或者九十月份,挖出來,移栽到自己地,密度大一些。荒山就是荒山,要接受這個教訓,再發包的時候 ,必須二十年以上,否則不要。密度大一些長的慢,但是你避免了自己的尷尬身份,這是唯一一個正確途徑.。

    現在有一種用五零做動力源的刨樹機,不貴二千左右 ,你不是砍伐,你是移栽誰也攔不住你。如果自己沒有地趕快 承包別人的地,三五年估計你就能把這些苗木處理完。

  • 6 # 寧夏金銀川

    十年租金肯定會有一個大的變動,所以這個時候你應該自己主動,尋找村委和村民代表,把租金漲到和你們附近租金一個相同的高度,按照你們當地租賃荒山最高的租金,重新簽訂下一輪合同,千萬別想著沾集體便宜,一個村子那麼多人,你不可能都面面俱到地維持好,所以你首先要做的就是別給人留下口舌,讓人有找麻煩的幾乎,哪怕你是村長的兒子,村支書的孫子,這一點也要做明白,不然一旦有事吃虧的還是你自己。

  • 7 # 徐元林

    有三結局:1、捶胸頓足,識倒黴吧。當初不該承包荒山栽樹。2、延長續租,繼續投入,但沒意義,樹不能隨便砍伐,需林業局批採伐證,並繳納足夠管理費,勞命傷財,虧本買賣。3、續包不成,捐給村上,離開別再投入了。

  • 8 # 伊語天馬

    不知提問題的這位兄弟在當初簽訂合同時怎麼簽訂的。?按照我們與村委會簽訂合同的經驗是,荒山是村委會的,但是荒山上的樹木應該是你的。我認為可以做如下處理:

    一、上策。與村委會協商解決,在荒山上種活樹,是非常不容易的事,可見你是個吃苦踏實的實幹家,你做了改善環境、造福社會的大好事。裡面傾注的心血精力、投入的資金是未從事林業勞動的人無法想象到的,林業跟農業不同,是長期投資、見效最慢的行業。你可以給村委會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實事求是講述在荒山上種植的艱難,讓他們認清並知道你的艱辛,得到他們的同情和支援,續簽合同。

    二、中策。如果村委會不續簽合同,你可以到鄉政府反映你的困難,得到他們的支援。若他們也置之不理,實在不行你就到現林業部門如實反映情況和困難,樹木歸林業部門管理,現在國家高度重視環保、綠樹等工作,可以得到縣林業部門的協調來續簽合同。

  • 9 # 三寶小乖貓

    首先,這個樹的買賣週期10年應該可以出手了,你這要是陸陸續續種植了10年,估計要遇到麻煩。其次,不知道你這是種的是什麼樹,如果是果樹,你應該賣了好多年了,現在的果樹慢點的也就3年可以掛果了,如果是賣木頭的,10年也差不多了。第三看跟發包方的關係,一般是村裡,但是如果沒出現價值的時候,你的承包費用應該低一些,一旦成型,無論是誰都會覺得這塊地升值了,再談續約的話肯定要漲了,能承受就繼續續約,不能承受伐樹賣了,多說一句,即便是自己種的樹也要去鄉鎮辦理伐木證,不然會觸犯法律

  • 10 # 賈雨朋

    這是牛人,承包十年期限還敢種樹木?除非有非常穩定的渠道,在承包期限到來之前能把樹木賣掉,要不然事情就非常難處理了。承包的土地到期了,要不被收回土地,要不續包,等著坐地起價,這兩個手段任何一個都對承包人不利。在這兩種方法裡面優先選擇續包,即使坐地起價儘可能的把價錢談低,還有一點就是預計苗木的可出售時間,尋找銷路,壓縮續包的時間年限;如果續包談不攏,就只能被收回土地了,這個不是一個好結果,現在當務之急就是尋找銷路,把苗木儘快處理掉,賣多少算多少,承合同到期後儘量的拖延時間,為處理苗木爭取時間。個人見解。

  • 11 # 遠景樓三農

    〖具體問題〗"老小子458"提出:本人承包村委荒山,有承包合同,經過十年辛苦,種的樹也活了,承包期也到了,後續該如何進行?

    一是續簽承包合同。林業(樹子)投入大見效慢週期較長,承包方可與發包方協商,做好情況彙報,以期取得發包方的理解支援,就新的承包期及費用等條款充分討論形成共識,雙方簽訂新的書面《農村土地承包合同》。這是上上策。如果有別的業主競爭,原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規定享有優先權。這一次就要總結經驗充分吸取教訓,承包期的確定一定要考慮產業發展因素,且留有餘地。

    二是解除承包合同。由於各種因素,承包方和發包方就續簽合同談不攏,無法達成一致的,承包方應當按照《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約定兌現承諾,到期退出承包地,不得無理取鬧。同時,雙方要按照合同相關條款規定,對已成活林木進行處置,要麼移栽,要麼協商補償,要麼來栽去丟。

    三是糾紛處置。如果到期後,特別是在成活樹子產生糾紛,雙方應互諒互讓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請求鄉村調解解決;不願商調解或協商協調不成,可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12 # 何風春217

    你承包村裡荒山10年到期,你再續合同可能就得漲點價了因為山上同過你的經營你不包以前的投入就瞎了,想承包就得很好的溝通。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年紀輕輕就得了尿毒症拿什麼養活自己,看一會電腦都能睡上一天,做什麼能養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