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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in698
車輛型號:指製造廠對具有同類型、品牌、種類、系列及車身型式的車輛所給予的名稱。車輛車輛編碼的內容有五部分:
1、企業名稱代號用2位漢語拼音表示。如: CA表示一汽、EQ表示二汽、BJ表示北京、NJ表示南京。
2、車輛類別代號用1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用1表示載重汽車;2表示越野汽車;3表示傾卸汽車;4表示牽引車;5表示特種車; 6表示客車(大、中、小);7表示轎車;8表示掛車;9表示半掛車、加長貨掛車。
4、產品序號用1位阿拉伯數字表示。用0、1、2分別表示車型的改動及改型情況。
5、企業自定代號。
一、國家標準蓄電池
以型號為6-QAW-54a的蓄電池為例,說明如下:
1. 6表示由6個單格電池組成,每個單格電池電壓為2V,即額定電壓為12V;
2. Q表示蓄電池的用途,Q為汽車啟動用蓄電池、M為摩托車用蓄電池、JC為船舶用蓄電池、HK為航空用蓄電池、D表示電動車用蓄電池、F表示閥控型蓄電池;
3. A和W表示蓄電池的型別,A表示幹荷型蓄電池,W表示免維護型蓄電池,若不標表示普通型蓄電池;
4. 54表示蓄電池的額定容量為54Ah(充足電的蓄電池,在常溫以20h率放電電流放電20h蓄電池對外輸出的電量);
5. 角標a表示對原產品的第一次改進,名稱後加角標b表示第二次改進,依次類推。
注:①型號後加D表示低溫啟動效能好,如6-QA-110D。
②型號後加HD表示高抗振型。
二、日本JIS標準蓄電池
在1979年時,日本標準蓄電池型號用日本Nippon的N為代表,後面的數字是電池槽的大小,用接近蓄電池額定容量來表示,如NS40ZL:
1. N表示日本JIS標準;
2. S表示小型化,即實際容量比40 Ah小,為36Ah;
3. Z表示同一尺寸下具有較好啟動放電效能,S表示極樁端子比同容量蓄電池要粗,如NS60SL;
4. L表示正極柱在左端、R表示正極樁在右端,如NS70R。(注:從遠離蓄電池極樁方向看)
到1982年,日本標準蓄電池型號按照新標準來執行,如38B20L(相當於NS40ZL):
1.38表示蓄電池的效能引數。數字越大,表示蓄電池可以儲存的電量就越多。
2.B表示蓄電池的寬度和高度代號。蓄電池的寬度和高度組合是由8個字母中的一個表示的(A到H),字元越接近H,表示蓄電池的寬度和高度值越大。
3.20表示蓄電池的長度約為20cm。
4.L表示正極端子的位置,從遠離蓄電池極柱看過去,正極端子在右端的標R,正極端子在左端的標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