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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理得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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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波弟55
“丁克”一族現在的社會不為新鮮事,很多夫妻為了事業,為了自由,選擇不生孩子。這是夫妻雙方達成共識的。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有權利決定自己的生活方式。想生小孩就生,不想生也可以不生。
現在的人們獨立人格的意識越來越強,選擇丁克的人也越來越多。除此之外,現在生孩子的確需要很高的成本,從生下來的尿布奶粉到長大的讀書上學,說不定以後還要給他們攢錢買房。有了孩子就會大大降低自己的生活質量。
很多人也會覺得如果不能給自己的孩子很好的生活條件,那不如不生。所以現在的年輕人不想生孩子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生得起養不起也是很難受的一件事。
當然,也有的人一開始想丁克,過了十幾年以後又想要孩子了,人的想法會隨著時間的變化、年齡的增長以及身邊事物的影響,而發生轉變的。個人認為,如果想婚姻繼續下去的話,應該和丈夫好好溝通,傾聽他的想法,適當改變自己的想法,不要一意孤行,婚姻的經營,不是一個人說的算的,要兩個人配合才行。婚姻的保鮮很重要,孩子的出生,會增加你們之家的親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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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瑞士蓮
結婚也不一定要生孩子。
“丁克”一族現在的社會不為新鮮事,很多夫妻為了事業,為了自由,選擇不生孩子。這是夫妻雙方達成共識的。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有權利決定自己的生活方式。想生小孩就生,不想生也可以不生。
現在的人們獨立人格的意識越來越強,選擇丁克的人也越來越多。除此之外,現在生孩子的確需要很高的成本,從生下來的尿布奶粉到長大的讀書上學,說不定以後還要給他們攢錢買房。有了孩子就會大大降低自己的生活質量。
很多人也會覺得如果不能給自己的孩子很好的生活條件,那不如不生。所以現在的年輕人不想生孩子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生得起養不起也是很難受的一件事。
當然,也有的人一開始想丁克,過了十幾年以後又想要孩子了,人的想法會隨著時間的變化、年齡的增長以及身邊事物的影響,而發生轉變的。個人認為,如果想婚姻繼續下去的話,應該和丈夫好好溝通,傾聽他的想法,適當改變自己的想法,不要一意孤行,婚姻的經營,不是一個人說的算的,要兩個人配合才行。婚姻的保鮮很重要,孩子的出生,會增加你們之家的親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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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君有戲言
生不生孩子當然是女人一個人的權利,不過你得在嫁人的時候就得跟男人說明。
如果當時沒有說明,那嫁人後就是夫妻兩個人的選擇了。
既成夫妻,萬事都是以商量和溝通解決家庭事務。
否則很難過得下去。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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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5818247859
雖然現在是新世紀,是自由世界,但是世界上有些事還是要尊巡人類的基本生存之道的,就比如提問者提到的生不生孩子是不是女人的權力?還是夫妻之間的選擇?在我看來都不是,而是義務,義務相信大家都知道是什麼意思,除非小孩或者文盲不知道義務是什麼。義務它不需要強制你,而是你完全自覺的去做。而男人娶女人的目的從人類社會以來一直就為了新生命的誕生而結為夫妻的,是為了人類的星火相傳而結為夫妻關係的。男人娶女人結為夫妻而產生新生命這就是人類的基本生存之道。所以夫妻之間是否生孩子不是女人的權力也不是夫妻之間的選擇,而是義務,重要的事說三遍,義務義務義務。當然我開頭就說了義務沒有強制你生孩子,當然我也說了男女結為夫妻從而產生新生命就是人類的基本生存之道,而你卻違背基本生存之道而為之,實則是反人類之行為。所以在夫妻之間是否選擇生不生孩子的重大事件上要三思再三思,切莫做後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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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碰碰撞
生不生孩子是兩個人的權利。一定是要經過家庭協商達成一致才可以。如果男方想生孩子,女方堅決不生,男方思想工作做不通。一個是夫妻關係不和,嚴重的可能導致離婚,因為男人如果他一定要要孩子的話。
女人想要孩子,男人不要,這個問題,相對好解決一點。一般男人會滿足女人的要求的。因為生孩子女人畢竟承擔的多隻有多,但是孩子出生之後,如果他還不能改變他的觀點,很可能不喜歡這個孩子,對孩子的成長有影響。
所以生不生孩子,不管從法律講還是從咱們生活對孩子的影響,講,都必須是夫妻兩人協商一致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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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嘟嘟寶寶成長記
生不生孩子應該是兩個人商量後的選擇。孩子是兩個人愛情的結晶。一個人也生不了啊!
如果確實不想生,那應該是兩個人在結婚前就達成共識的,免得婚後婚姻家庭觀念不同天天吵架。
否則結婚,生子,共同養育孩子是雙方的家庭責任和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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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樸實無華小燈泡
既然兩個人結婚組建了新的家庭,那所有事情就都不是一個人可以決定的,至少雙方要好好商量,如果婚前男方同意不要孩子那還好,如果婚後才說那應該算是一種隱瞞欺騙吧,生理結構賦予女方生孩子的權利,如果男方想要而女方不想要孩子,那你們就不要結婚啊,還想結婚享受兩個人的甜蜜,還不想要下一代,那你不感覺對想要孩子的男方很不公平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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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如今不受嗟來食
當然是夫妻兩個人共同的選擇。
既然已經結婚,很多事情,彼此之間就應該彼此協商,共同做決定。
其次,生孩子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如果你覺得條件還不沒達到,可以和你老公說清楚,緩一緩也是可以的。
最後,婚姻是相對自由的,因為夫妻雙方不僅有權利,更有彼此應該承擔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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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阿狸愛講話
單看一個人的話,其實是女人的權利,因為生不生由女人自己做主;但是,從一個家庭的角度出發來看,其實是夫妻的選擇,因為不管生與不生,都是夫妻兩人共同商量的結果,無非是丈夫尊重妻子的意願或者是妻子為了滿足丈夫的願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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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符號哲學
不生孩子無所謂,重要的是要得到兩個人的支援,如果兩夫妻都有默契那就無所謂,我結婚前結婚後都有跟我老公討論過這個問題,如果我們沒有小孩怎麼辦?我們都認為有了小孩是錦上添花,沒有可能會有點遺憾,但也僅僅只是遺憾,不能因為一個不存在未知的小孩影響兩個人之間的感情還有生活,沒有小孩我們可以花更多的錢個時間去享受生活,我有足夠的錢的養老,生小孩也不是為了養兒防老,如果真要有了我們也會很高興的迎接它的到來,所以生不生小孩沒有對錯問題是要得到對方的認同,不能單方面說生或者不生,這對對方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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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一切都是逗號
如果是一個人生活撫養,那是一個人的權利。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並兩個人都要對孩子的成長負責任,那當然應該是兩個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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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 菇涼,你D妝 竇太濃了🎀
是兩個人的事,畢竟不生孩子是大事,應該要兩個人商量,我個人覺得可以晚兩年生,先體驗下“丁克”之後再決定生還是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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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自有天下
生不生孩子是女生的權利,但是也應該是兩個人的選擇。每個人都會有很多種種身份,每一種身份都有這個身份需要盡的責任和義務,作為子女,應該承擔子女這個角色的責任和義務,同樣作為妻子,肯定也有屬於妻子這個角色應該盡的義務和責任,雖然這個義務和責任並沒有強制規定應該怎麼做,就像沒有法律規定女人必須要生孩子,但是作為人妻,這是一個家庭的事,甚至是一個家族的事,妻子雖然有決定生不生的權利,但是生不生這個決定如果是兩個人或者是一家人商量後的選擇和決定,我想可能會更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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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曉天律師
是男女雙方個人的權利,也是夫妻二人的選擇。
倒推就可以了,孩子生下來,撫養義務是雙方的義務還是女人一個人的義務。
是吧。
我是曉天,關注於提供上海地區的家事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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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小慫慫慫慫包
生不生孩子是女性的權利!我們的身體都是自己的,但是對於生不生孩子,那就不只是一個人的問題,關乎到夫妻雙方的感情之外,還有那個作為新生命的孩子。生孩子也要考慮到能不能照顧好教育好一個孩子,雖然生不生是權利,但是如果決定生那麼還要考慮生下來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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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袁聰
生不生孩子不是女人專一、唯一、獨特、獨有的權力,生不生孩子不是女人單方面說了算數,而是男人和女人雙方共同的權力。
只能說是女人生理功能、生殖效能的專利,是因為男人的生理功能、生殖效能天生、天然不能懷孕生孩子。
生孩子不存在夫妻雙方所謂的“選擇”的說法和概念,而是責任、義務和擔當。如果你們的父母,也象你們這樣當初不選擇生孩子,哪有你們有資格在這裡談論所謂的“選擇”生不生的言行和權力。如果夫妻雙方都是所謂的“選擇”不生孩子,個個不生孩子、人人不生孩子,我們這個人類社會不出100年,就會消失消亡殆盡,地球上也許沒有人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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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使用者1245452217471
生不生孩子是女人一個人的權利,同時也是夫妻二人的選擇。一個女人生不生孩子,這對女人來說,很難行使權利。結婚生子是自古到現在,上傳下教的必不可少的事,但現實生活中,確有女人想生不想生孩子的案例。生不生孩子,當然是夫妻二人的選擇這最合理喲!夫妻二人異地他鄉,走到一起,本來就是二人的選擇,那麼到一起後,可以選擇生不生子,但自從有人類一來,結婚生子是必然的,不然生兒防老,割谷防飢的這句話不存在,而且地球就沒有人類了,那就人類不存在了,也就什麼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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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糖糖鄉下生活
生不生孩子是一個家庭裡的事,需要2個人商量!假如是第二胎的話,沒有人幫忙照顧孩子!女人要承擔做媽媽做妻子的責任,而男人還是原來那個下班回家等吃等喝的人!女人完全可以自己做主!選擇生還是不生!
回覆列表
當女人只是女人時,生不生孩子是她一個人的權利;而當女人是妻子、或者一個有人愛也愛著對方的愛人時,生不生孩子就是兩個人的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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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女人選擇生不生孩子的理由可以有各自不同原因,但除了個別生理因素外,基本都是出於女人自身需求來選擇的。
這種需求可以是為了保護完美的身材、維持儘可能長的職業小環境、追求純粹的2人世界等等而選擇不生孩子,也可以是為了完善女人人生本性的全部、為了製造更多親情關愛的小環境、也可以就是為了養兒防老等等而選擇生孩子,有條件的化還要多生幾個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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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社會物質環境在進步,生育技術更發達,想不生的節育/絕育與想努力生的試管嬰兒等技術都更加完備,但是否生孩子這個問題自從女權意識啟蒙後卻仍未解決。
根本問題是,生養孩子是否是女性人生的必須內容、不生孩子是否能給與女性更多的自由解放還是更多的精神負擔,等等。
對這些問題的不同認知深度,必然會導致不同的行為模式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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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是否生孩子的問題上,現代社會裡男性相對來說是弱勢群體,只要不是男權意識濃厚的家庭裡、或兩性關係裡,男人對是否生孩子的選擇權、決定權都是弱於女性的,至少是要在女性選擇之後才有選擇機會的。
所以,是否生孩子的問題,在超出女性本能之上的有意識選擇,往往更代表了女性意識對現代社會家庭關係、夫妻關係、親情的理解層次和處理能力。
從這個角度說,是否能處理好生孩子選擇的問題,代表著一個女人是否能更好處理家庭問題和選擇個人幸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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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說,生不生孩子是夫妻雙方的權利。
但現實中,生不生孩子的權利選擇是有現後順序的,女性必然因生理原因具有天然的優先選擇權。
無論選擇生還是不生,幸福與否的事例都比比皆是。
但如何選擇,還是能體現出女性自身意識層次和追求幸福能力的高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