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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現實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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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擬上
不矛盾,分相關及不相關,相關點有兩大區別,
一:正確的事有正確的做法
二:錯誤的事也有正確的做法
一是選擇正確和錯誤,二是在選擇後的做法方法是否正確和錯誤,一個判斷點是選擇,一個判斷點是做法。
因此得出結論:選擇和做法從先而後,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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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真希望一切都是個笑話
做正確的事首先要確定這個事是否正確,才能決定做與不做;正確的做事是已經確定了要做一個事,只是用哪種方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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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千里之外May
做正確的事和正確的做事是有分別的!前者是有選擇性的,而後者是沒有選擇性的去做。前者是選擇正確的事去做。後者是別人或者領導交代去做的事,你沒有選擇權,只有按正確的流程去做好它,但你不知道做的事是否正確,當然也有可能知道做的事不正確,但不得已而按正確的流程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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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飲品娜娜
做正確的事,正確的做事,把事情做正確。區分效果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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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留學為夢想出發,留學不留憾!2017-07-10
理大師彼得·德魯克曾在《有效的主管》一書中簡明扼要地指出:“效率是‘以正確的方式做事’,而效能則是“做正確的事”。
效率和效能不應偏廢,但這並不意味著效率和效能具有同樣的重要性。
當然希望同時提高效率和效能,但在效率與效能無法兼得時,首先應著眼於效能,然後再設法提高效率。
”多麼經典的論述。
請注意,在這段論述中,彼得·德魯克提出了兩組並列的概念:效率和效能,正確做事和做正確的事。
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是企業的商業行為,還是個人的工作方法,人們關注的重點往往都在於前者:效率和正確做事。
但實際上,第一重要的卻是效能而非效率,是做正確的事而非正確做事。
正如彼得·德魯克所說:“對企業而言,不可缺少的是效能,而非效率。
”“正確地做事”強調的是效率,其結果是讓更快地朝目標邁進;
“做正確的事”強調的則是效能,其結果是確保的工作是在堅實地朝著自己的目標邁進。
換句話說,效率重視的是做一件工作的最好方法,效能則重視時間的最佳利用——這包括做或是不做某一項工作。
麥肯錫卓越工作方法的最大秘訣就是,每一個麥肯錫人在開始工作前必須先確保自己是在“做正確的事”。
“正確地做事”與“做正確的事”有著本質的區別。
“正確地做事”是以“做正確的事”為前提的,如果沒有這樣的前提,“正確地做事”將變得毫無意義。
首先要做正確的事,然後才存在正確地做事。
試想,在一個工業企業裡,員工在生產線上,按照要求生產產品,其質量、操作行為都達到了標準,他是在正確地做事。
但是如果這個產品根本就沒有買主,沒有使用者,這就不是在做正確的事。
這時無論他做事的方式方法多麼正確,其結果都是徒勞無益的。
正確做事,更要做正確的事,這不僅僅是一個重要的工作方法,更是一種很重要的管理思想。
任何時候,對於任何人或者組織而言,“做正確的事”都要遠比“正確地做事”重要。
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而言,“做正確的事”是由企業戰略來解決的,“正確地做事”則是執行問題。
如果做的是正確的事,即使執行中有一些偏差,其結果可能不會致命;
但如果做的是錯誤的事情,即使執行得完美無缺,其結果對於企業來說也肯定是災難。
對企業而言,倡導“正確做事”的工作方法和培養“正確做事”的人與倡導“做正確的事”的工作方法和培養“做正確的事”的人,其產生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
前者是保守的、被動接受的,而後者是進取創新的、主動的。
麥肯錫資深諮詢顧問奧姆威爾·格林紹曾指出:“不一定知道正確的道路是什麼,但卻不要在錯誤的道路上走得太遠。
”這是一條對所有人都具有重要意義的告誡,他告訴一個十分重要的工作方法,如果一時還弄不清楚“正確的道路”(正確的事)在哪裡,最起碼,那就先停下自己手頭的工作。
首先,找出“正確的事”工作的過程就是解決一個個問題的過程。
有時候,一個問題會擺到辦公桌上讓去解決。
問題本身已經相當清楚,解決問題的辦法也很清楚。
但是,不管要衝向哪個方向,想先從那個地方下手,正確的工作方法只能是:在此之前,請確保自己正在解決的是正確的問題——很有可能,它並不是先前交給那個問題。
一位具有理工科背景的麥肯錫校友告訴,讓工作高效卓越的方法是有機而複雜的,就跟醫學問題一樣。
病人到醫生的辦公室說,自己有一點發燒。
他會告訴醫生自己的症狀:嗓子痛、頭疼、鼻子堵塞。
醫生不會馬上就相信病人的結論。
他會翻開病歷,問一些探究性的問題,然後再做出自己的診斷。
病人也許是發燒,也許是感冒了,還可能得了什麼更嚴重的病,但醫生不會依靠病人自己對自己的判斷進行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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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要有正確的立場!比如雷鋒做什麼都正確!因為他有一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心!正確是站在真理的立場上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