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建超職場

    郭田雨的不當言行其實並不是發生在國奧隊和越南隊比賽期間,而是國奧隊和北韓隊比賽期間。

    那場比賽郭田雨並沒有進入大名單,比賽前和中場休息時,他和幾名隊友坐在看臺上玩手機。國奧隊的管理人員上前檢視,發現郭田雨在玩手機遊戲,於是勸說他別玩了,並說:“一會兒陳主席就要過來了!”

    管理人員口中的“陳主席”指的就是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誰知道郭田雨竟然回了一句:“來了,就讓陳主席一起跟我們打(遊戲)吧!”

    郭田雨被重罰,這事不冤,誰讓你授人以柄呢!畢竟,你讓人找到了處罰你的理由,那麼想怎麼罰就怎麼罰了……

  • 2 # ThinkingTracy

    抓典型!樹標杆!正風氣!

    郭田雨被罰,且是國家隊聯賽同時被罰,這個罰單出來之後所有人都大吃一驚,驚呼郭田雨這個小將犯了什麼事???

    很快媒體爆出是因為在國奧隊比賽期間沒有比賽任務的郭田雨在看臺打遊戲,經過管理人員勸說後居然說出:陳主席要不要一起來打啊?這樣挑戰高層的話…就好比你上課玩手機被抓,問校長要不要一起玩啊哈哈哈不過你玩手機頂多被寫個檢查罰個值日沒收下手機,郭田雨這…直接被雙禁賽長達六個月…孩子有苦說不出啊,並且事後他自己也否認沒說這樣的話,一些資料顯示那個時候陳主席已經不在黃石了,所以再糾結他幹了什麼說了什麼好像不是事情的重點了!

    回顧中國的魔笛張修為事件,再到申花小將周俊辰被重罰,再有王燊超被處罰永久不招入國家隊,到張鷺被罰到不能參加任何足協舉辦的活動,此生基本和足球告別了,從國門跌入谷底,不得不說,國足從國家隊到年輕的球員都有很多不好的風氣,包括國家隊比賽不讓露紋身等等,傳出一個訊號,高層要整頓這樣的不良風氣,一旦有不良行為被抓典型直接重罰,沒得商量!看臺上四個人三個在玩手機,為什麼抓郭田雨?因為他是中超一線隊主力呀,名氣最大啊,其他三個有幾個知道叫什麼的?這樣的典型才有影響有轟動啊,至於幹了什麼說了什麼,孩子運氣不好,慾加之罪何患無詞。

    不過有一說一,在中國足球大環境下,這些孩子年紀輕輕就拿著數百萬年薪,膨脹的厲害,很多教練其實根本管不了這些孩子,豪車、花天酒地等等各種誘惑對他們而言真正有自制力的不多,徐根寶基地出來的孩子是被怎麼教育的武磊是個例子吧,徐根寶和李毅勸說張琳芃不要紋身,自身價值會比現在高很多也沒有爭議吧。所以說,中國足球想進步,除了提升球技,還要整頓紀律和正風氣。

    再者,你作為一個球員,球隊裡的一員,雖然因傷無法出戰,但你也是和球隊是一起的,不能因為你這場不打就和你沒關係,特別還穿著國家隊衣服,胸前帶著國旗,一點集體觀念和榮譽感都沒有,隊友在下面打比賽,你在看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打遊戲,這一點上就該罰,對年輕球員而言罰輕了不長記性的,重罰也沒有毛病,畢竟早點糾正錯誤,對他的未來也是很有幫助的。這就是為什麼張修為可以繼續踢球,張鷺就告別了,因為還年輕,還能救,未來還能走正路,不能因為一次錯把一個人一棒子打死,但張鷺作為老隊員,隊長,不以身作則還多次犯錯。罰的沒有毛病。

    但最後說一點,足協的罰單值得商榷的在於為什麼國家隊和聯賽雙罰,體現的特別不職業啊,希望以後開罰單可以更合理且有效!

  • 3 # QQQ437

    這是官本位思想的一次演示。足協主席也是人,運動員小郭也是一個人。在人格上他們是平等的,說了這麼一句玩笑話,沒有什麼了不起,為什麼要打動干戈啊?都是下邊一幫馬屁精,小題大做。根本就沒有必要處罰。

  • 4 # 商振保

    被任性切割的U22小將

    俗話說新官上任“三把火”。中國足協9月21日對U22小將郭雨田取消國家隊資格6個月,禁止中超聯賽6個月的處罰,所燒的卻是一把無名的任性之火。看似以平民憤,實則在洩私憤;看似整風肅紀,實則在樹官威;看似雷厲風行,實則任性妄為。

    幾個隊員賽前和中場休息時,在看臺上玩玩手機,開開玩笑,調侃兩句,大不了不夠職業嚴謹,既談不上對領導不敬,也夠不上違紀違規,完全可以教育、引導、誡勉談話,大可不必怒髮衝冠、大動干戈、玩狠鬥勇,用過猛之力小題大作。

    所有的人都看不出郭雨田被重罰的真正原因,足協處罰單閃爍其詞,其中“自由散漫”、“發表不當言論”模糊的理由難以服眾,恰恰讓人看到的是足協情緒化的亂作為:一是選擇處罰,看臺上玩手機的四人,罰的卻是一人;二是小過重罰,就算情況屬實,過往比賽中屢屢的惡性傷人,也沒有過這麼重的處罰;三是處理無據,去年前任足協蔡主席在觀賽臺上玩手機的影片,全華人民可都記憶猶新。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做為管理者在組織管理時,要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做為被管理者在行使職業時,要有規可守,有序可遵。對足協來說,無論是前任,還是現任,都找不到處理郭雨田這一行為的“家規”。搞莫須有,找替死鬼,扣帽子、打棍子,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一朝權在手,任由我馳騁,只能顯現現任足協的任性、急燥、衝動和狹隘。

    重罰可以接受,但超出規則的一切處罰絕不接受。如果規則可以任性被突破,權力可以不被約束,不受監督,任由任性切割,今天受傷的是郭雨田,明天受傷的就是李雨田,後天受傷的可能就是你我,甚至也可能是那些高高在上的足協官員自己,射燈聚光的高臺誰都是匆匆而過的行者。

  • 5 # 建超職場

    郭田雨的不當言行其實並不是發生在國奧隊和越南隊比賽期間,而是國奧隊和北韓隊比賽期間。

    那場比賽郭田雨並沒有進入大名單,比賽前和中場休息時,他和幾名隊友坐在看臺上玩手機。國奧隊的管理人員上前檢視,發現郭田雨在玩手機遊戲,於是勸說他別玩了,並說:“一會兒陳主席就要過來了!”

    管理人員口中的“陳主席”指的就是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誰知道郭田雨竟然回了一句:“來了,就讓陳主席一起跟我們打(遊戲)吧!”

    郭田雨被重罰,這事不冤,誰讓你授人以柄呢!畢竟,你讓人找到了處罰你的理由,那麼想怎麼罰就怎麼罰了……

  • 6 # ThinkingTracy

    抓典型!樹標杆!正風氣!

    郭田雨被罰,且是國家隊聯賽同時被罰,這個罰單出來之後所有人都大吃一驚,驚呼郭田雨這個小將犯了什麼事???

    很快媒體爆出是因為在國奧隊比賽期間沒有比賽任務的郭田雨在看臺打遊戲,經過管理人員勸說後居然說出:陳主席要不要一起來打啊?這樣挑戰高層的話…就好比你上課玩手機被抓,問校長要不要一起玩啊哈哈哈不過你玩手機頂多被寫個檢查罰個值日沒收下手機,郭田雨這…直接被雙禁賽長達六個月…孩子有苦說不出啊,並且事後他自己也否認沒說這樣的話,一些資料顯示那個時候陳主席已經不在黃石了,所以再糾結他幹了什麼說了什麼好像不是事情的重點了!

    回顧中國的魔笛張修為事件,再到申花小將周俊辰被重罰,再有王燊超被處罰永久不招入國家隊,到張鷺被罰到不能參加任何足協舉辦的活動,此生基本和足球告別了,從國門跌入谷底,不得不說,國足從國家隊到年輕的球員都有很多不好的風氣,包括國家隊比賽不讓露紋身等等,傳出一個訊號,高層要整頓這樣的不良風氣,一旦有不良行為被抓典型直接重罰,沒得商量!看臺上四個人三個在玩手機,為什麼抓郭田雨?因為他是中超一線隊主力呀,名氣最大啊,其他三個有幾個知道叫什麼的?這樣的典型才有影響有轟動啊,至於幹了什麼說了什麼,孩子運氣不好,慾加之罪何患無詞。

    不過有一說一,在中國足球大環境下,這些孩子年紀輕輕就拿著數百萬年薪,膨脹的厲害,很多教練其實根本管不了這些孩子,豪車、花天酒地等等各種誘惑對他們而言真正有自制力的不多,徐根寶基地出來的孩子是被怎麼教育的武磊是個例子吧,徐根寶和李毅勸說張琳芃不要紋身,自身價值會比現在高很多也沒有爭議吧。所以說,中國足球想進步,除了提升球技,還要整頓紀律和正風氣。

    再者,你作為一個球員,球隊裡的一員,雖然因傷無法出戰,但你也是和球隊是一起的,不能因為你這場不打就和你沒關係,特別還穿著國家隊衣服,胸前帶著國旗,一點集體觀念和榮譽感都沒有,隊友在下面打比賽,你在看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打遊戲,這一點上就該罰,對年輕球員而言罰輕了不長記性的,重罰也沒有毛病,畢竟早點糾正錯誤,對他的未來也是很有幫助的。這就是為什麼張修為可以繼續踢球,張鷺就告別了,因為還年輕,還能救,未來還能走正路,不能因為一次錯把一個人一棒子打死,但張鷺作為老隊員,隊長,不以身作則還多次犯錯。罰的沒有毛病。

    但最後說一點,足協的罰單值得商榷的在於為什麼國家隊和聯賽雙罰,體現的特別不職業啊,希望以後開罰單可以更合理且有效!

  • 7 # QQQ437

    這是官本位思想的一次演示。足協主席也是人,運動員小郭也是一個人。在人格上他們是平等的,說了這麼一句玩笑話,沒有什麼了不起,為什麼要打動干戈啊?都是下邊一幫馬屁精,小題大做。根本就沒有必要處罰。

  • 8 # 商振保

    被任性切割的U22小將

    俗話說新官上任“三把火”。中國足協9月21日對U22小將郭雨田取消國家隊資格6個月,禁止中超聯賽6個月的處罰,所燒的卻是一把無名的任性之火。看似以平民憤,實則在洩私憤;看似整風肅紀,實則在樹官威;看似雷厲風行,實則任性妄為。

    幾個隊員賽前和中場休息時,在看臺上玩玩手機,開開玩笑,調侃兩句,大不了不夠職業嚴謹,既談不上對領導不敬,也夠不上違紀違規,完全可以教育、引導、誡勉談話,大可不必怒髮衝冠、大動干戈、玩狠鬥勇,用過猛之力小題大作。

    所有的人都看不出郭雨田被重罰的真正原因,足協處罰單閃爍其詞,其中“自由散漫”、“發表不當言論”模糊的理由難以服眾,恰恰讓人看到的是足協情緒化的亂作為:一是選擇處罰,看臺上玩手機的四人,罰的卻是一人;二是小過重罰,就算情況屬實,過往比賽中屢屢的惡性傷人,也沒有過這麼重的處罰;三是處理無據,去年前任足協蔡主席在觀賽臺上玩手機的影片,全華人民可都記憶猶新。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做為管理者在組織管理時,要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做為被管理者在行使職業時,要有規可守,有序可遵。對足協來說,無論是前任,還是現任,都找不到處理郭雨田這一行為的“家規”。搞莫須有,找替死鬼,扣帽子、打棍子,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一朝權在手,任由我馳騁,只能顯現現任足協的任性、急燥、衝動和狹隘。

    重罰可以接受,但超出規則的一切處罰絕不接受。如果規則可以任性被突破,權力可以不被約束,不受監督,任由任性切割,今天受傷的是郭雨田,明天受傷的就是李雨田,後天受傷的可能就是你我,甚至也可能是那些高高在上的足協官員自己,射燈聚光的高臺誰都是匆匆而過的行者。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學習論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