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昆倫山人
-
2 # 磐石89809721
不合法!但這樣辦,校長就沒有事做,就體現不出校長的存在感,以及校長的權利和威信。做事時,校長會想到誰能把這件事做好。晉級和評優時,校長就會把你忘了,想到的是他自己,或者會想誰對我好。
-
3 # 備戰才能止戰
有規章制度就按規章制度來,不過建議學校績效工資要領導和普通教師分開調劑,領導歸口領導評比,不然領導佔用普通老師的績效工資,不合理。
-
4 # xianshuiwan
誰都不會跟我們談法!行政命令就是法。辛苦幾十年,靠教齡多拿點工資,被“績效”出去一部分。工作沒少幹,有的就是沒上所謂“主課”,就被扣下去“平衡”了。
-
5 # 晚年喜悅
校長是皇上,在一個學校他就是天,他說了算,你覺得他不對,只有抱起石頭撞天,這樣的怪事情很多學校都有,有的還要嚴重,無奈啊!
-
6 # 胡葉敏
這樣就是違法的,無論他有沒有功勞,都應該發給他。剋扣教師應該得到的那一部分作為獎勵。這就是現在教育的一個怪像。
-
7 # 陽子144310420
還是有錢啊,五獎?企業連一獎也沒有,還有績效?企業只有扣,相互吐槽這月扣多少。
教師真的錢太多了,這些獎就不應該發,到時分檔次發就合法了。
-
8 # 蔡曉賢
教肩是國之根本,國家重視教育事業發展教育事業是一個國家發展的源泉和動力。對教育事業的投資加大和改善教師的薪資待遇本是教育事業起飛的重要契機,本該欣欣向榮的景象。但學校的領導卻把國家教師增加的待遇變成了制約教師內在成長和提高的重要手段,甚至到了對立的程度,實在是教育之悲哀。
法律是人訂的。辦法是人想的。制度是人訂的。合不合符,要看教學鋼要。
我在職時(64一2006年)什麼“補課費”,“績效”,“補習”…全無,只有“評優”,優秀老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就發一張獎狀,後來加上一個口缸盆子書本鋼筆之類。
我任過班主任,學校少先隊大隊輔導員,教導主任,校長等職,從來沒享受什麼待遇或補貼。2006年剛退休就來了個“績效工資”的政策,大小領導都有分。
在此前,當職的只有勤奮的分,沒有受祿的分,誰去追求它?
教學改革,改去改來都為金錢掛鉤,都為“提高數學質量”,卻沒考慮到把教學推到重“分數”的風口浪尖!“應考”成了教師的“終結目標”,學生就成了這個目標的活工具。
改去改來,教師為什麼而教;學生為什麼而學全然模糊了。教師“一心撲在教學事業中”的思想不知道哪裡去了!大家一切“抓經濟,向錢看!
我看,目前的關鍵就在這裡,改來改去都脫離不了“與經濟掛鉤”!
所以你說對不對?怎樣才對,怎樣才不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