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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5歲的小凱(化名)是惠安縣塗寨鎮大廳村人,上面還有一個17歲的哥哥。2年前,小凱父母離婚,父親曾某福與河南人時某重組家庭。時某至此成為小凱的後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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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6089431850528

    這種男人是為了女人,而不是為了小孩,小孩的母親也不責任,發現身上有傷就不要把小孩前夫,歹毒繼母好無人性手段慘忍,為什麼對這個小孩下的去毒手,這個親媽也是畜生一個,現在一起毀了,小孩在痛苦去死,這個親生母親自己悔恨終身。

  • 2 # 知我君

    男人啊男人,不愛孩子你生孩子幹什麼?從古至今,“後媽”都是個可怕的詞。孔子的弟子閔子騫是個孝子,孔子稱讚說:“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可是呢,閔子騫小時候差點被後媽虐待死。冬天,後媽給親兒子穿得薄,給閔子騫穿得厚,但親兒子穿的是布,閔子騫衣服裡是蘆花。閔子騫的父親讓兩個兒子拉車,看閔子騫畏畏縮縮的樣子,很生氣,拿鞭子抽,結果衣服破了,飛出無數蘆花。這才發現兒子被後媽虐待。——這大概是民間故事吧,但從中可以看出閔子騫是多麼的不稱職。類似的事情當中,都有一個不稱職的父親。格林童話裡的灰姑娘,她爹也是個非常不稱職的傢伙,女兒整天干髒活累活,都變成“灰”姑娘了,他真的不知道?

    問題是,不稱職該怎麼定性?怎麼給他定責任?無法可依啊。定個過失罪?同謀罪?中國從古至今,好像都沒有規定。美國倒是有防虐待兒童法,可以學一學。

    真的,只顧著自己有人照顧,不考慮孩子的感受,更不在乎孩子的遭遇,這樣的父親真的太可恨了。

  • 3 # 大雁75885

    衡量這個後媽已經不能用好和壞或者負不負責任的標準了,應該用人和牲口的標準。

    沒有人性自然有她的下場,我們無需討論,但我們要挖一挖這個為人父的人。婚姻不是一個人的事情,也不是一時的衝動,更不是把責任推給另外一個人。第一次婚姻也許是各種原因所以失敗,第二次也可以是失敗的,但不能以孩子的一生作為代價。每天和人還是牲口住在一起你都不知道你的孩子又怎麼會不悲慘呢?

    帶著孩子的單身家長們選擇婚姻一定要比選擇沒有孩子的婚姻時更加謹慎更加慎重。這不僅是兩個人的生活還是孩子一生的幸福。本來對單親的孩子就要更多一點關心和細心,幼小的心靈很容易被傷害,這些傷害並不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消失掉。他會成為一種印記一種經驗和認知來指揮他對人對事對自己的態度寬度和做法,也會決定孩子一生獲取幸福快樂的途徑和可能性。

    婚姻破裂本身如果處理不好對孩子就是一種深深的傷害,如果選擇下一段婚姻又選擇不對,對於孩子是雪上加霜。我在培訓的這二十多年時間裡見過太多這樣長大的孩子,他們大多都很難獲得心靈的自由,幸福感和滿足感對於他們來說只是來自一瞬間的數字帶來的假象,很難真正感受到,甚至是感動都很難體會的到。因為他們的經歷中的痛苦只有“麻醉”自己才能承受。這些“麻醉”可能是毒癮、網癮、酒癮也可能是奮發圖強的報復還有可能是他們認為的責任。就算是後者他們可能長大會事業有成就但往往很難真正自信幸福快樂甚至正常的活著。去年有一場訓練中有一個幾億身價的學生在提問環節他居然問我他是真的可以發自內心的快樂嗎?哪怕一分鐘。有很多人成年後需要很長時間的重塑自我的內在孩童,才能慢慢找到自我感知和自我價值。

  • 4 # 海綿媽媽育兒

    特意在網上把這個新聞找出來仔細看了一下:小凱是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塗寨鎮大廳村人,由於親生父母離婚,小凱跟著爸爸生活,爸爸再婚後,由後媽時某承擔了照顧小凱的事情。但是,時某脾氣暴躁,時常毆打小凱,據鄰居透露,小凱的身上經常都帶著傷。小凱將自己遭後母打的事情也告訴了親身母親。2019年8月2日,最後一次,遭到後媽毒打的小凱,最終因為傷重不治身亡。事後,時某被公安機關控制,她也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孩童遭後媽或者後爸虐待的事情,並不在少數,那些在網上被披露出來的,是事情已經發展到令人髮指的地步,而那些我們無法得知的虐待事件,每天都在這種重組家庭中上演著。

    我有一個朋友,因為夫妻感情不和,在孩子2歲的時候,跟孩子的母親離婚,離婚後一直沒有再婚,最近聽說,有跟孩子母親復婚的打算。我問他是怎麼想的,因為當初確實是因為孩子的母親做出了有違原則的事情。朋友說:我也想過另外找一個,但是考慮到孩子,害怕再找的人對孩子不好,讓孩子受委屈。雖然孩子的親生母親之前對不起我,但是這幾年來,孩子的母親對孩子很好,時不時地買吃的、穿的,每週還會帶孩子出去玩,做到了一個母親的責任,而且這幾年確實也變化不少。所以,我想,如果可以的話,復婚對孩子來說,是最大的禮物。孩子跟爸爸媽媽一起生活,才能感受到最大的幸福。

    回到小凱的事情,父親再婚後,不可能沒有察覺到小凱身上的傷,既然知道了,為什麼會對小凱不聞不問,依舊讓孩子遭受後媽的虐待。所以,小凱的父親肯定有責任,而且責任很大,因為他沒有及時阻止,因為他的冷漠,因為他的不關心,才導致了小凱的一切。

    而且,小凱的親生母親也是有責任的。新聞中說,小凱把遭後媽毒打的事情,早在去年就已經告訴了親生母親,可小凱的媽媽卻沒有采取任何措施,比如:告訴孩子的爸爸,讓爸爸管管,或者把孩子接回自己家,這些本可以避免悲劇的措施,小凱的媽媽並沒有做,最終導致了小凱的死亡。

    打人者作為直接施害者,肯定不能逃脫法律的制裁;但是作為小凱的親生父親和母親,面對孩子的遭遇,不聞不問,已經間接預設,甚至助長了後媽的虐待,所以,同樣也需要承擔相關的責任,也許法律不能制裁於他們,但是他們的良心,會一輩子在譴責中度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活著時不說,人死了那些人就來這事那事的說,是種什麼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