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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屈花潔858416

    根據心理狀態與心理過程和個性心理的關係,心理狀態的分類應考慮三方面的因素:[2]

    一是心理過程和個性心理特徵在心理狀態上的表現,即心理狀態的主要構成成分。以此為標準劃分心理狀態可以較好地概括各種具體的心理狀態, 把心理狀態劃分為“認知的心理狀態、情感的心理狀態、意志的心理狀態和動機的心理狀態!”。

    二是人的心理在各種活動中的調節作用。據此可把心理狀態和其發生的基礎即活動相聯絡而加以考察, 可分為活動的動機和完成活動的能力兩大類心理狀態。

    三是心理狀態在不同的心理活動階段和活動領域都有不同的表現形式, 體現出複雜性和綜合性的特點, 用單一的分類標準或只從一個角度去分類研究是很困難的,也不能滿足實際的需要。應該根據不同領域、因素,用不同標準對心理狀態進行多方位的考察和研究。如以心理狀態對活動效果的影響為標準, 可將心理狀態劃分為最佳心理狀態、一般心理狀態、不良心理狀態; 根據持續時間的長短, 可把心理狀態劃分為相對穩定的、持續較長時間的狀態( 態度、興趣、心境) , 另一種是情景性的、持續時間較短的心理狀態(激情、應激狀態); 根據心理狀態是否具有顯著的週期性, 可將其劃分為週期性心理狀態和非週期性心理狀態; 根據心理狀態結構中佔據主導地位的心理要素, 可將其劃分為情緒的心理狀態、意志的心理狀態、感知過程居多的狀態、注意狀態、積極的思維狀態等: 按照常態、異常可以把心理狀態劃分為正常心理狀態、異常心理狀態; 按照整合過程的不同階段, 可把心理狀態劃分為待整合無序狀態、整合過渡狀態和整合有序狀態。顯然, 這種多標準的劃分方法可以對心理狀態進行多角度的研究, 還可以滿足各個行業如教育、醫學等部門的需要, 所有這種劃分更具有實踐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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