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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穿越再現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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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古玉大亨
大家想一想,唐朝末年動亂不斷,宋朝年間也不是很太平,國家根本沒有辦法徹底掌握地方上的治安,更別提客棧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了。但是畢竟當時社會比較亂,流亡四方的人口比較多,所以客棧還是在這種野生的環境之中成長起來了。
由於沒有官府的管制,所以私人客寨那可是十分簡陋的,沒有所謂的上房,一般都是一樣的房間,住的也都是窮苦人,什麼衛生設施,什麼安全設施,一律沒有,全靠自己保護自己。
大家看過《水滸傳》之中的母大蟲孫二孃和菜園子張青吧,這兩個人是幹啥的呢?不就是開黑店的嗎?他們開的店鋪,來了吃飯的人,先用蒙汗藥弄暈之後,把衣服脫掉,然後看看這個人身上有沒有肉,如果沒肉,直接扔到外邊河裡面淹死,如果有肉,那麼就剁了當人肉餡的包子賣給下一波客人。
千萬不要以為這是小說情節,在宋朝,這樣的客寨是實打實存在的,而且非常多。當時很多流民只要佔據了一塊地方,就可以開一家這樣的黑店,來了客人就想辦法把客人弄死,把客人的錢財變成自己的錢財,甚至把客人的肉變成自己的食物,最後把殺戮的罪責隱藏起來或者直接嫁禍給金人。反正兵荒馬亂的,出點事死個人不是很正常嗎?
所以,在宋朝的環境下,除了宋朝的都城和一些大城市比較好一點,一些小地方,尤其是窮鄉僻壤的地方,一般人寧願晚上去破廟睡覺都不敢去客棧睡覺,寧願去化緣都不敢去客棧吃東西,因為有可能你喝了人家的酒,這輩子就再也不會醒過來了。
細細一想,實在是太可怕了。但是沒辦法,當時的宋朝時不時被金人欺負,他們自顧不暇,哪裡有時間去顧自己的子民呢?更加沒有辦法管理從野生環境之中瘋狂成長起來的客棧啦。所以,客棧這種東西,遠遠沒有影視劇裡面那麼安全和美好,在宋朝,這裡是魔鬼的聚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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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棠文化
明代施耐庵寫宋代故事多取裁於民間戲曲、傳奇故事。作者為引人入勝而加工而成的小說,有一定的歷史依據,但也添加了大量的想象成份,包括作者把不少元末明初發生過的事,嫁接到宋代故事中,也屬正常。就如我們當世之人常常以當代人之腹,去度古人之心一樣,總以現代價值觀去對比古代人的想法,最終牛頭永遠對不上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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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夜史GO好
宋朝作為當時世界第一大經濟體,物品和人員流通相對較大,人吃馬喂的,飯店旅館就多了,林子大了啥人都有,在一些偏僻地段,不免有些見財起意的黑心店老闆,做出謀財害命的勾當,這種害天理的事宋史上是有明確記載的,沒事發的不知道就有多少了!那不前幾年前內蒙還有謀財害命的發生,更別說那個時代了。人殺了,賣其肉,很難事發的!“以史為鑑,奉勸經常出門在外的小夥伴 別貪便宜,住宿一定要找正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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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歷史小恐龍
宋朝時期商稅成為政府重要財源,但是商稅卻很重,因為宋朝重文輕武,並且冗官、冗兵、冗費,一個職位上有三個人,但是打仗又打不贏,每年需要向北方民族交納錢財,這些導致宋朝的商稅比較重。冗官導致官員們相互推諉,相互踢皮球,政府機構非常臃腫,且沒有人能夠擔起自己的責任,政府對開人肉店的監管非常鬆散,並且不同官員私下以各種名義要求繳納雜稅,正常店鋪的生存空間受到壓縮。“宋明理學”開始出現,但是到明朝才會被統治者採用,通過官方的形式宣傳倫理道德的基本準則,逐漸被人接受,但是宋朝時期道德對人們的束縛幾乎沒有。總結,常年的戰爭導致商稅加重,普通的店鋪生存很難,但是因為戰爭而出現的屍體、流民卻為人肉店提供了便宜的原材料。宋朝政府機構的不作為,一方面使正當經營的店鋪難以生存,另一方面使人肉店更加猖獗。沒有社會道德,沒有基本準則,使得人肉店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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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瘋子晨灬
宋朝禁止吃耕牛,人肉店只是小說杜撰而已,不要認真,不是饑荒之年,不是實在沒有吃的了,不會去吃人肉,最著名的例子,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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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嵇康大大
因為宋朝禁止吃牛肉,所以老百姓雖然富足,但很少能吃到肉。
因此,在荒郊野外開個人肉店,倒是不錯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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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路小輝
大家應該都看過水滸傳,也應該知道里面的孫二孃和張青吧,他們開的店就是黑點,有路過的旅客想要吃飯或住宿的話就直接下蒙汗藥把客人給暈了,把錢財據為己有,再把客人剁成肉給下一波客人吃,就差拿骨頭燉湯了,這些都是真實存在的,因為當時兵荒馬亂,死個人真不是什麼大事,有點膽量的地痞流氓就開始動歪腦筋開黑店,殺人越貨最後把罪過都歸咎於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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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祖佬爺
因為肉質好啊!
人肉以肉頭厚實,飽口化渣之女人肉為宋人最愛,富含氨基酸和三十八種維生素,號稱肉黃金!
男人肉據說塞牙,費柴火,腳氣重,賣不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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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和南宋的都城都有——肉食批發零售一條街。
根據歷史記載和其他一些形式的歷史記載,北宋都城汴梁有專門的肉食品坊市;南宋都城臨安也有修義坊肉食品坊市,這些地方相當於現在的肉食批發零售一條街,而且規模很大。
北宋和南宋政府集中都城肉食品的銷售進行集中進行管理,可以方便銷售和徵稅。北宋和南宋時期肉食銷售主要以羊、豬為最多,輔之以雞鴨鵝和魚類肉食,也有野味肉食食品。
北宋時期,皇家專用的肉食是羊肉,豬肉登不上大雅之堂。
1、御廚歲費羊數萬口。(宋真宗時期)
2、河北榷場買契丹羊數萬。(宋仁宗、宋英宗時期)
3、羊肉四十三萬四千四百六十三斤四兩,常支羊羔一十九口,豬肉四千一百三十一斤。(宋神宗時期)(《宋史》)
這是宋朝皇宮所需肉食供應總量的記載,以羊肉為主要的肉食供應。羊羔是上品,這樣的肉食供應後來被宋哲宗(高滔滔太后執政時期)所禁止,未成年的小羊羔肉確實好吃,皇宮的人用的多容易形成社會效應,大家都吃小羊羔會嚴重影響羊的養殖業和進口貿易。
南宋時期,養只的供應減少,皇宮的中宮一天只供應一隻羊,南宋時期羊的價格非常高。(北宋都城汴梁坊市劇照,北宋汴梁城和南宋臨安城都有肉食批發零售一條街)
北宋時期的都城開封,民間需要的屠宰的豬從南薰門進入開封,每次進活豬達到萬頭,需要幾十人驅逐(這裡有點誇大的記載)。每次肉食一條街開市,就有一百多個攤位同時擺攤,蔚為壯觀。而南宋都城臨安的肉食一條街則被稱作修義坊,開市之時,各種肉食掛滿街道兩旁的檔口,每日屠宰牲畜不下幾百口,主要供應給飯店、小肉攤等。(摘自《東京夢華錄》白話文)
不過話說回來,宋朝是禁止吃牛肉的,因為牛肉是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皇帝都非常重視。宋真宗時期發生這樣一件事情,北宋西北邊防的渭州宋軍繳獲了一批蕃牛,也就是少數民族吐蕃的耕牛,準備犒賞軍隊,特此稟報給宋真宗。宋真宗是這樣批示的:
自今並轉送內地,以給農耕,宴犒則用羊豕。(《宋史》)
宋真宗批示吐蕃的牛送到內地做農耕,犒賞三軍用同等的羊肉和豬肉代替。
通過北宋、南宋都城肉食批發一條街的記載來看,可見兩座都城的肉食消費非常之多。
北南宋時期的農商並重——肉類生產和消費並舉。北南宋時期,有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北南宋疆域不如前面的唐朝大、也趕不上後面的元朝、明朝大,但是賦稅徵收卻比這幾個王朝要多的多。
北南宋時期在軍事和外交上基本都處於弱勢地位,宋朝的統治者希望用金錢和貿易手段獲得邊疆的和平。宋真宗時期的澶淵之盟,就是用金錢和貿易獲得了宋遼之間的和平;南宋的紹興和議也是用同樣的手段獲得南宋與金的和平。
唐朝、明朝沒有不和平條約,也不向少數民族政權輸送利益,採取的國策是“重農抑商”。北南宋則簽訂了不平等條約,向北方少數民族政權金、遼輸送了利益,採取的國策則是“農商並重”。國策不同,產生的賦稅則有天壤之別的。
另外北南宋時期還保持海上的陶瓷貿易,海外貿易也使得北南宋時期的賦稅大大增加。(宋代海外貿易圖,以寧波(明州)、杭州、廣州、泉州為出海口)
當時宋朝的很多人能吃各種各樣的肉食品,從水產品到陸生肉食應有盡有,從飼養肉食到野生肉食都有涉獵,現代人能吃肉食宋代人幾乎早就嚐了一個遍。
商業活動的繁榮使得自上而下的消費也升級,對肉食的需求也增加很快,這直接刺激到對肉食生產方面上來,除了野外獲得肉食之外,也出現了集中的肉食養殖業,涉及魚類養殖、雞鴨鵝養殖和豬的養殖。(魚類養殖業在北南宋時期在江南很多地方已經形成規模養殖,地方政府並收取漁業稅收)
宋朝有些地方官府為了養魚,還專門設定了“官池”,主要用來培育魚苗,賣給養魚戶。江南地區的養魚組織大都以家族形式參與養殖,或者依附於豪強地主養殖魚類。每個地方官方也有養魚組織,以500人為名額限制,隸屬於當地縣丞管理。後來在南北宋一些大城市周邊魚類養殖業最為昌盛,為城市提供肉食魚類的同時,地方政府也收取漁業稅,彌補地方政府的稅收。
江南地區河流縱橫、湖泊眾多,這也為規模養殖鴨、鵝創造了很好自然條件,一方面可以提供肉食,而且還能提供蛋類食品。在北南宋時期,養殖雞鴨鵝有一些專業化的形式存在,豐富了養殖者的腰包,也豐富了百姓的餐桌。(宋代農家飼養鬥雞石刻,重慶大足石刻,由此可見,宋代農業家庭飼養一定數量的雞鴨鵝以及豬羊是常態化的)
北南宋時期,農商並重,商業活動非常頻繁,社會財富總體增加,人們的消費也升級,對肉食的需求增多,刺激了養殖業的發展,因此在北宋各個城市之中的肉類檔口比比皆是也是在情理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