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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牛尾巴熊

    親子互動,沒有爭議。

    問題有一位與你離婚六年的前妻,這就是原本簡單正常的的事,變的撲朔迷離,耐人尋味。

    去或不去,取決你和前妻目前的生活背景。

    既然組建了新家庭,建議可以不參加,畢竟有個關鍵詞的存在——前夫和前妻。

    因為沒必要為一句“孩子的健康成長”,去影響到現在的生活狀態。真正為孩子的成長計,就不會有六年前的離婚。

    孩子更不會因為一次沒有親爸爸參與的旅行而自暴自棄,自甘墮落。

    即是你現任妻子再有肚量,作為女人的第六感或直覺,會提醒自己:“這是要復婚的訊號嗎?”。

    本來對於二婚帶孩子的父母來說,重新組建家庭,就顧慮頗多。孩子問題更為突出,要承擔來自社會、家族和自身的一些額外的精神負擔而變得更為敏感。

    從長久和諧計,應該更珍惜眼前人。

    至於孩子,可憐天下父母心。哪有父母不愛自己孩子的?!

  • 2 # 一個會有用的魚

    如果前妻約你和孩子一起出遊,一定是為了孩子著想,如果你已經結婚了,那一定要徵求現任的同意後再去。

    兩個人離婚了,但是不應該把這個結果放在孩子身上,他依舊是兩個人的孩子,身上流淌著兩個人的血液。只有那些父愛和母愛都擁有的孩子,才是最幸福的孩子。

    我身邊有些離婚的夫妻,在對待孩子的問題上,態度很不一致。有的人,就能和前妻成為朋友,就是很普通關係的那種,有事情了,幫下忙,沒什麼事的時候,也不常聯絡。但只要涉及到孩子,就一定要大事小事都商量,讓對方都瞭解孩子成長的每一個過程。這個孩子,雖然生活在單親家庭中,卻特別的Sunny,開朗。後來,孩子漸漸的長大了,有了孩子在其中做紐帶,兩個人相處的時候,也沒有了最初的彆扭,就是很自然而然的像朋友那樣相處,彼此都覺得很舒服。

    而有的人,一旦離婚, 就老死不相往來。不但告訴孩子爸爸不好,還刻意的阻止他和孩子接觸。這樣的孩子從小就生活在仇恨中,心靈自然會扭曲。

    當然,如果你已經結婚了,有了自己的家庭,那麼, 就應該事前徵求妻子的意見,得到她的諒解,別因為孩子,而讓兩個人之間再起矛盾。

  • 3 # 盛世繁華2020

    當然拒絕。你的前妻就是來搗亂的,沒哪個前妻希望前夫的第二場婚姻幸福。嘴上可以撒謊,身體會很誠實。她當然清楚一旦成行,你的現妻將痛不欲生。同是女人,她非常清楚。

    二婚男人的第二場婚姻質量一般會比較高,但少數二婚男人,第二場婚姻依然問題很多,有的是因為涉及婚姻的缺點沒有改,還有的是沒與前妻劃清界限。

    現妻一定會非常忌諱你與前妻藕斷絲連的。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她會支援你出撫養費,絕不支援你為她們做其他事。每個人都有保護個人幸福的需要,你應該理解她,為她與前妻斷絕關係,哪怕她以孩子為理由。或許你與現妻已有孩子,前面的孩子你再怎麼做也不可能回到從前,這個孩子,你別重蹈覆轍。前面的孩子,你可以從其他方面補償,至於陪他和他媽媽旅遊登山,可不行。旅遊是很容易前情復燃的,何必為了有藉口的歡娛,讓現妻痛苦不堪。誰也不是傻子,掩耳盜鈴的事不要幹。你以為你能解釋,現妻會信嗎?換位思考,她與前夫一塊旅遊,你會信嗎?

    情感之門只向一個方向開啟,為了一棵樹放棄其他唾手可得的行色,才可能擁有一名女性的忠誠。自古多情傷離別,如今多情毀婚姻。你對自己不狠,生活必然對你狠。男人可以偷偷哭,但不能不理智。

  • 4 # 歡樂成長錄

    對於題主的問題,首先肯定的回答:應該去!

    01.為什麼會問這個問題呢?

    咱們來看看,題主之所以會問這個問題,無非就是因為成家之後顧忌現任妻子的感受。為什麼會擔心呢,有兩種情況:一是題主對現任妻子隱瞞了孩子的存在,另一種就是現任妻子雖然知道孩子的存在,卻在內心裡並不接受孩子的存在,而對於這一點題主也是默許的。

    如果是第一種,請題主像現任妻子坦誠相待,相信您的誠意和對孩子的愛會感動她,畢竟任何人都會更愛一個內心有溫度的而非冷酷的人,當然您也需要承擔欺騙後的代價,但這只是你應得得。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就會更好辦些,既然現任妻子是知道的,只要你轉變態度,妻子也會隨著做出改變。

    無論這兩種情況,題主都應該好好的反思自己對孩子的責任和義務,爭取在餘下的時間裡好好的努力彌補,減少自己晚年以後的遺憾,畢竟孩子很快就會長大,需要我們也就那麼幾年而已,錯過了那就是錯過了一輩子。

    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的夫妻在離婚後為了減少對孩子的傷害,其實一起約著出遊的例子非常多,我曾經見過一對離異的夫妻,女兒要求一起外出旅遊,他們表現得非常友好,也沒有超過界限,做得很棒,甚至女兒要求他們三人在一個房間,他們每天晚上陪孩子睡著後,然後爸爸就去隔壁得房間,第二天很早起床在酒店等著女兒起床。整個過程,雖然辛苦些,但的確令人敬佩。

    最後還是要提醒題主,一定要去,畢竟這是你的孩子!

  • 5 # 蒲公英去看海

    離婚六年了,前妻說為了孩子健康成長,約我和孩子一起出遊爬山,我應該去嗎?

    大家見仁見智,我簡單瀏覽了一下,火藥味十足,同意和拒絕兩派基本沒有共同語言。

    偷看了答案,反而不好回答了。其實,去不去這事,雖然只是一念一行,但它背後是幾百種化學反應之後才能合成的一個成品。因為每個人每個家面對的這些化學反應都不同,得不出同樣的成品,所以就陷入混戰,各說各話,各自詛咒。

    離婚六年,雙方是否各組家庭?各自在新家庭中的愛有多深?雙方默契度信任度?雙方對之前原生家庭的態度和意見?現在生活中雙方責任和分工?新家庭成員和原生家庭孩子的相互關係?這幾年特別是新組合家庭後各自原生家庭的交集疏密程度?

    這些問題家家戶戶不同,人人不同,所以兩派基本沒辦法達成理解共識,就不難理解了。

    如果以上問題都指向正面的答案,而本次出遊又是可控的,家裡女主人點了頭的,可以去。否則就不去。

    只有兩家各自好,兩家互相理解到位,兩家活動的交集並軌才是水到渠成,才能打著保護孩子的旗號行事,否則只不過是旗號而已,乾的絕不是真正對孩子健康成長的人事。

  • 6 # 冰心翠美人

    離婚6年了,前妻說為了孩子健康成長,約你和孩子一起出遊爬山,應該去嗎?

    最關鍵的資訊“我也成家了”這幾個字好小,差點去借老花鏡。

    你該去,但應該帶著現任一起去,你的現任妻子會介意。

    如果你已有現任,如果現任介意,如果會影響現有家庭關係,建議變成兩個家庭的活動,而非兩個前任互動。

    為了孩子出遊爬山可以,為了孩子拉手過河也可以,“為了孩子”這個理由無法抗拒,不支援就沒愛心,但“為了孩子”可以做的事很多,為了你的孩子讓現任必須怎樣是不道德的。

    就算不發生,男男女女在一起總會有人想象,當事人心胸坦蕩無所謂,但被別人胡亂上色的身邊人不爽,真有色不冤,被稀裡糊塗上色挺冤。

    愛情和婚姻有排他性,容不下配偶與異性頻繁交往,更容不下配偶與異性曖昧。曖昧是什麼,愛未開始,日日得見,不清不楚。也許兩個前任在一起自己會清清楚楚,但在旁人眼裡就是不清不楚。社會輿論會傷及無辜的人,特別是現任孩子。

    男人往往會支援二婚女人為了孩子與前任老公有交流,因為男人心眼不夠多,但女人會比較介意老公與前任妻子過多聯絡,這種老公與前妻和孩子一家三口獨自出遊更是大防。女性介意找二婚男,特別是有娃的二婚男,關鍵的原因就是擔心男人與前任不清不楚,那是懸在婚姻上方的劍,是不知哪天會爆的炸彈。

  • 7 # 春江水月傾落星河

    因為你提供的資訊十分有限,不知道你的前妻結婚了沒有?從你補充的:“我已經結婚了”來看,你前妻應該還沒有再婚,和孩子相依為命,而你已經再婚成家。

    再一個,不清楚你們是為什麼離婚,誰時當初的過錯方,我就此做一個簡單的分析吧:離婚前你並非是過錯方,你前妻會非常恨你,否則也不會在離婚後依然向你示好。因為女人超級記仇,如果她被前夫傷害很深,一般的做法就是老死不相往來,與你斷絕一切可能的關係。

    從這一點來看,你前妻對跟你離婚是有一點悔意的,想借孩子與你修復某種關係。

    而此時的你已經成為了別人的丈夫,你心裡可能是在顧慮你二婚妻子的感受,沒有貿然答應。

    其實拋開你已經另外成家的客觀事實,你依然是你前妻孩子的父親,這是無論你結多次婚也改變不了的事實。

    雖然你們夫妻前緣已盡,但你們共同的孩子,依然需要父愛陪伴成長,所以你抽點時間去陪陪孩子也是應該的。畢竟孩子的健康成長需要父母雙方的角色投入,無論父親還是母親,這個角色都是無法替代的。

    所以,我認為你應該坦然接受這種邀請,跟現任妻子充分溝通後,去盡一個父親的職責,畢竟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不可複製重來。你趁他現在還在需要你之時 抽點時間陪伴他,相信在你老了之後,你的孩子憑著美好的回憶,也會想念感激你的。

  • 8 # 孫記明

    大哥,從你的提問語氣中,看出了你的內心深處是猶豫的、糾結的,看樣子兒子判給了你。不管你們為了什麼離的婚,你可能受到了傷害和打擊,這樣的心態下,建議你和兒子就不要去了。

    母子連心,虎毒不食子。作為一個母親,什麼時候都不會忘記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心情是應該理解的。如果你和兒子去了,恐怕有兩個不太好的影響:一是擔心見面後,你和前妻在鬧離婚時的不太雅觀的場景,不太文明的言辭用語,容易引起孩子的傷心記憶,影響到孩子以後一段時間的情緒。二是你和前妻見面後,免不了有一些帶有情緒的話語,要不然你們怎麼會離婚呢。這樣不但讓爬山失去了它應該有的意義和氣氛,而且加深了你和前妻的矛盾和裂痕,更重要的是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會造成不可估量的傷害。

    你和前妻夫妻一場,彼此的性格都瞭解,如果前妻想孩子的話,不妨你們原來的三口之家,選一個僻靜的地方,靜下心來,心平氣和的讓母子交流溝通,以解母親思念孩子之情。因為此時的孩子,脆弱的心靈,已經不起再一次的旋渦了,不能再讓孩子承受大人之間的恩怨了。

    我的一個女同事,離婚後自己帶著小女兒過日子,由孩子姥姥照看。禮拜天經常去前夫家裡,回來後,孩子都是問同事為什麼離的婚,爸爸對媽媽的指責,爺爺奶奶的不滿等,弄得我同事既氣又恨又煩惱。所以,有些事情要想的全面一些。

    爬山也好,聚一聚也好,既然離婚了,沒有緣份了,還是儘量不打擾彼此的生活,就是為了孩子,也不要搞什麼大的動靜,把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

  • 9 # 慵懶範兒

    離婚6年和為了孩子身心健康,前妻約一起陪孩子出遊爬山沒有必然關聯。離婚是大人的事,孩子不能因為夫妻關係的解除而減少父母對他的愛。

    所以,仍然要在孩子需要的時候隨時出現,伴其左右,一起陪孩子學習、遊玩、成長,這是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推辭的。

    當然,畢竟不是夫妻關係了,或許分開之後,彼此都重新組建了家庭,會給“隨時”帶來不便,但也要儘量做到。

    我想題主即使重建家庭,也不會、也不可能隱滿這段婚史吧,更不可能隱滿已有孩子的事實,既然這樣,你事先應該把這段歷史向你現任妻子“坦誠”了呀,那麼和你前妻接觸只是為了孩子身心健康陪孩子,理應順理成章,不應該有什麼顧慮,除非你的現任妻子對你不信任,或者你的前任對你有其他意圖,不然應該沒什麼好顧慮的,孩子在,你們不存在尷尬。

    不管怎麼說,孩子的事是大事,做大人的不能因為理不清的感情糾葛,給孩子的身心健康帶來傷害。

    就離婚本身而言,就有可能對孩子已經形成了傷害,所以儘可能的不要給孩子形成二次傷害,是做父母的本分,不然,追悔莫及。

  • 10 # 聆舟

    你好,看得出你很矛盾,一方面覺得應該陪伴孩子,一方面又覺得已經離婚了,現在自己又有新的家庭,不希望現在的生活被前妻打擾。

    該不該去,不應該一概而論,而要看你的孩子你現在的妻子的情況。

    首先,你有責任陪伴孩子,既然離婚六年了,你的孩子也至少是6歲了吧,或者更大,出去爬山,是孩子希望去,還是前妻希望去的,這個你可以在陪伴孩子的過程中和他溝通。

    如果是孩子希望去,而且孩子希望爸爸媽媽一起陪著去,那就陪他去,畢竟孩子的成長是很重要的,離婚六年了,突然這樣要求,很有可能一個原因是孩子希望他和同學是一樣的,出去的時候有爸爸媽媽同時陪伴,這樣你需要和你現任的妻子解釋清楚,並在遊玩的過程中多和她聯絡,比如主動告知現在帶孩子在哪裡,孩子後面還想去哪裡,一會兒是否送孩子回家,大概幾點回家,逐步打消現任妻子的顧慮。

    如果你發現幾次其實都不是孩子的意思,是你前妻主導,主要意圖是和你複合,而你不願意複合,那麼考慮到現任的情緒,拒絕也沒什麼。

    但是不和前妻一起陪伴孩子不代表你可以不陪伴孩子。

    你可以多參加孩子學校的集體親子活動,這種場合即使你前妻在場,也屬於公開場所。

    或者你可以自己帶孩子去他真正希望去的地方。

    如果你的現任可以接納你的孩子,你也可以讓孩子來家裡小住,總之讓孩子放心,就算父母離婚了,他也是你們兩個人的孩子,並沒有因此而失去父愛。

    你問這個問題,也可以看出你平時和孩子溝通是很少的,所以你猶豫,如果和孩子經常溝通,那應該是孩子對你說他希望去哪裡玩,而不是由前妻告訴你。

  • 11 # 傾其所有的努力與堅強

    為了孩子健康成長,當初就不該離婚。都過去六年了,尋覓到了更好的了嗎?以孩子為藉口,試探你吧或者有別的目的。如果你沒有成家,為了孩子,就去唄,該你消費的你就消費。如果成家了,另一半肯定不會讓你去的。想孩子可以領家裡來共處幾天。或者她把孩子接回家共處都行。我個人認為,既然能把婚姻經營到離婚,由愛生恨,不可能再有交集了。更別提旅遊爬山了。

  • 12 # 李竹絲

    應該去,畢竟兩人還有過一段感情,又有了孩子,如果雙方未嫁聯,這樣可聯絡感情,為復婚打下基礎,機會難得,切勿錯過。

  • 13 # 有豆才甜

    應該去!!!

    我跟我老公現在跟離婚狀態差不多,為了孩子,我會選擇約他一起出遊,我不需要老公,但是孩子需要爸爸!在我孩子的心中,爸爸還是好爸爸,所以為了孩子身心健康,我會去,我也會去邀請孩子爸爸去。

    在媽媽心中,孩子是最重要的,為了孩子可以放棄自己的生活,出遊也只是單純的帶孩子出去玩,讓孩子開心,其實真的是沒有什麼別的想法!無關愛恨!只是為了孩子!!!

  • 14 # 丁也1974

    這位患者,你好! 我是精神病院的丁院長,從網上看到你的發言後,我院十分重視你目前的病情,你的突然發病讓我院全體人員以及社會各界人士感到十分的驚訝。 王醫師(我院的主治醫生)看到你的情況後表示願意盡最大能力為你治療,鑑於你目前的病情,有進一步惡化的可能,因此我們希望你能主動來我院治療,並積極配合醫生的相關工作。精神疾病可防可控可治,你要樹立起堅強的信心,我們一定會讓你走出陰影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期待你的病情早日恢復,回到正常的生活中來,做一個對社會有貢獻的人!

  • 15 # 胖奇媽咪向前衝

    為什麼不去?你應該主動提出才對。看你問這問題,就可以想想離婚的原因。互相付出,互相愛護。孩子是你們夫妻二人的。

  • 16 # Sunshine5152

    照顧一下孩子吧,那天孩子跟我說一個同學對他說,我比你還慘,爸爸媽媽離婚了,以後再也見不到媽媽了,這句話從一個孩子嘴裡說出來都不知道一個孩子受了多少傷害。也許他也只能跟自己同學說一說,聽兒子說我我就心裡難受,大人的錯為什麼都是孩子來承擔。唉,為了兒子我不離婚,假如有那一天對方非要離那就請他獨自離開我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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