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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馬行空16980

    雖然是追尾車全責,但賠償也肯定是有限額的。車禍對車的賠償一般就是修復,不能修復的件才更換,你的這次事故也就是把你車修復而你方不付錢就行了,一般情況也就沒有其它賠償了,起訴也是這個結果。4S店的費用應該與定損員的結果一致。如果不一致應該由他們雙方去協調,或由保險公司另行指定修理廠至修好為止。幾千塊錢的車輛修理費應該在交強險賠付範圍內。

  • 2 # 世通汽車專家1776

    您所提問的“起訴對方車主多長時間可以拿到賠償?”

    真愁啥了,怎麼淨碰到些這樣的問題呢?

    01:看了您的詳細描述,分析如下:a、交警定責完全合法!只看雙方行駛證、駕駛證、交強險,有無脫審。b、保險公司定損員到現場時已經告知您,現場定損只能賠600元,您為何不問問為何不能全賠呢?定損員說的現場定損600元,只是個估損價格,具體得全部拆解後才能定奪最終的定損價格。c、既然警察判您無責,對方全責,最起碼你得問問對方買沒買商業險吧?沒買的話,先讓對方交全額押金。或者定損額減去交強險理賠的差額,才能讓對方走。d、您要去4S店維修是對的,保險定損員讓你走的前提下,是讓您跟多方把賬務理順清楚了後,您沒有異議了再走。e、讓你到4S店再和保險員聯絡的前提下也是您跟肇事方協商後達成共識呀!f、600元與6000元差了10倍,問題出在哪裡呢?取決於外觀的估價,還有一些損壞件肉眼是看不到的。4S店的配件價格市場上的高仿件價格要高很多。4S的工時費執行的廠家統一工時費,所以外面高。管理費用相比社會上也高。繳稅是13的比社會修理廠高很多。定損員說現場定損600元,因為現場沒有工具、沒有專業人員無法做到精準拆解,定損只能表面上定損600元,是對車主的負責任。02:如果您的描述是整個過程的正確的描述,那麼:1、那麼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定損員在接到案件後,掌握的車輛投保資訊比較多,可能接到案件後已經知道本車投保的專案,大部分會告知,有的小保險公司大部分現場查勘人員,都是僱傭的公估公司的人員來進行現場查勘處理,可能接到案件後掌握的本車投保資訊比較少,不太好界定現場定損員有沒有責任,整個保險市場服務還是良莠不齊。2、另外也沒有法律條款規定,全責方(肇事方)的保險公司定損員必須告知無責方(受害方)說肇事方車輛沒有商業險。3、最終,您也️責任,為什麼不在事發後第一時間電話告知您買車的4S店售後車輛損失情況?拍攝照片傳送微信,預估價格第一時間告訴您,您好採取措施讓對方交上差額押金?多退少補?03:鑑於這種情況下有兩種解決辦法:A:對方同意支付超出交強險部分的維修費用,皆大歡喜。B:對方不同意支付超出的部分,這種情況下如果自己去起訴對方和對方的保險公司,司法程式比較慢,可能等開庭就得幾個月以後了,此類事件在現實的保險事故處理中,最快的辦法是用自己的商業險處理,代位求償,也就是先打自己的保險公司,告知對方全責且不同意支付維修費用,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可以先行賠付修車費用,隨後提供全所有的理賠手續,自己的保險公司走法律程式來追償,起訴對方車主和對方的保險公司,這樣效率比較高,也比較節省時間。C、前提是自己的車輛保險齊全,主要是自己的車投保了車損險,這種情況下可以按照代位求償處理,如果自己的車輛也沒有商業險只有交強險,只能自己走法律程式去起訴對方和對方的保險公司了,這樣的話至少幾個月才能處理完。04:如果不走代位求償,起訴對方車主到底多長時間能拿到賠償?A、如果雙方對賠償數額,不涉及鑑定的話,現在一般是從正式立案(而非調解階段)之日起三個月。B、如果涉及鑑定,一般要在三個月的基礎上延長兩個月左右(鑑定所需時間,一般需要兩個月左右)。如果涉及人身傷害,起訴的時候沒有治療完畢,那案件要先中止,在治療完畢後三個月開始鑑定。C、有的法院現在收案之前要先調解,調解的時間,有的長有的短,這個就不好說了,因為這個不涉及法律強制規定。05:最終結論:1、這種情況(您的愛車必須有車損險),走“代為求償”拿到賠償最快,由保險公司依法起訴。2、您依法起訴對方(沒有中間環節的話)最快三個月。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僅代表個人經驗觀點供大家參考討論,還望各位師傅賜教斧正!文章來源:千年松樹6393✍️圖片來源:千年松樹6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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