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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籃視野

    所謂的“庫裡沒有圓柱體”是因為庫裡喜歡投三分,而且出手速度極快,還喜歡把人晃起來躲著光速出手,比較靈動,要哨子不好要到。nba裁判吹個“3+1”或者三分投籃犯規,肯定看得非常仔細,次數肯定也要比兩分犯規或者“2+1”的次數要少。而且庫裡的這個體格,對抗能力較差,不喜歡頂著人投,一般裁判不怎麼給哨。

    全場你一直都不頂著人投,都是空位投籃或者晃過別人之後的投籃,偶爾來一次勉強出手,裁判當然不會給哨子了。近些年來,由於庫裡在三分線外和持球的威脅太大,很多球隊都會派出重兵防守庫裡,全場一直死亡纏繞庫裡。無論庫裡是持球,還是無球,總有人纏著庫裡不讓庫裡拿到球。

    庫裡拿到球之後,也不會選擇造犯規,而是更有效地躲避防守人的防守,從而獲得空位投籃的機會。庫裡要到的犯規數很少,裁判一般也不會很重視,因此才會有“庫裡沒有圓柱體”這麼一個說法。詹姆斯突破生拉硬拽不吹犯規的原因在於詹姆斯的突破次數過多,有時候裁判沒有看到,不可能每一個球都能照顧到。

    詹姆斯外線投籃一般情況都會選擇放投,簡單地干擾一下,但詹姆斯突破起來威脅巨大,就像是一輛重型坦克,很多人都攔不住。詹姆斯本人也更喜歡突破一些,所以當詹姆斯突破起來的時候,防守球員就會採用多人包夾的策略。在包夾過程中,防守球員免不了會有很多小動作。有的裁判也看不到,所以有些哨就沒吹。

    而哈登容易得到哨子的原因就在於哈登造犯規的能力的確是很強,而且技巧性很高。哈登很會找對抗,只要防守人手臂稍微靠近自己或者有犯規的嫌疑,哈登一下子就撲上去了。哈登又是地板流,所以造起犯規來比較逼真,一般裁判都是一吹一個準。哈登造犯規的技巧的確是高,這一點不得不佩服。

  • 2 # 家鄉體育

    所謂庫裡沒有圓柱體其實是有原因的,首先庫裡的身形單薄而且自己不願意做一些很誇張的動作,這就讓裁判誤以為這個壓根沒什麼身體碰撞,不像哈登那種手臂離他十幾釐米的時候哈登就開始有所反應了。

    詹姆斯的被犯規全部都去生拉硬拽,今天湖人隊在主場輸給了馬刺,賽後沃頓說了這樣的話上場比賽對方獲得了38次罰球,這一場比賽對方獲得了33次罰球,詹姆斯的得分百分之90都來自於籃下,而且都是頂著兩三個人,可是他只有幾個哨子而已。

    今天馬刺隊的阿德造犯規太厲害了,兩邊的吹罰尺度差太多了,勇士打掘金也是,不過哈登還是可以穩定得到一些哨子,有時候看哈登的突破其實和詹姆斯和庫裡的一樣。

    但是哈登就可以得到場均近12次的罰球,這個太恐怖了,要知道湖人這三場比賽場均才10來個罰球,哈登的造犯規技術真心強,可能大家也都看過很多慢鏡頭回放,很多時候都沒有碰到哈登,可是就得到了哨子。

  • 3 # 魔力紅薯丸

    首先說哈登,哈登沒有詹姆斯喬丹科比那樣的身體素質,這就註定了他是一個以外線為主的球員,你不可能要求納什去背身單打,所以不要說哈登球風軟,這是個人特點決定的,再說說犯規,犯規首要的判定是防守方做了犯規的動作,如果防守方動作本身沒犯規我相信碰撞再嚴重裁判也不會吹,那麼問題來了既然是防守方動作犯規憑什麼說是哈登碰瓷兒?人家運輸你往人家懷裡伸手你還有理了?人家投籃你往身價身上蹦你還有理了?臉皮咋那麼厚呢?其實犯不犯規和身體接觸的頻率及強度沒有任何關係,只有初學者才會覺得身體接觸是犯規,而事實上犯規是動作,不是身體接觸,詹姆斯很多球看似身體接觸激烈,事實上是雙方一起在用力,詹姆斯喜歡主動找身體接觸,而只要防守球員沒有明顯的犯規動作裁判是不會因為有人和詹姆斯角力而判對手犯規的。至於庫裡,他的進攻方式是更多的控衛投籃,而少量的突破也會造成一定的犯規。當然還有一定的場外因素,裁判也是人也會犯錯,高速的碰撞有一些犯規沒看到也正常,裁判也會定式思維,別人總對哈登犯規時間長了裁判也會神經質,而像庫裡這樣不喜歡身體接觸的球員裁判也總認為對手沒碰到他,但這畢竟是少數,哈登所謂的碰瓷兒就是在防守球員做出犯規動作時很清楚的交代了自己的動作沒有問題而對手的犯規動作干擾到我正常的投籃了,這是本事,你可以不喜歡這樣的得分方式,但你沒資格侮辱他,在勇士獨霸聯盟的今天,多少人選擇了投降?多少人選擇了叛變?又有多少人選擇了認命?而哈登選擇了戰鬥,這樣的球員不值得尊重嗎?那些喜歡杜蘭特詹姆斯的,你們有什麼資格批評哈登?

  • 4 # 悟空呵呵

    有一說一覺得NBA的裁判可能更傾向於印象派,因為裁判對你的印象認為你能做到這樣的技術動作,還可能給罰球!

    或者說每個人的打法決定了裁判對於她的印象,一定層面上決定了裁判的吹罰尺度。

    比如勒布朗的身體非常強壯,一到兩個人根本無法近身所以勒不老在別人對他侵犯時,裁判可能認為勒布朗並不會吃虧,可能少生會稍微少一些。

    庫裡一般都是出手非常迅速,很少有人能夠追上他的出手速度,並不是說庫裡沒有圓柱體,而只是庫裡很少和別人發生身體接觸,也沒有故意伸腿,也就是米勒法則增加自己的人都體面積。

    哈登的打法就是到犯規,在裁判的印象中,哈登每次突破都是衝著造犯規而去,他們下意識的會在哈登突破的時候就那眼睛看清動作!

    不過真正到了季後賽可能裁判的尺度會不一樣,還是要看當時裁判的拿捏尺度,這一次NBA有很多規則進行改變,比如說第二次籃板進攻只有14秒,種程度上增加了匯合處速度比分的增加,挺好看但是感覺防守沒有以前那麼重要。還是期待安畢業能夠越來越精彩。

  • 5 # kobe001

    不是專家,純屬個人理解。這種情況,詹姆斯一般發生在合計衝撞區,可以身體接觸,哈登和庫裡一般發生在外面,然後同樣的情況哈登吹犯規,庫裡,爬起來,撣一撣身上的灰,回去防守了。

  • 6 # 痞子菜1982

    這個問題也好回答,詹姆斯也有很多球有撞人嫌疑,還給2+1!本身就懟防守球員,同樣也應該被防守隊員懟!庫裡是,我不懟你,你也別懟我!

  • 7 # 體育奇葩說

    從三個人的進攻方式來分析這個問題:

    三人進攻型別

    ——庫裡掩護之後的投籃

    掩護之後,庫裡得到足夠的出手空間,防守人員來不及伸手干擾。另一方面,庫裡投籃的出手速度極快,往往出手後,對方都來不及封蓋或者干擾。

    足夠的空間加上超快的出手速度,導致對手都來不及犯規。所以,庫裡投籃很少被吹犯規。

    ——詹姆斯以突破上籃為主

    林書豪曾經說過,像詹姆斯這樣的球員只能貼身防守,消耗他的體力。要想限制他得分,幾乎不可能。詹姆斯的突破經常被人生拉硬拽,但是他依然能夠打進。給一般的球員,裁判直接給2+1,但聯盟已經習慣了詹姆斯的進攻方式,不可能每個球都給2+1。如果大家對上賽季騎士和綠軍的搶七大戰有印象的話,應該記得“詹姆斯在一次快攻中,莫里斯雙手拉住他的肩膀都被帶得飛起來”,這樣的非常明顯的犯規,裁判才會給加罰。

    ——哈登後撤步三分

    哈登情商太高,始終抓住一條規則“投籃被打手”就會吹防守人犯規。但頭疼的是哈登是在防守人伸手的那一霎那,選擇投籃,讓防守球員躲閃不及。為此,聯盟出臺“哈登規則”專門限制這種主動找罰球的球員。

    因此,哈登今年又改變了他的造犯規技術,在防守球員補防或者追防時,迅速出手。防手球員來不及剎車,在投籃時有身體接觸,裁判不可能不吹你犯規。

    規則在變,但是球員也在跟著規則變,就看誰能在規則允許的範圍下獲得更高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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