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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隨心所欲,但又深思熟慮。想聽從內心,卻又顧慮重重。真的想一走了之,感覺身後有一道力拉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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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香79702487

    責任分若干種責任,如果是法律規定了的責任,那就得舍自由,但如果你認為這個責任規定的不合理,那也可以取自由。還一種就是道德責任或道義責任,比如家庭責任,社會責任,這就要自己根據自己的能力,以及其中的利害關係,利弊得失來選擇取捨。

  • 2 # 老蔣閒言

    責任和自由是兩個意義相反的詞句,凡具責任心者,都必事業有成,凡自由散漫者,乃玩世不恭。取責任棄自由者能幹大事,取自由無擔當者百事無成。

  • 3 # 輕舟疾發

    責任,就是做事勇於承擔,敢於面對。自由無論是單位或家庭,只有把該做的事做完,才有自由,才能自由支配自己喜歡的事情。

    把該做的事情做完,再去玩,玩的也自在也從容。心裡不記掛這些事了。時間長了,形成一種習慣,並讓別人瞭解你這一習慣,並尊重。

    無論家庭或單位的事,能做就應,不能做說明原因,做事也要保持自由。不能做的事為了顯能或討好別人,滿口應下來,還做不了呢!不可取,累了自己,丟了人,還惹得別人不高興。

    嚴格說責任和自由相輔相成,可有時責任和自由又是區分開來的,需靈活掌握,從容面對。

  • 4 # 午夜靜思

    當想隨心所欲時,偏偏以責任作為自己原地踏步的理由,有時想想,這會不會是對自身能力的一種否定?或者是對未來的一種不自信?在這裡,不要讓外面的因素阻礙你想前進的腳步,更不要自欺欺人地為他人而自我催眠保持現狀。

    踏出第一步是需要勇氣的,當你覺得自己是對的時,你的勇氣也會隨之而來;當你猶豫不決時,意味著你心志不夠堅定,路方未清晰明瞭,在背後拉住你前進的那道力其實是你自己的不確定。

    每個人都是自私的,每個人也會害怕,一步錯,步步錯,可能會因此而付出很大的代價,包括別人的人生,但退一萬步來講,如果一個人連自己的人生都無法負責的話,談什麼去負責別人的人生。

    一個人的資本是自己儲存的,而不是依附別人才可以累積的。

  • 5 # 郭小天上學記

    責任和自由,只要你心裡真正理清楚了,它們可以不衝突的同時存在,讓你享受不需要糾結如何取捨的平衡的生活。比如,

    你有責任去工作,賺錢養家,也有自由選擇做什麼職業,

    你有責任為家人做飯洗衣,也有自由選擇買什麼菜,用什麼牌子的洗衣粉,

    在出去工作的時候,就不要想著自由的玩樂,

    在需要照顧家人的時候,就不要想著個人享受,

    在你自己的私人時間和自己的私密小世界裡,不會影響和傷害他人的時候,你就盡情的拋下責任,享受自由吧!

  • 6 # 現實78322322116

    真的想一走了之,感覺身後有一道力拉著你。從你的描述來看,好像是夫妻之間的事,有責任但又想自由不知如何取捨,那我就說說我的淺薄之見吧。

    責任,指份內應做的事和完成的任務。既然組合了家庭,不管你是丈夫還是妻子,都有家庭責任,即掙錢養家、養教孩子、照顧和贍養老人之義務。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義務,也指法律層面講的,要家庭和睦,好家風帶出好村風,好的社會風氣。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每個家庭都有難唸的經,不論是物質方面還是精神方面都有難言的苦衷。面對困難,想到了一走了之,選擇自由,那自由又是什麼呢?

    自由是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人的意志活動不受限制。有位名人說,道德是自由的保護神。一走了之固然自由,然而感覺身後有一種力量拉著你。這種力量就是親情,它屬於道德範疇。自由只有道德範圍不受唾罵或違背常理,才有自由。

    責任和自由在家庭問題上取捨是很難的。大文學家雨果有句名言,他說,“自由只有透過友愛才能得以保全”。家庭要以和為貴,家和萬事興。夫妻更要以誠相待,用心呵護。家庭不能講理要講愛,齊心協力,共擔責任奔小康,物質富有了,精神享受也就自由了。家富國強,社會穩定,人人爭先鋒,何樂而不為呢!?

  • 7 # 思考者J

    承邀。

    要說這是個社會問題,更像是思想文化問題,關鍵是自己如何去認識和理解。我記得有這麼一說:沒有責任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仔細思考還是很有哲理的。

    責任和自由

    什麼是責任:責任就是必須要履行的職責和義務。這些責任或者是法律賦予的、或者是制度規定的、或者是道德意識“約定俗成”的,作為一個社會上的人,是必須去實行的。父母養育子女、後輩贍養老人、崗位盡職盡責、犯錯承擔後果就是這樣。

    什麼是自由?自由最基本的含義是不受限制和阻礙。一般理解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不受約束。其實對自由的說法是不一樣的,還有一種說法是可以自由支配、憑自己意願行動、為自身行為負責。很顯然前一種說法在社會上是行不通的,沒有那一個行為是不受任何約束——這種約束可能是顯現的,也可能是隱形的。這樣看後一種說法更為準確一些。

    要說到自己在二者之間的取捨,我不會追求那種沒有責任的自由。從家庭來說上有老下有小,對上對下都有責任,不能為了自己灑脫“自由”而不顧這一切,我不是那種沒肝沒肺的人;從工作角度說幹什麼事就要負什麼責,還得守什麼規矩,如果不想幹了現在是有自由的可以走人,走在那裡還不是一樣的;自己辦公司啥都說了算好像很自由,那也有對資產、對員工、對客戶、對法律的責任,並沒有自由多少反而更不自由;啥也不幹了我就自由了,那吃啥喝啥?想不受任何約束的幹自己想幹的事,這事找不到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人如果把責任盡到了,同時也獲得了自由,起碼在思想感情上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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