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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孚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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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史磚家
晚晴小說家劉鶚在談及清官現象時,曾不無感慨地說道:“清廉人原是最令人佩服的,只有一個脾氣不好,他總覺得天下都是小人,只他一個人是君子。這個念頭最害事的,把天下大事不知害了多少”,“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我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見《老殘遊記》)。
劉鶚以上言論,是在見識到以“清官”自詡的毓賢、剛毅所犯暴行後所發的感慨,不失為公允。清官說話辦事但憑著一股所謂的“正氣”,而絕少去考慮是非曲直、權變通達,由此所造成的惡,有時比一般的貪官汙吏還深。這種危害甚深的“清官”在歷史上絕不在少數,遠自西漢景帝時期的中尉郅都,在近代則有歷任山東、山西兩省巡撫的毓賢。那麼,這個毓賢到底有多惡呢?他最終的結局如何?
毓賢是內務府漢軍正黃旗人,捐監生出身,以捐納同知府的身份被委派到山東,在苦熬十年後(1889年),才得到署理曹州知府的職位,此時的他已經47歲,仕途不是一般的蹉跎、坎坷。毓賢居官任事並無他能,唯一值得稱許之處便是清廉,在各地任職數十載從不肯貪汙一分銀錢,而這也成為他藉以傲人的資本。
毓賢年近半百才獲得署理知府的職位,常常抱有時不我待的心態,很想盡快在政壇上建功立業,而要實現這個目標,唯有采取非常手段不可。所以等到毓賢甫一就任,便以“治盜”為名義,大量捕殺有“盜賊”嫌疑之人,試圖以此來肅清境內,創造政績。
毓賢在任四年間,以屠殺、虐待百姓為能事,由此獲得“屠伯”的綽號。毓賢為逼迫嫌疑人招供,往往對他們施用酷刑,名目有“打杖條”、“打板子”、“軋槓子”、“跑鐵鏈子”、“跪鐵蒺藜”、“站鐵鏊”、“氣蛤蟆”等等,但最令人髮指的則是“站木籠”。
“站木籠”又稱立枷,木籠上端是枷,卡住嫌犯的脖子,使其懸在半空,逼仄的籠中則佈滿鐵釘,然後在犯人腳下墊上幾塊磚,似踏非踏。嫌犯在籠中少有動彈,便會被鐵釘刺的鮮血淋漓,此時又會抽去若干磚塊,讓犯人活生生地懸在半空,最終在歷盡鐵釘刺身的苦楚後,被活活吊死。毓賢為懲罰嫌犯,特地在府衙前設定12個大木籠,每天都有人慘死在裡面,景象之殘忍令人髮指。
毓賢在曹州在任期間,曾創下3個月殺掉2000餘人的記錄,卻也獲得“善治盜”的名聲(“光緒十四年,署曹州,善治盜,不憚斬戮。”見《清史稿•列傳第二百二十五》),得到上司的青睞,其仕途由此也變得日漸順利。1895年,毓賢升授山東兗沂曹濟道,次年又補山東按察使,奉命鎮壓曹縣、單縣大刀會起義,同樣也是流血滿地、枕骸遍野。
當然毓賢的惡不止於此,他給中國帶來最深重的禍患,莫過於在山東巡撫任上招撫拳民,將他們組建成“義和團”,到處燒教堂、殺教士,開“庚子拳亂”的源頭。不僅如此,毓賢還鼓動慈禧太后及王公大臣,將“義和團”引入直隸、北京、天津等地,圍攻使館,肆意捕殺洋人及教民,由此導致八國聯軍侵華事件的發生,危害巨深。
毓賢改任山西巡撫後,依然不改其本性,唆使拳民燒教堂、殺教民,手段無所不用其極。毓賢在任數月時間,便在全省殺害傳教士191人、中國教民及其家屬子女1萬多人,焚燬教堂、醫院225所,燒拆房屋兩萬餘間,“成績”斐然。甚至毓賢在巡撫衙門前,還曾親手殺害過若干名傳教士及幼童,罪行令人髮指。
八國聯軍攻佔北京後,將毓賢列為排外仇教的“罪首”,要求清廷嚴懲。1900年9月,毓賢被革職發配新疆,次年2月被清廷下令在蘭州處斬,就此結束其禍國殃民一生。毓賢雖死,然其一條賤命怎換的回萬千無辜遇害同胞的性命?怎換的回賠償給列強的四億五千萬兩白花花的銀兩?愛國賊之害國,從來如斯,所以李鴻章在彌留之際痛罵毓賢誤國不止,正是因此。
據說毓賢死後,山西百姓因感激於他的清正廉潔,從不貪汙一分銀錢的“清白史”,竟然還特地為他建立祠堂,時時供奉,毫不憐惜死在這個“屠伯”刀下的萬千冤魂。最終還是清政府勒令拆除這些祠堂,斷了後世以毓賢為榜樣的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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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號角催人紅旗飄
世界觀與方法論,毓賢的世界觀是忠於朝廷,洋人對華都是不懷好意的,老百姓不嚴管重壓就會匪化。所以他在曹州當知府就開始用殘忍的方式蹂躪百姓,殘忍是他的方法論。從知府一路升任山東巡撫,他幹了件大事,招撫了義和拳為義和團,目的牽制膠州的洋人。這件事後他調到山西了,但後患導致了庚子國變,辛丑國辱。他只是個州縣酷吏還不足為患,但牧守一方就是這後果。有幾個人不算禍國也夠誤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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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地圖文
此人太殘忍,其心如畜生一般,在山東用站樁殘酷殺人,在山西,採用各種卑鄙的手段殺死婦孺,造成極壞的國際影響,難怪李鴻章說“毓賢誤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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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毓賢的所作所為來看,他似乎應該被歸入到酷吏的行列中去。執法嚴酷、視人命如草芥是酷吏的典型特徵。不可否認,酷吏當中也有不畏權貴,敢於殺戮,致力於維護君王統治秩序的有膽魄之人,但這只是特例。在皇權一家獨大,法律體系、監督體制形同虛設的時代,酷吏最好的生存策略就是看君主臉色行事--法律的公正,民眾的福祉在酷吏看來只是一個幌子而已。
雖然毓賢死後家無餘財--這似乎能說明他不是一個貪官,但“不貪”並不是衡量好官的唯一標準。毓賢在清末飄搖的政局、混亂而複雜的局勢當中,左衝右突、大刀闊斧,很是有一番作為;但是他不問青紅皂白,多行殺戮的處事手段被很多人批評,而且他的努力並沒有改善甚至惡化了清政府的外交關係和國內局勢。
既然是這樣,還能指望人們對他有多愛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