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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讀史有想法君

    不是很明確“躉船陣法”是什麼,是不是無動力的火船?

    鄭芝龍打敗荷蘭艦隊,是在料羅灣海戰,位置是在今天的金門。

    先說兩邊的基本情況:

    荷蘭海軍主力是蓋倫帆船9艘,另有同盟的海盜船50艘。

    鄭家海軍主力是50艘大型戰船和100艘火船。

    要還原當時的戰術應用,需要先了解當時的武器和基本的對抗戰術。

    當時,歐洲的海戰技術正在進行一次變革,從接舷戰向火炮對射演進。明中後期,這種演變還遠沒有完成,接舷戰依舊是決定海戰勝負的重要形式之一。

    先說荷蘭海軍的9艘蓋倫帆船,應該是採用2層甲板的大型戰船,可以佈設20門以上的火炮。

    火炮基本是兩種型別:一種類似紅夷大炮的長重炮,射程遠,精度低,威力大,射速非常慢,一兩分鐘都未必能發射一次。另一種是佛郎機,屬於輕短炮,威力小,射速快,最快20秒可以發射前三發炮彈,但有效射程只有400米左右。

    這些火炮依然採用的是實心炮彈,擊中對方艦船可以擊穿側舷,或擊斷桅杆,如果擊中水線以下部分會造成進水沉沒。考慮到火炮採用的是兩側佈局,所以有效的進攻火炮應該是10-15門之間。

    如果帆船的時速為15公里/小時(平均時速,非順風),即1分鐘前進250米,按照2.5公里的接戰距離,10分鐘就能演變成接舷戰,如果順風可能只需要6-7分鐘。15門炮如果全是佛郎機,敵人進入有效射程到接舷最多2-3分鐘時間。15門炮,一分鐘發射5炮計算(實際很可能達不到),最多可以發射225炮,甲午海戰時期艦炮命中率約10%左右,明朝末年估計有5%就非常了不起了,可擊中敵船11炮。11枚實心炮彈,很難確保艦艇接舷之前摧毀敵艦。

    海戰的基本形式,也依舊是雙方艦炮對射,逐步靠近,如果在對射中能擊沉對方最好,如果不能擊沉就轉入接舷戰。

    接著說鄭軍的戰力,當時鄭軍還採用的是單層甲板戰船,在單船的噸位和火炮數量上是處於劣勢的。但是差距並不大,鄭軍的一條船也可以配備10餘門火炮,大概是荷蘭海軍的一半。但是鄭軍的數量卻是荷蘭海軍的5倍多。從總火炮數量上,鄭軍應該是荷蘭海軍的2倍左右。而且鄭軍裝備的火炮,也有相當部分是來自於從英國等國的進口,質量與荷蘭海軍相當。

    瞭解了基本的背景,我們來看當時的戰場態勢:

    第一,鄭軍是順風攻擊,之前分析過接舷前的時間越短,火炮發揮的作用越小。

    第二:荷蘭艦隊停在金門南明的料羅灣,海灣實際上影響了大型軍艦的機動。

    鄭芝龍的戰術是先分出輔助兵力,拖住輔助荷蘭海軍的海盜船。

    自己的主力艦隊和荷蘭海軍正面對決,鄭軍佔據上風位置。

    鄭軍50艘戰艦快速靠近荷蘭9艘戰艦,放出100艘火船,順風飄向荷蘭艦隊。

    我們剛剛說過在接舷之前,荷蘭的軍艦撐死命中11發炮彈,9艘船就是99發,而對面是100艘火船,更何況一兩發實心炮彈根本不可能擊沉火船……

    火船順風而下迅速覆蓋了這個區域的海面,嚴重影響了荷蘭軍艦的機動,他們不能隨便掉頭,移動位置因為很容易會撞上海面上的火船。這種火攻的套路,一直從赤壁之戰玩到料羅灣海戰,居然屢試不爽,主要原因是艦船還是依靠風帆和槳作為動力,順風的無動力船因為載重輕,總是比戰艦要快,尤其在機動不便的水域作戰(海灣、江河),火攻的效果尤為明顯。

    從鄭軍放出火船的那一刻開始,荷蘭海軍就陷入絕對被動,大艦的火炮根本無法照顧多達150艘的火船和戰船,火船又極大的干擾了荷蘭軍艦的機動。主動權完全掌握在鄭軍手中,鄭軍的軍艦跟隨火船之後,部分依託人數優勢選擇接舷戰,部分憑藉數量優勢選擇火炮對射。

    最後9艘荷艦,1艘接舷戰被俘,1艘被火炮擊沉,1艘被火船焚燬,其他6艘受重傷逃跑。

    鄭軍之所以可以獲勝,主要有幾個原因:

    1、主場作戰有數量優勢,戰爭發生在鄭家的勢力範圍,荷蘭只能派東印度公司的部分兵力前往參戰,鄭家軍隊的數量數倍於荷軍。

    2、武器裝備雖有差距,但沒有代差,雙方的差距主要是艦船的大小,火炮的水平基本一致,沒有拉開差距。

    3、鄭軍有火船戰術之類西方人從來沒有玩過的戰法,荷蘭人毫無準備。

    總結來說:

    在明朝中後期,東亞的海盜集團的軍事技術和西方的頭等強國之間,並沒有產生代差,依託本土作戰的數量優勢,打敗荷蘭也不足為奇。

    最後補充一下:

    為什麼鴉片戰爭,雙方的差距會拉開那麼大。

    大家常常會誤會鴉片戰爭和明末的海戰一樣都是帆船。

    但大家忽略了英軍的投送能力,戰艦及火炮的進化。

    先說投送能力,料羅灣海戰荷蘭人一艘戰艦也就是20-30門炮,帶兵員100-200人,9條船最多也就1800人。英軍當時已經有大型兵船甚至蒸汽船,鴉片戰爭參戰的峰值是19000人,投送能力是十倍。

    再說軍艦,英國參戰的是三層戰列艦,可裝備74門火炮,單側37門,是荷蘭戰艦的3倍。

    清軍的情況則完全倒退,火炮質量(清朝後期鑄造的火炮質量很差,甚至不如乾隆年間的)和戰艦的規模都比明末鄭芝龍的軍隊差一個檔次。

    如果當時是鄭芝龍的50艘戰艦加100條火船,可能還能給英軍帶來一些殺傷,但擊敗基本沒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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