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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農村人臭臭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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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生活的釋千結
我用老五元買過一個帶鎖的筆記本。記得筆記本封面是當時特別紅的女明星周慧敏,那時候她就是我心目中女神一樣的存在,每每看到封面上週慧敏的照片,就會欣喜萬分。
筆記本里面是紅色、黃色、藍色、綠色不同顏色的紙張,很好看。每個顏色和另一個顏色的節點面就會有一張當紅明星的照片。記得裡面有周海媚、酒井法子、黎明、劉德華、郭富城、張學友、小虎隊……很多很多張明星的照片。當時的周海媚和酒井法子也是夢中情人一樣的存在,雖然我是女孩,也喜歡她們那時候的照片,每一張都充滿了夢幻的感覺,每一張都那麼完美,每一張都能讓你百看不厭。
那個時候追星,所以買來的筆記本都用來抄歌詞,抄明星的生辰身高體重,甚至是某部劇的臺詞,那是那個時代最美好的記憶。
記得抄的最多的是四大天王的歌,整整用了半個筆記本。每一張上面都是一首歌詞,不僅寫滿了自己的感想,還貼滿了唱那首歌的歌手的貼畫。任何地方都不放過,邊邊角角都是大的、小的,剪的圓的、方的貼畫。每一個貼畫都是一個故事,每一張歌詞都是滿滿的回憶。
買來的書裡送的海報,報紙上明星的頭像和報紙上當紅明星說過的話都會剪下來貼在筆記本里。小小的筆記本承載了兒時最好的夢想,也裝滿了我們美好的回憶。
時過境遷,當年那個帶鎖的筆記本已經不知道去了何方,但我依然會記得,兒時的我用老五元錢買了一個裝滿我回憶的筆記本,他給我的印象最深,也讓我終生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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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鄉野過客
我還真的用五元錢買過東西。那是一本相簿,我是從新華書店考慮再三才買的。我之所以買這本相簿,是因為我想把它作為禮物送給我特殊的朋友作為結婚紀念品。她之所以特別,我也說不清對她是一種什麼感情。她是我同事愛人的妹妹。我同事的愛人有兩個妹妹,大妹妹叫小慧,小妹妹叫小賜。小慧嫁給了我的堂弟是我的隔壁鄰居。聽說小賜也定婚了。那天去同事家做客,剛巧小賜也去了。她說剛從縣城回來,順便走大姐這裡。本來是我和同事喝酒的,她非要陪我們喝。她一邊喝一邊淌眼淚。
還是姐姐疼妹妹。姐姐說:“有什麼事給姐說,哭什麼?”
小賜說;“今天我和他進城買結婚用品,我們又吵架了!我想退婚。”
姐姐說:“你的事情你做主。”
小賜問我和他姐夫:“你們有什麼見解?”
姐夫:“那是你的事。反正他我是沒看上。”
小賜問我:“你呢?”
我說:“你的具體情況我不瞭解。你感覺嫁給他委屈,不嫁好了。”
小慧顯然不高興了,她把同事叫出去:“你說你這當姐夫的跟著攪和啥?傳出去,好講不好聽!咱們以後是親戚,不成罷了,以後成了你們見面怎麼好意思?”
“我不是為你妹妹好嗎?”
“誰知道你葫蘆裡賣的什麼藥?”
“好了,好了。姐你們別吵了。我想好了。我回去了。”小賜讓我送她。說有好多的話想找個人訴說。
一路上我們談了許多。他們是媒妁之言相識的,相處的機會很少,沒有什麼感情所言。
後來,聽說小賜為了退婚,鬧了一場風波。小賜要死,娘要喝藥,爹要上吊。一家人都怪大姐夫。為了說和,媒人的腿都跑彎了,一遍一遍的勸說,人家結婚的東西都買好了,日子也定好了。你有什麼不滿意的可以說。把爹孃氣得好歹你忍心啊!如此之類的話說了不少。聽說小賜說了,結婚也行,他不是認為家裡有錢嗎?他家裡給他大哥在縣城買房,我也要一套,彩禮再追加十萬。小賜沒想到的是人家竟然同意了。
小賜結婚的前一天來小慧家做客遇到了我,希望我能參加她的婚禮!小慧風言風語的說,好意思就去唄!大姐夫不是人,就是想拆散我妹的姻緣,黃鼠狼給雞拜年,沒安好心。結果呢?裡外不是人了!這分明是對我含沙射影啊!
小賜結婚那天,我特意從新華書店買了一本相簿,把我的祝福寫成卡片,一一的裝進相簿裡的卡袋,親自交到她的手上。
我說:“刻在碑上的字,可以先於碑而滅;繡在錦上的花,可以先於錦二亡;但刻在心上的人兒是可以於心共存的。”
她說:“我最欣賞的還是你說的那句格言~幸福和不幸,各有魅力之處。無論你接過的是什麼,都不要張狂或沉淪。只有這樣,你面前的灰暗會變得明朗,你面前的明朗會變得輝煌!”
我們都笑了,有點狂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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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在我上小學的時候,記得那時候家裡很窮,五元在家裡基本很少見,當時我還小在農村生活,好奇心強,總是學一些新的事!我記得當時就是我們村的一位老爺爺,我每天上學放學都經過他家門口,而每次見他基本都是他坐在大門口抽菸,時間長了,我感覺好奇,所以我就問老爺爺能不能讓我抽一口,他當時就同意了!我抽了幾口感覺好玩,所以心裡總是想著放學的時候在去找他抽幾口,可是後來他不讓抽了,他感覺我已經上癮了,不是好奇了!當時沒辦法呀!不知道哪裡能找到煙。所以我回到家,在家裡面找,因為我爸不抽菸,可是有時候家裡總是放點菸,那是招待客人用的,死活找不到,在找煙的時候無意中找到了錢!我又高興又害怕,因為是五元,我不敢拿,當時的年代五元對於一個不富裕的家庭是相當重要!可是我還是沒有控制住自己,把老五元拿走了,去買了一包香菸,當時買完煙到學校見同學就分享,感覺自己有錢有煙很自豪,不過好景不長,被爸爸發現了!下面就不說了,只看賊吃飯,別看賊捱打!
以上就是我的親身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