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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龍貓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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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堅持的車伕
說白了他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數百人為了他們參加救援他也沒有一點點感恩的想法,對於這樣的自私的人沒什麼好說的直接給予拘留,讓他在拘留所好好反省一下,驢友的那一套裝備應該都不止三千伍佰元,擅自闖入核心保護區到底是為了刺激還是想搞點什麼的目的也是值得懷疑的,生活中這樣的人還是有的,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不折手段,對別人的勸告和援助之手不懂得感恩,自私自利之心已經讓他變得麻木不仁。在此我們要表示強烈的譴責,支援給予他更嚴厲的懲罰以達到讓他自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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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zhaolmtom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既然是罰款就一定是有章可依,有法可依的,拒絕低層次的處理致使問題升級,最後不但要補交罰款還要交滯納金,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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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梅6613
此類問題屢屢見諸報端媒體,說明問題呈上升漫延趨勢,應加強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力度和對驢友的法律意識教育。
六位驢友未經批准,擅撞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失聯96個小時,經當地消防、藍天救援隊幾百人捜救,終於平安脫險。在此,我首先向參加搜救工作的每位同志表示感謝,向脫險再生的六位驢友表示祝賀。同時,我也要強調:
1、戶外活動不是盲目穿越冒險
幾個驢友利用節假日,相約爬山,欣賞觀光祖國的山川美景,呼吸新鮮空氣,陶冶情操,本是好事。但戶外活動不是隨意穿越冒險,拿生命開玩笑。
2、戶外活動不能隨意穿越自然保護區
為保護自然界生物的多樣性,中國設立了很多自然保護區。做為喜愛戶外運動的驢友,我想,對此應十分清楚。但是,他們卻未經批准,擅撞當地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顯然,違犯了有關法律法規。
3、驢友應承擔相應救援費用
為救助六位失聯驢友,當地出動數百消防和民間救援力量,四天四夜跋山涉水,耗費了大量人力財力,這些救援成本,本應由違法者承擔相應部分,否則,違法成本太低,無法扼制部分驢友的違法行為。
4、生命誠可貴
有一句話,叫做不做死就不會死。同樣,不違法就不會被罰款。違法了,就要承擔違法的責任。3500元罰款,只是違法的小小懲戒,最低成本。
想想看,沒有幾百人96個小時的冒險搶救,他們連命都沒有了,還有什麼金錢未來。連3500元罰款都不願出,說明他們對自己的違法行為缺乏認識。我以為在罰款的同時,應對該驢友辦學習班,促其認識錯誤,避免重蹈復折。
5、可申請強制執行
對行政複議後仍拒交罰款的驢友,當地單位可訴諸法律,申請強制執行,視其態度,決定是否將其列入黑名單。
6、加強對驢友的教育
近年來,包括驢友在內,越來越多的人喜歡戶外活動。但不講科學,不尊守法律法規,盲目穿越的事,屢有發生。因此,要加強對驢友及相關組織的教育,促其依法科學開展活動,敬畏生命,敬畏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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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隴上小萬
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現如今大家的生活條件都提高了,很多平時身處大城市的人們在空閒時喜歡呼朋喚友一起外出旅行,更有不少喜愛大自然的朋友會邀上幾個趣味相投的夥伴踏上戶外獵奇之路,也就是俗稱的驢友。但驢友也有資深和新手,不過不可否認的是,專業驢友都是從新手驢友成長起來的,只是這個成長的代價有時很小,有時或者會很大,大到可能會付出生命的代價。
近日就有這麼6名驢友到廣西的大明山風景區徒步旅遊,大明山山高林密,有不少珍貴的動植物資源,為了保護這些珍貴的動植物,因此在大明山深處設立了大明山自然保護區,既然是保護區那當然不能隨便進入了。可這幾名驢友卻在有意無意中闖入了進去。幾人結伴到大明山徒步,他們被山中美麗景色看的流連忘返,沒意識到已經越來越進入了深山,等到發現迷路的時候,天色已黑了下來。山路也變得崎嶇模糊,一開始還比較淡定,因為他們也算是比較有經驗的,隨著他們按照自己的判斷越走越遠,終於他們發現完全無法再次正確辨別方向,他們徹底迷路了。
在想盡一切辦法與外界取得聯絡並呼救後,他們停在原地,等待救援,當救援隊伍找到他們時,才發現他們幾人已處於大明山自然保護區的深處。幸運的是,這些驢友最終都安全獲救。令他們沒想到的是,獲救之後,等待著他們的卻是一張每人罰款3500元罰單。
原來這是自然保護區的管理部門對他們擅自闖入保護區的罰款。面對罰款,幾名驢友心裡不服,他們認為自己是因為迷路才導致誤入自然保護區,並非有意進入。但管理部門卻認為在搜救他們的沿路發現有警示牌,是他們不管不顧才會最終陷入絕境而導致需要外界力量救援。如果他們當初看到警示牌時就能引起重視也不會發生後面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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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回不去的等待
這些所謂驢友就是些吃飽了沒事幹到處閒逛的人,它們漠視法規,視生命為兒戲,不出事時肆意踐踏法律法規,破壞自然風光,出事時又浪費寶貴的社會資源,不去救援人道上說不過去,去救援又要花費大量金錢,所以享受了救援就應該付出救援費用,成年人就應該有社會擔當,如果惡意拒不支付救援費用就應該列入誠信黑名單,執法機關應該申請強制執行!所以說我們作為公民應該承擔責任與義務!
2019年3月4日,6名驢友到南寧市上林縣大明山龍頭峰探險時意外失聯,經消防、藍天救援隊等數百名救援人員多方搜救,在失聯超過96個小時的情況下,6人全部獲救。
隨後,6名驢友因未經批准、擅闖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分別被自然保護區管理處開出行政處罰罰單:每人罰款3500元。
但是,6名驢友認為“處罰金額過重,加上只是誤闖保護區”,因此拒絕繳納該筆罰款。罰單開出後,6人均申請行政複議。今年7月,南寧市上林縣人民政府作出“維持原處理決定”的複議決定。
目前有5人繳納罰款,還有1人未繳納罰款。
這名驢友聲稱“經濟上有困難”,而且堅持認為:自己之所以會進入保護區的核心區,是因為保護區的宣傳力度不夠,比如,在山腰處沒有標示牌,因此認為保護區管理方也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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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上有困難還能加入驢友隊伍?那些裝備估計都要不少錢。這些都不是藉口,而且我也不認為他們是誤闖.還記得有兩個小夥一個姑娘去無人區那件事嗎?給搜救人員帶來多大麻煩,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