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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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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店小二看電影
自作孽不可活!罪孽深重,無活路可走,必不可活。現代社會,人都有活著的權利跟理由,只要沒故意剝奪其他人活著的權利,出賣國家的利益,都有繼續活下去的理由,為自己,為家人,為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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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馬駒的文史小客棧
當然不可活啊! 這是一句俗語,表示一個人如果自招災禍,是沒有辦法逃避的。它的原話是“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與”咎由自取“、”自取滅亡“、”罪有應得“相同。上天做孽我們無法避免,只有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個人做作招來的災禍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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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杜象應
天做孽尤可活,自作孽怎麼活?容易活,一人作事一人當,接受處罰,悔過自新。
此句話原句出自一句俗語,大意是天災可以逃避或者原涼它,但若是一個人自招災禍,就無法收拾了。和“咎由自取、自取滅亡”等含義近同。
原句岀處《尚書.太甲(中)》
王拜手稽首日。方小子不明於德。肖厎不類。欲敗度。縱敗禮。以速戾於厥躬。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
《孟子.公孫丑上》
孟子曰:“仁則榮,不仁則辱。今惡辱而居不仁,是猶惡溼而居也。如惡之,莫如貴德而尊士,賢者在位,能者在職。國家間暇,及是時明其政刑,雖大國必畏之矣。
《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
簡明釋義天做孽尤可活,自作孽不可活。此句話中的“孽”是指罪惡、災禍,那麼其意自現,即天災,我們可以活下去,但是自己惹的禍就不能活下去了。
天災不能避免,人禍也同樣存在,不侷限於“自作自受”,要敢於面對現實才行。
如何理解主觀認識:
天作孽尤可活,是人類面對自然災害的觀點和看法。認為一旦出現了天災,雖然是無法抗拒的,但人們可以選擇逃避或遠離它而繼續活下去。事後,人們的想法同樣可以說是也原諒它,因為天災不可預測,人也沒有好方法應對。
自作孽不可活,這句話在主觀認識上,是有點武斷,不是說自個兒惹的禍就沒辦法去應對或解決,非死不可。人無完人,誰不出點錯?岀錯沒事,找對了原因,處理得適當,也許會活得更精彩。當然,凡事做過惡了沒好處,也得不到人們的同情,只能“自作自受”。既要受到良心的遣責,也要付出代價。
客觀認識:
天做孽尤可活,自作孽怎麼活?天作孽,是自然現象,自作孽,是由人思想變化而導致的。人在做,天在看,是事皆有因果,不自欺欺人,也許有轉折點。
天做孽尤可活,客觀地講,逃避是一個方法,但是作為人類,一味地讓或避,終究會對自然現象產生畏懼,是不可取的。唯一的辦法就是在敬畏自然災害的同時,要對自然現象進行研究,瞭解並掌握其發生的規律性,從而實施預防,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自作孽怎麼活?常言道:一人做事一人當。你惹了禍,就要自己去承擔。人生做事,怕出錯,往往又不能幹出大事,所以,允許試錯,就是好辦法。做事有好壞之分,行正道,做好事,當然大受歡迎,同理,壞事做多了,也遭眾人唾棄。
當然,做錯了事,就要去接受懲罰,逃避更是活不下去。要認清事實,竭盡全力去改過,做到“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決不重新再犯,方能昂起頭來,走向新的生活。
有些人,犯了錯,一時得不到人們的原諒,就產生自悲心,自怨自艾。從不去正確對待問題,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那麼最後只能是“自取滅亡”。作為人,知錯就改還是好的,人們給你機會,並不是一棍子打死。所以,自作孽,接受懲罰,才能悔過自新!
回覆列表
天災人類可以抗拒。可有人跟自己挖坑,那就沒法救了。
98年洪水,那是對武漢人民最大的考驗的時刻,在省政府的帶領下,全省人民抗澇救災,在各方面的努力下,戰勝那可怕的洪水。天作孽不可怕,只要人民團結一致,抵抗一時的災害,換來日久的平安,天災,在英雄的人民面前,也別要縮回它罪惡的手。
可人作孽,還真不可活。我認識一個朋友,吃了很多年的毒品麻果,拿著行政事業單位的工資,他若能戒掉,今生將平安無事。可是他滅絕人性,到處扯的是外債,能騙的都讓他騙進了慾望的深淵,後來被抓去強戒,強戎,對他來說,本來是個好事情,戒掉重新做人,誰都會給他機會,可是他自己把自己的路掐死了,雖然出來以後被開除公職,但是他的老媽媽還是幫忙他交社保,想挽救他,可是不成想,交社保的時候,從他媽媽那裡把幾千塊錢給騙走了,你看這成了什麼人了?家人給他的希望他也不要了,工作沒了,50多歲了,老婆離婚了,你說這樣的人,還能回頭嗎?不久聽說在一次搶劫中,別人自衛把他殺死了。可悲可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