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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宋小小pp

    根據目前標準,16公斤壓力=1.6Mpa=PN16PN的定義描述在 GB/T 1048-2005 和 被替代的 GB/T 1048-1990 管道元件公稱壓力有很大不同,這既是目前各標準和實際市場應用中公稱壓力的PN表示混亂的根源所在,也是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需要逐步規範的問題。相比新舊兩個標準的PN定義,主要修改內容如下:1. 按 ISO/CD 7268:1996 和 BS EN 1333:1997 《管道元件PN的定義和選用》 重新定義了 PN (公稱壓力);2. 取消了原標準中的公稱壓力的標記方法,刪去了PN數值後的單位 MPa,明確了PN(公稱壓力)只是“與管道系統元件的力學效能相關、用於參考的字母和數字組合的標識”的基本概念,並在注1中進一步說明了字母PN後跟的數字不代表測量值,不應用於計算目的;3. 修改了公稱壓力系列的表示方式,例如原標準中的PN 4.0 MPa,現標記為:PN40。並對PN系列的數值進行了簡化,刪去了原標準中 ISO/CD 7268:1996 未列入的非常用的公稱壓力數值,例如:PN 0.05、PN 0.1、PN 0.4、PN 28.0、PN 335.0(MPa)等。新舊PN標記數值相差10倍,如老標記 PN 4.0 MPa 與新標記 PN 40 等同,因此,有人認為新標記的數值相對老標記的單位MPa,可以理解為bar。實際在新定義中,明確說明了PN後的數值不能代表量值,沒有單位量綱,如果在數值後加上壓力單位bar,則是錯誤的PN標記方法,如:PN 40 bar 是不規範的標識,違背了 公稱壓力 PN系列 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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