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沒有母親身份證,只有父親身份證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法辦理出生證明的,因為母親是直接寶寶的監護人,若不能確認母親資訊的孩子是無法辦理出生證明的。
以安徽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為例子:
第二十二條 無法核定新生兒母親資訊的新生兒,不能獲得《出生醫學證明》。國內公民收養查不到生父母的嬰兒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不予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第二十三條 各簽發機構應明確相關人員職責,助產機構接生人員負責規範填寫分娩資訊;簽發人員負責查驗新生兒父母、領證人等相關有效身份證件,留存影印件,規範列印或填寫《出生醫學證明》;印章管理人員負責稽核,並在稽核無誤後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
各助產機構在辦理入院登記時應核對分娩產婦有效身份證件資訊,並留存影印件。新生兒母親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與住院分娩登記產婦資訊不一致的,應當提供親子鑑定證明。
對於未提供新生兒父親資訊的,新生兒母親應提供本人簽字的書面宣告,簽發機構可在《出生醫學證明》上父親資訊欄目處填寫“/”。
參考資料:http://www.ahwjw.gov.cn/fyjk/ywwj/201505/1c77f4367e864406a827ccff61e13791.html
若沒有母親身份證,只有父親身份證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法辦理出生證明的,因為母親是直接寶寶的監護人,若不能確認母親資訊的孩子是無法辦理出生證明的。
以安徽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為例子:
第二十二條 無法核定新生兒母親資訊的新生兒,不能獲得《出生醫學證明》。國內公民收養查不到生父母的嬰兒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不予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第二十三條 各簽發機構應明確相關人員職責,助產機構接生人員負責規範填寫分娩資訊;簽發人員負責查驗新生兒父母、領證人等相關有效身份證件,留存影印件,規範列印或填寫《出生醫學證明》;印章管理人員負責稽核,並在稽核無誤後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
各助產機構在辦理入院登記時應核對分娩產婦有效身份證件資訊,並留存影印件。新生兒母親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與住院分娩登記產婦資訊不一致的,應當提供親子鑑定證明。
對於未提供新生兒父親資訊的,新生兒母親應提供本人簽字的書面宣告,簽發機構可在《出生醫學證明》上父親資訊欄目處填寫“/”。
參考資料:http://www.ahwjw.gov.cn/fyjk/ywwj/201505/1c77f4367e864406a827ccff61e13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