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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墨雨無痕437

    像本地的土地無人來租,如有在本地來租地的人,那是貴人,畝能給地主一百元都高興的了不得。其它地方就不得而知了。

  • 2 # 可怡小鋪

    其實說白了就是承包費用沒談好,你覺得吃虧。那你完全可以不租。畢竟那是你的權利。

    也沒有人能強迫你的

  • 3 # 我是劉同學

    國家規定的農村土地承包權保持30年不變,所以,土地經營權一直在個人手裡,沒有變化。

    有人可能說了現在土地確權,以後逐步的實行土地流轉。對是實行土地流轉了,只要土地合理使用,不拋荒,也沒有那條法律法規上說農民土地必須流轉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承包方在承包期內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或者違反合同約定,閒置、拋荒耕地兩年以上的,發包方有權收回該耕地,解除承包合同。

    所以,只要你能透過土地的合理使用,能使自己富裕起來國家都是支援的,沒有必要非得流轉,一句話,地不荒,你又不願意承包給他人,誰也不能把你怎麼樣,如果土地荒蕪,這種情況是要收回承包權的。

  • 4 # 飛天浪子1979

    因地至宜,團隊的力量大於個人,團隊的利宜也大於個人,國家在現代的物聯網資訊高度透明發達的基礎上,應該對農業有前瞻性的統籌,比如河南種什麼,河北種什麼,這些小節的問題都不是問題,國家農產品年消耗量預測,不同地區水土氣候人文適合種什麼,小戶散地種植時代已經過去了,效率低,產品不穩定,這點政府部門一定要掌好舵。現在的三萬億應該用於農田改造,新型種子培育,新型農業人才培養,振興農業保糧倉才是王道。其他的別浪費錢了

  • 5 # 畢林德

    法與理,應相融容。

    地是你的,你作主,這是法。但若這一大塊地,大多數戶主願流轉,只你一家據絕,而你的地又在核心部位,繞不開,沒你的地對方無法操作,你如堅決不同意,這就要犯眾怒了。

    咱們現在每戶幾畝、十幾畝的零散承包,只能是原始化或半機械化的耕種模式,何談現代化、智慧化、集團化?所以,土地流轉給大企業、集團,利國利民利己。

    為大家的利益,少做點犧牲,做點讓步,是品德高尚。一味地用手中的權利拿人,顯的自己無品味。

    只要大多數人願意流轉,說明對方給出的價格較合理,也符合國家的各項要求。順人意、隨大家為好。

    再說,如果只是你一戶不同意,其他人會用多種方式對付你、圍攻你,直至你同意為止。何苦呢?理智不敗!

  • 6 # 泰安人9

    不是不願意租賃,而是價格不合適,現在大部分農民是生活在種地與不種地之間徘徊,不種可惜,種了不掙錢甚至賠錢。

  • 7 # 憨然一笑

    自古以來,農民都是社會的最底層,他們的理想一般都不高,‘’吃飽肚子","一畝地,兩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是大多數農民的追求。對他們來說,土地就是他們的命根子。有了地,有了糧,心裡就踏實。現在上了歲數的農民仍然這麼想,土地交給別人,他們不放心。

    改革開放,分田到戶初期,農民釋放了強大的生產力。由於國家取消了統購,這樣,對糧食的支配農民有了絕對的自主性,家家有餘糧。那時物價很低,扣除日常支出,幾乎每戶農民都有些餘錢。那些年,農民的日子還是比較滋潤的。

    這幾年,隨著市場化、工業化、城鎮化的程序加快,再加上物價沒完沒了拼命的上漲,各種各樣的支出層出不窮,最要命的是,農產品的價格持續走低,農民增產不增收。農民安逸的生活徹底被打碎,無奈之下的農民只能背井離鄉、四處漂泊打工。現在,大量的土地被閒制置、撂荒,大批青壯年外出,一個個空心村出現,村裡剩下的只有老弱病殘。一個個家庭破碎,農民私有觀念膨脹,精神生活匱乏,大操大辦成風,歪風邪氣抬頭,賭博成風……在一切往錢看的大環境下,人們道德淪喪殆盡,可以說,農村已經快到了崩潰的邊緣。

    國家可能意識到了這一點,於是,合作社、土地流轉應運而生。目的就是把那些撂荒的土地和同意流轉的土地集中起來經營,在這種大形式大背景下,農民怎麼辦?

    一、如果你沒有遠大理想,那麼你可以堅守那幾畝薄田,最起碼你不會餓死。

    二、如果你沒有能力承包很多的土地,搞規模化經營,你有不甘心在農村受罪。那麼你就選擇離開土地,離開農村,越早越好,因為誰都沒有能力住歷史的車輪。

    1、跳出農門。

    2、從零做起,在城市創業。

    3、從事和農業生產相關的各種工作。

    農民這兩個字,包涵太多太多的故事,裡邊有喜,有淚有更多的無奈。苦樂自心知,不要放棄,農民兄弟,加油!

  • 8 # 山東老丁

    農民個人耕地不願意對個人或企業對外租賃,農民應該怎麼辦?

    一切都由自己說了算。經營權在自己手裡,自己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土地可以流轉,也可以自己經營,法律對此沒有任何規定

  • 9 # 海草一朵

    在民的承包地若暫時不耕種,應轉租出,可以從決賺取地租費避免地荒廢。其時效應由地主自已拿捏,想長期出租,可與鄉政府聯絡操作。

  • 10 # 農家評述122

    農民願自己耕種土地,不願出租給他人或農企,該怎麼辦?

    這個事很好辦。你願意自已種,就是地方政府也無權干涉你的自由。

    如果大多數人家都流轉了,你的地在中間,農企說不好種,與你商量,讓你的地移到不影響人家種地的地方,你可以發揚風格。這是要你高風亮節。也是得在你欣然接受的前提下,才能做。

    當然地的質量也得在和你的地對等的情況下才行。

    請大家看這種作法可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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