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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靜靜的就好176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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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俄城wei少
當初你走的時候很生氣,為什麼拋下威少一個人承擔所有。3年了,時間真的可以沖淡一切。雖然還是不支援你的決定,但是你真的是個好球員,不論場上場下。如果有一天你想回來了,俄克拉荷馬城永遠歡迎你,俄城是你的家。希望看到你和我威少冰釋前嫌。Thunder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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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蕪湖Yangsir
杜蘭特可以說是近些年來最具爭議的超級巨星了,有多少人喜歡,就有多少恨他,恨他去勇士,奠定了無堅不摧的勇士王朝,多年之後,是非功過都會交給後世去評說。
首先我們看看在雷霆的幾年,我們不得不承認在杜蘭特的帶領之下的那幾年雷霆依然是西部勁旅,年年季後賽,甚至在2012年登頂西部冠軍並帶領年輕的雷霆三少挑戰詹皇。杜蘭特個人在雷霆期間收穫了一個常規賽MVP,4次得分王,可見個人榮譽滿身。
然後再看看勇士時期:三連總決賽,兩奪總冠軍,雖然可能很多人說勇士在杜蘭特來之前就是總冠軍了,奪冠並不能體現杜蘭特多大貢獻,但是兩次總決賽MVP,總決賽場均30分的輸出,再加上關鍵時刻的表現,我覺得杜蘭特是配得上總冠軍獎盃的。
司馬光說球小結:我覺得結果是檢驗預測的最好方式,毫無疑問勇士時期杜蘭特則是更成功的,有人會說勇士的體系好,球星多,自然成功更容易,我不否認這一觀點,但是籃球並不是1+1大於2的,有時候巨星在一起不一定能生成的好的化學反應,換個角度來說,杜蘭特離開了威少,便獲得了奧布萊恩杯,而威少和喬治/安東尼的組合便以失敗而告終。競技體育都是殘酷的,競技體育也沒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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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滕聊球
一提起凱文杜蘭特,你一定會想到無數的讚美之詞來形容他,而最為人熟知的還是“死神”。每當球隊陷入困境時,他總是能及時的摁下按鈕進入死神模式,然後你就可以看見他揮動著死神的鐮刀一次又一次的拯救失敗邊緣的球隊,一次又一次的讓對手感到絕望,一次又一次的讓球迷覺得不可思議。
“比他高的沒他快,比他快的又沒有他高”,這就是杜蘭特的身體天賦。身高2米06(據說他的身高達到2米11),卻能像控球后衛一樣在外線運球,做各種動作。在加上2米28的臂展,如果讓他帶球突破到了內線,那對手就只有目送他將球打進籃筐。但這還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他擁有極其精準的投籃能力,無論是2分還是3分都在他的射程範圍之內。以他的身體天賦他可以在任何人頭上投籃,而防守球員卻對他毫無干擾。如果說當今聯盟論得分能力我覺得杜蘭特應該算是第一人吧,當然咱也別較勁的說那為啥最近幾年他並沒有獲得過得分王,因為這個東西還有很多其他因素。
在加盟勇士後杜蘭特連續兩個賽季拿到FMVP,並且連續進入最佳陣容,最佳防守陣容。加上之前的MVP以及4個得分王。就憑藉這些個硬榮譽,在加上現在的凱文還處在生涯巔峰期,可是為什麼會讓人以為這樣的杜蘭特還不是聯盟第一人,甚至在上賽季倫納德率隊奪冠後現在的杜蘭特有可能連聯盟第二人都算不上了。
其實啊,問題在上面其實我已經有那麼一點隱約的提到過了,為什麼呢?主要就是“率隊”。我們可以回憶一下喬丹我們的籃球之神,為什麼他會成為歷史第一人?那是因為他“率隊”為公牛拿了6個總冠軍且自己包攬了6個FMVP;為什麼我們會奉科比為聯盟第一人,是因為科比奪了5個總冠軍嗎?不是,是因為科比率隊在09賽季和10賽季勇奪兩連冠。所以往往被奉為第一人的都是以自己為絕對核心“率隊”奪冠的。
再過來我們回憶一下凱文杜蘭特的冠軍,16年西決輸給了聯盟當紅辣子雞勇士隊,而勇士輸給了克利夫蘭。那個夏天杜蘭特加盟勇士,加盟的是勇士隊,一直本就獲得過總冠軍。而且一直保持在總冠軍競爭隊伍裡的球隊,而且可以說是最有競爭力的球隊,並且人家在不久之前剛剛狠狠地踢了你的屁股。在勇士隊的三年,雖然杜蘭特是勇士隊的進攻最後一條底線,是勇士隊的防守大閘門。可是在勇士這一隻球隊裡面杜蘭特卻一直沒有成為媒體、球員、教練、球迷心目中的球隊老大,因為這一隻球隊的另一名超級巨星斯蒂芬庫裡已經將自己的標誌深深的烙印在了所有人心目中。即使杜蘭特每每拯救勇士隊於水火之中,但是在罰籃的時候觀眾席只會對著他們的心目中唯一的球隊靈魂斯蒂芬庫裡吶喊MVP。這就是杜蘭特時至今日都還沒有得到大家的認可,而倫納德在率隊奪冠一次之後就被大家捧上了聯盟第一人的位置上。
但是我寫這篇文章並不是為了抨擊凱文啊,相反凱文的球風是我特別喜歡的型別。只是想說如果杜蘭特要想真正的成為聯盟第一人那麼他需要做的就是在籃網隊以自己為絕對核心“率隊”奪冠,到時候我們再來看一看人們對他的評價,絕不是現在這樣。最後在此祝福我們的凱文的傷勢恢復順利,爭取再奪一冠,早登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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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理解你的決定,但個人表示永遠不會那樣做,就算是詹姆斯,當年也沒說加入綠軍奪冠,而是選擇找兄弟一起打拼。不過該說不說,老是被詹姆斯壓一頭的滋味肯定很不爽,加上勇士像一座山壓在西部,無論加入誰都要跟勇士一戰,倒不如直接加入勇士,直接少一個爭冠球隊來爭奪總冠軍。雖然很沒骨氣,但角色互換的話表示理解。(如果是我選擇的話,第一選擇在戰一年,畢竟都打到西部決賽最後一場了,不是沒機會打敗勇士,第二選擇可能會去鵜鶘這種有大牌球星的隊伍,跟詹姆斯當年一樣,最後也是機會最小的可能就是加入尼克斯湖人綠軍這種大都市,吸引別人來加盟)
說多了也沒意義,既然都已經加盟了勇士,那就趁著勇士沒解體之前多拿幾個冠軍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