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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220686403821

    實際的程式設計中,什麼時候使用類,選擇標準的程式碼模組呢?類和標準程式碼模組的不同主要是概念上的.使用者要完成的工作主要是針對於某個或幾個特定的物件,那麼就可以使用類.物件的動作就是類的方法,物件的屬性必須用類的屬性過程來實現.反之,如果使用者有一個過程是針對通常的一組事務,而不某些特定的物件,那麼這個例程最好在標準的程式碼模組中實現.而且類模組和標準模組的不同點還在於儲存資料方式的不同.標準模組的資料只有一個備份,這意味著標準模組中的一個公共變數的值改變以後,在後面的程式中再讀取該變數時,它將得到同一個值,而類模組的資料,是相對於類例項(也就是由類建立的每一個物件)而獨立存在的.同樣,標準模組中的資料在程式作用域記憶體在,也就是說,它存在於程式的存活期中;而類例項中的資料值存在於物件的存活期,它隨物件的建立而建立,隨物件的撤銷而消失.最後,當變數在標準模組中宣告為Public時,則它在工程中任何地方都是可見的;而在類模組中的Public變數,只有當物件變數含有對某一類例項的引用時才能訪問.

    一般來說,在如下兩種情況下使用類:

    (1)使用者想用類的方法和屬性來提高程式碼的封裝性;

    (2)使用者希望建立大量性質相近的物件.

    在其他的情況下,一般使用標準的程式碼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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