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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梅八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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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3828678101378
我覺得看情況。
如果往水裡投毒,往菜裡投毒,損害別人身體生命的時候是違法的。
但我想你提問的不是這個吧。
如果是看到鎖院子裡的看家犬,故意投毒進去,我覺得這是違法的,損害了個人財產。
但是如果向流浪狗投一些對人體無害的“毒”的時候就不能算違法了。
可能違背了狗世界的法律吧。但是我們人類也沒必要遵守狗世界的法律吧,因為狗的法律裡可能沒有咬人或者嚇人後要承擔什麼後果,所以才有那麼多狗肆無忌憚的咬人或者嚇人。
當然,還有一種遛狗的情況,但是請問遛狗的“遛”字有人瞭解過麼?沒牽繩,沒狗牌又能怎麼證明它不是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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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火車還是推的
首先不討論犯法的問題!我們先說投毒這種解決問題的方式,顯然這是不對的。必然會引起連鎖反應!雖然你投放的東西不能驗證是對人體有害,但是必然會積壓社會矛盾。引起個人或者組織矛盾。這也是影響社會團結。針對流浪狗,發病率高,可採取舉報措施。對於社群小區人群密集區養殖寵物狗,大中型犬,田園犬,這種情況,居民應該首先反應到社群派出所。我們有法律法規來限制這些人。我相信誰也不會因為狗延伸出更多的不穩定因素。有悖於國家建設發展和諧社會的宗旨。
對於極端分子故意煽動社會矛盾的,是拘於何種用心,難道狗都死光了,人類不會繼續滅絕別的動物了?顯然不能啊,所以綜述:任何極端方式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不要製造人為矛盾。我們既然建立了法制,就應該利用法律保護自己。
所謂一念天使,一念地獄! 別人對我們的尊重取決於我們對待別人的方式。
流浪狗,社群狗,不是狗的問題。歸根結底還是人!人的法律意識。做事的道德準則。處理問題的思維方式決定我們和其他動物之間能否互利共存。
不要再用屠殺,滅絕,來解決問題!
而是要追本溯源!要找人的問題,而不是狗!
養了就不要放棄拋棄它。你可以給它找個新的主人,或者安樂死。
投放對人類無害的但是可以影響流浪狗的物品,這些都需要專業的人員負責。投錯了有糾紛,甚至有命案!如果你不想為一條狗償命,建議你不要自己去投放!一個老頭不是因為自己的狗被打了,就把一個人搞死了麼!這種處理方式引起的社會矛盾不在少數!私人投放無異於偷狗賊!同樣是取狗命!然後引發暴力!
最後還是希望大家都能做好自己,管好孩子,管好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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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瞻遠矚萬里路教練
養狗無事招事,閒的蛋疼的人的玩意,對喜歡搞研究的人來說沒時間,對喜歡讀書人來說沒時間,對勤奮工作的人來說沒時間,一個社會都這樣懶惰了是不是會拖後腿。
而且狗的髒病狂犬病,就像黑人的艾滋病一樣,都是惡劣環境的情況下群體才會產生,狗沒人餵養的時候吃什麼?--~垃圾,屎,惡臭的東西等等等,沒有狂犬病才怪呢。 說好聽一點你在養狗,說的不好聽你是在製造狂犬病源,十個養狗的估計就有一個棄狗的,養狗越成風普遍,流浪狗也就越多,狂犬病也就終將會爆發。說好聽一點你在養狗,說的不好聽你是在製造狂犬病源,十個養狗的估計就有一個棄狗的,養狗越成風普遍,流浪狗也就越多,狂犬病也就終將會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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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難得糊塗144156725
提這個問題,自身邏輯有毛病,人有法律意識,狗有法律意識吆?狗咬人的時候知道違法吆?法律是保護人類的,不是束縛人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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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電影膠片使用者
一般法律是用來保護人類的。(也有一些法律是用來保護珍稀野生動物的)
在流浪狗四處傷人、無繩狗危害人類的今天,誰見過國家法律機關頒佈過《流浪狗、無繩狗保護條例》了嗎?
當惡犬傷人,人類生命受到威脅時,法律是保護人類,還是要保護犬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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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a股民206929581
嚴禁養狗!國家應立法:致人重傷的狗主人,必須無期徒刑!希望養狗的有點公德心!想想別人感受!別那麼自私!狗患可怕,人的生命高於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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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長春-虎要安靜
為什麼見狗喊打。簡單得很,美狗網軍在誤導腦殘屌絲拋棄華人的同情心,挑起人性劣性,最後都變得自私自利麻木不仁卑劣齷蹉戾氣分裂。。。以待主子的最後一擊。
不只是殘忍對弱小的動物。包括號召針對老人廣場舞、不讓座、地域分裂、黑為新中國貢獻一切的東北人等等。。。
不信仔細看慢慢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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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65989192810
這個真的不一定,如果投毒是為了害人的,當然是有罪的。 但是如果投毒是為了滅鼠,滅蟑螂,滅蚊子,滅流浪犬等這些害蟲,當然就沒有罪。否則政府社群每年組織投放毒餌毒老鼠,毒蟑螂。這些難道要把國家告上法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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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我的底線是誠信
毒蚊、蠅、老鼠、蟑螂、以及除經過正規訓練過的導盲犬、救援犬、警犬等,對人類有益的犬隻以外的,所有騷擾、傷害人們的,損害他人利益的各類狗犬。都是正義的、為民除害的行為。不屬於犯罪。因為官不為,民為。起碼是未雨綢繆,預防更多的人們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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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投毒是一種有目的的一種傷害,我認為是一種故意傷害,不管對人或是什麼都是一種犯罪,有什麼怨恨不可以當面解釋,幹嗎要背後使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