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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胖魚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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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幽472
關於魯迅與原配朱安的婚姻,就朱安而言是一個很大的悲劇,我個人是無法同情朱安的婚姻遭遇的。魯迅在十八歲時,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母親為魯迅定下了這門婚事。雖然朱安長相還算可以,長的基本週正得體。但他們倆婚前是根本不瞭解,不相識,無任何感情基礎的。就魯迅而言,他是中國著名的文學家,思想家。而朱安基本沒受過任何文化教育,屬於舊時代賢妻良母型的女子,從教育成度,型格,長相而言都不符合魯迅心目中妻子的形象,,,。但恰恰魯迅又是一個很孝順的人,怕母親傷心,又不願違背母親的意願,,,。朱安也是一個比較守舊的女子,(受中國舊思想,舊制度的影響,好女子從一而終)。結婚後魯迅基本與朱安沒有任何的交流接觸,,,。在1926年,魯迅與小自己17歲的學生許廣平產生了感情,但是他們也沒有舉行婚禮,只是在上海同居了,不久許廣平就有了魯迅的孩子(周海嬰)。朱安卻在魯迅的老家浙江紹興一直悉心照顧著魯迅的母親。直到1936年魯迅離世,朱安一直伺候著自己的婆婆。在此許廣平得到了魯迅的版權後還是每月給朱安寄去生活費。所以朱安就是一個當時被舊思想困束了一生的可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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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uiNanHistory
作為包辦婚姻受害者的群體而言,類似朱安這樣的女性群體當然是值得同情和鳴不平的。
朱安在婚姻上確實沒有選擇,受到封建禮教的束縛,她的思維就是繫於男人。但是就朱安本人而言,完美契合魯迅先生的那句名言——
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魯迅有沒有像那些偽君子一樣,把持不住男人的下半身,碰過朱安呢?沒有!
魯迅對朱安有沒有過同情,試圖幫助她擺脫束縛,譬如裹小腳、不識字呢?有的!
魯迅先生沒有因為是包辦婚姻,就拋棄朱安,或者佔朱安的便宜。他接受朱安的條件就是兩個——
1、不要再纏足;2、讀書識字。然而,朱安是做不到這兩點,甚至連嘗試努力一下都沒有過。
魯迅先生對他和朱安關係的定位還是很清楚的:
她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這是母親送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負有一種贍養的義務,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朱安無疑是封建女性群體的代表人物,很難說她的真實情感是什麼,她只是被動的被教導要從一而終。所以,魯迅不可能跟朱安離婚,朱安眼中的“休妻”顯然是比天還大的事、足以壓垮她。
總而言之,但凡具體到個人身上,不值得同情的面就會被放大。我們還是不要強調個體,而是看到整體的情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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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琴聲182684731
我不會為朱安鳴不平。在舊社會,父母之命,媒說之約,是不能違抗的,膽敢違抗,是冒天下之大不諱。魯迅大文豪,朱安鬥字不識;魯迅有思想,朱安孤陋寡聞……怎麼能捆綁成夫妻?拜堂之後,分床而睡,魯迅隨後去日本。即使遇到真愛許廣平,也沒有明媒正娶給名份。沒給朱安寫休書,而且一直負擔著朱安的生活費用。魯迅是有良心的,是一位難能可貴的男人,是一位受人尊敬和愛戴的人。而朱安不能自食其力的小腳女人,沒有被魯迅所休,遭受封建社會的歧視,已是很幸運了。換位思考,站在魯迅角度想一想,難道不覺得僅這一點,值得敬佩魯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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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梁園大雪,以下是我的觀點!
我不會為朱安鳴不平。
一:這樁婚姻的緣起。
魯迅出生在浙江紹興的一個沒落的封建家庭,
父親常年臥病,在魯迅十六歲時父親去世,作為長子,他對家中的兩個弟弟周作人和周建人都很照顧。
父親去世後,魯迅的母親就在為魯迅安排婚姻大事了。在魯迅不知情的情況下,周母與朱家訂下婚事。魯迅在日本仙台求醫期間,被母親換回國,與朱安成親。
魯迅是反對這樁婚姻的,但是母命難違。與朱安成親後,朱安是傳統女性,魯迅是新時代知識分子,魯迅想對朱安進行改造,要求朱安放腳,進學堂。這對朱安來說,太不可思議,因為朱安骨子裡“女子無才便是德”,不該拋頭露面,在家孝順公婆,安分守已就夠了。
與朱安成親後,魯迅又回日本,後也回國兩次,可是改造朱安無望,魯迅便放棄了,他說過,朱安可以改嫁,可是朱安不改。
二:朱安是具有封建思想的女性,她骨子裡女子要從一而終,一女不能侍二夫,要三從四德。
魯迅在《祝福》裡寫祥林嫂的悲劇,祥林嫂再嫁時自己寧可撞香案碰死也不二嫁。還相信到地獄會被兩個男人爭,鋸成兩截。於是攢了一年多的工資去廟裡捐門檻。祥林死後,祥林嫂再嫁給賀老六,人們依舊叫她祥林嫂,時代不認可,祥林嫂自己也不認可。她認為自己是骯髒的,不潔的。一個人從內心深處否定自己的行為。她怎麼會活的輕鬆?
仔細想想,朱安何嘗不是也有這樣的思想?她要從一而終,她不願改嫁。只是她遇到了魯迅,魯迅即便不喜歡她,還是把她接到北京,還是供養負責。魯迅對朱安仁至義盡。
愛情,是困苦中的默然相守,是隔離中的相互敞開。
來自不同世界的兩個靈魂,怎麼可能擦出愛情的火花?
後來,魯迅遇到許廣平,頻繁的書信交流,許廣平大膽而熱情的追求,多次的表白,才使魯迅敞開封閉已久的寂寞的心扉,才使魯迅感到了塵世的慰藉。
所以,朱安的悲劇是時代和個人思想造成的。
如果要說不公,是時代欠朱安的,而不是魯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