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萬則紅

    回答,道路不平有人修,理情不合有人平,不論官和民,男和女,只有在眾人面前做事理情不合,顛三倒四,欺壓百姓,哪麼,我們就要理直氣壯來說話,來評理,做到是親朋好友也好,張三外人也好,認真對待,路是彎的,理是平的,實行自已良心放在正中間,不歪不扭,公道直過做評判,誰事誰非明確指點,張三的錯,李四的對,對於評論人,一定要有公心,公德,看問題一分為二,不要高眼看天,低眼看人,哪麼評論人在社會上是沒有價值,更沒有信懶,不能有虛心假意,所以我們評論哪拿出真心實意來對待某一件事情和某一個問題,這就是評論人員的立場。請友友們指出缺點和理情,需要接受,我是一位剛入們的學生,共同學習和互動,要求自已學習就是向上。

  • 2 # 小蘇哥哥1

    我想說路遇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可現實很骨幹,前幾天,騎車在街上等紅燈,當紅轉綠時,前面幾個搶著衝鋒上班,把最前面一個小孩碰到了,小孩的哭聲引起了我的注意,大概六七歲小男孩,我沒上車敢快去扶小孩,把小孩抱到路牙子上,他媽從油條灘上跑了過來,抱過小孩問是誰弄的,小孩溼溼的眼睛轉向了我,還沒等小孩開口,他媽就嚷上了,騎車怎麼不注意點,搶著去殺頭呀,你看把小孩腿上皮都擦破了,我趕快解釋,是前面幾個踫的,她回頭就是一句,碰得不扶,你不碰的好心,你說怎麼辦?這時後面幾個買菜的大媽大爺過來勸架,不是他碰的、前面幾個早跑了,從路對面過來的警察也證實不是我弄的,此時小孩也開口說話了,媽媽,不是這個叔叔碰得……,他媽臉紅了,不用解釋,我立馬騎上車快走,不是怕誰,是我已經遲到了,得扣50元,此事小事一樁。確實有點心寒……,

  • 3 # 毛豆配叉燒

    路見不平當然是一聲吼啦,吼完之後接著走。

    不是我不弘揚正能量,是現在啊,路見不平的成本太高,一不小心可能就把自己帶溝裡去了。

    前有勸阻大爺電梯裡抽菸,結果大爺一激動,過去了,然後被告了。

    還有一兄弟追逐交通事故逃逸者,結果追著追著,人慌不擇路,掛了,又被告了。

    種種案例,讓我們這些又沒有精力,口袋裡也沒有人民幣的吃瓜群眾也只能看個熱鬧。

    畢竟吶,誰身後都有老婆孩子一個家庭,誰都不想惹麻煩。

    反正看熱鬧的不嫌事兒大,我敢說這種心態絕對是大多數人的心態。

    人躲著都來不及。

    細細想來,也是蠻唏噓這樣的道德觀了。

    你走在路上,看到人持刀搶劫,你上還是不上,你上了自然有人拍手叫好,可是你搞不好被捅兩刀,當場就交代了。又或者,你武功高強,把人當場制服,那自然是棒極了,可是如果激烈搏鬥中,你失手把人給弄死了,你說麻煩不麻煩。

    現在偷電動車被電死人家都能告電動車主,公園摘個什麼果子跌下來都能告公園。

    在往後,大馬路上走著走著走沒了,還得告馬路。

    就這樣的風氣,讓人路見不平?家裡有礦啊?

    當然,我這樣的價值觀也是不值得弘揚的。如果人人都像我這樣想,還談什麼和諧呢?

    所以啊,最完美的方式就是,我做我的吃瓜群眾,那些正能量讓別人去弘揚。

    你做的棒棒的,肯定給你拍手叫好。

    路見不平一聲吼,吼完之後繼續走,愛咋咋滴。

  • 4 # 回憶177471939

    這位友友你好,謝謝你的邀請,你問的這個問題看起來很簡單,其實,如果讓人們做起來就沒有那麼的簡單了,有人說看到了肯定要管呀,但是,事以願違,有的人只是說說而已,真的要遇到事情,管得人是很少的,不然這世道有這麼多的不公平,有多少人去管,就拿范冰冰來講,如果不是小崔來管,第一我們不知道,第二,偷稅漏稅八個億,她為什麼沒有做牢呢,我們也管不了,每個人管事以前都喜歡考慮一下自己,考慮一下自己能不能勝任管這件事的資本,我不說假話,我也是這樣,因為我沒有這個能力去管,但是,我第一時間發現我會報警。我也會管,但是方式不一樣。

  • 5 # 紅星閃閃耀秦川

    不平事見的太多了,剛入社會,會有點極端,拔刀相助或者維護正義的事情經常出現,為哥們,為朋友,經常是兩肋插刀,多的是豪邁,少打球的猶豫和畏懼,感嘆人生真痛快!後來成家立業,煩事越來越多,工作中的不平,生活中不慢越經歷越多。每天上班,十點以前,辦公室裡,大多都是談論各種不平之事。這時候,一般都是情緒上的憤恨及言語上的發洩,做的越來越少。有時候也納悶——當初的說幹就幹,豪邁仗義跑哪兒去了?這是生活教給我們的成熟和圓滑所導致的。再後來,不平似乎成了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不平的事情一件件撲面而來,越來越多,自己的感官也越來越遲鈍。慢慢地,慢慢地,一切都歸於平靜和理智——這個世界本就不公平,事情都在從不公平向公平發展,這個過程又會出現新的不公平,這就是社會前進的動力之一。說根本了,就是我們的社會思想認知標準。

  • 6 # 問心無愧

    關鍵是看是什麼事?小事不必較真,如果是原則上的事,不能聽之任之,前提是儘量使自己不受到傷害,採取行之有效的辦法解決問題,讓事情達到圓滿解決就行。

  • 7 # 老三1591351

    現在社會,想做行俠仗義,撥刀相助,成本太高,一般人做不了,有老人摔倒,你好心去扶,有可能付出的是十幾二十萬,這樣的新聞不少,如果送去醫院治療過程中死亡,哪就要傾家蕩產了,這樣高成本的行俠仗義有幾個人願意做呢,大部份人都有善良仗義之心,可惜時代不同,想仗義而不敢仗義,我也一樣

  • 8 # 杜順東

    想管;又怕整個尋釁滋事罪!想打;又怕整個打架鬥毆!但如果看到明顯欺負人比如欺負老弱病殘婦女兒童…有啥算啥也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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