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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點潮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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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Visan63
“殺熟”個人的理解並不只是網際網路的一種形態,更多的是線下經營活動的一種延伸上。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樣一種感覺:在集市上購買商品,在熟人的店鋪和不熟人店鋪購買商品時,你會發現在熟人店鋪購物會比不熟悉的店鋪價格會高一些,雖然不多,但是也同電商和平臺的“殺熟”情況同在。
對於網際網路也是一樣,比較經典的案例是電商前輩亞馬遜,亞馬遜算的上這一方面的先驅,亞馬遜曾做過這樣一次實驗,針對不同的客戶制定不同的價格(也可以理解成差別定價策略),以此達到銷售額的增長,後來,老客戶發現自己看到的價格比新客戶看的的價格高,就起訴亞馬遜,亞馬遜迫於壓力取消這一定價策略。比經濟學上來看,這種差別定價是有道理的-獲取足夠多的利潤。
平時我們在購買車票、機票之類的時候,其實也在被“殺熟”,往往給新客的優惠力度更大,從而因價格比正常購買更低,不斷吸引新客戶的流入,這時平臺獲取了你的資料,而你獲取了實惠。等到你習慣應用它的產品後,這種優惠變極少出現了,側重商品的價格的便離開這個平臺,側重平臺便利的便開始被“殺熟”。
總的來說,部分電商和平臺利用大資料這把雙刃劍來“殺熟”,其實只是想透過不斷獲取新人群的消費資料,不斷總結和更新自己的產品,代替以往的街頭調研。殺熟是目前電商及平臺經營活動的一種常態,它可以獲取更多的邊際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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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內容發燒友
首先我們要明白什麼是殺熟。
例如:小明是某平臺的老顧客了,會員等級也很高,在搜尋某酒店價格的時候顯示400元/晚。但是小明用一個明顯沒有自己等級高的朋友的賬號搜尋該酒店之後,顯示的價格確是300元。這就是“殺熟”的一種常見手法。
個人認為這種手法是極其不道德的商業手法。第一:利用大資料“殺熟”是一種極度惡略的商業手段,利用消費者對商家的信任,區別對待消費者,辜負了消費者的信任。
第二:“殺熟”這種行為其實並非大資料之後才有,在我看來這種行為是傳統商業在大資料發展時代的一種延伸,只是從一個時代,發展到另一個時代了。性質是沒有變化的!做熟人生意,難道就沒有殺熟行為麼?答案肯定是有的!
第三:大資料時代的到來有利也有弊,透過資料分析,為我們提供了優質,快捷的服務的同時,也記錄了我們日常的行為習慣。有些不法商家透過資料分析之後的結果,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地點,甚至是特定的行為的情況下,讓消費者看到特定的價格。這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情,信任帶給消費者的卻是傷害。
第四:“殺熟”這種行為,已經偏離了大資料技術時代的初衷,是技術形式上的一種病態發展。對於部分電商和平臺被曝光出有“殺熟”行為,我想說這是自取滅亡的做法,無異於殺雞取卵,最終損失的也還是自己。
大資料代表的是時代的進步,我們不應該讓大資料的發展走進岔道。不能因為它能為自己帶來更多的利益而罔顧了商業道德,最終損失的還是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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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費保315
現在大資料時代,使用者資料的收集和分析似乎已經成了網際網路公司預設的基本操作,根據2019年3月27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發布的大資料“殺熟”調查結果顯示,有56.92%的被調查者有過被大資料殺熟的經歷。
平臺殺熟的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消費保,公益性的消費維權輿論監督平臺。
如果您有需要,可以到315消費保-投訴維權中心發起投訴,專業投訴專員幫助你維權。維護消費者權益,依法履行輿論監督責任,我們義不容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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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資料概念的提出是全球知名諮詢麥肯錫最早提出“大資料”,麥肯錫稱:“資料,已經滲透到當今每一個行業和業務職能領域,成為重要的生產因素
當今社會,大資料是每個公司都很看重的一個方面,目前國內知名大型企業在在大資料方面的投入都是很大的,阿里巴巴在河北省的西北部的張北就投資建立了資料儲存和整理基地,招募了一大批資料處理的專業型人才去管理。同時也在江蘇南通建設了雲計算資料中心,總投資180億元,可以看出大資料的重要地位。
大資料是收集和整理使用者的在衣食住行等各個方面的習慣,按照不同人群分類的通用特點,去更好的服務客戶,如節約企業和客戶在時間和金錢方面的成本,為人們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
但是一個好的工具,落到不好的人手裡就會起到相反的作用,為了個人的利益去損害他人的權益,前幾天看到一篇新聞。
某網友談到自己在某旅行網站預訂一家常住酒店,用自己賬號登入,顯示房間價格380元,用朋友的賬號登入則顯示價格為300元。據人們反映,這種“熟客”反而被加價的情況還存在於網約車平臺、票務網站和網購平臺等。這種事並不是偶然現象。
日前,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對2008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51.3%的受訪者遇到過網際網路企業利用大資料“殺熟”的情況,59.2%的受訪者指出大資料面前資訊嚴重不對稱,消費者處於弱勢,59.1%的受訪者希望價格主管部門進一步立法規範網際網路企業歧視性定價行為。從以上的事件可以看出,對於一些大的企業平臺來說,他們使用使用者提供資料,應該更好的去服務消費者,卻利用這一手段去,坑害消費者,對於這種現像說是企業的商業倫理的退化也不為過。
作為大型企業應該做好標榜,改善社會風氣,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更多的便利。同時監管部門也應該制定相應規章制度去約束一些不法人員去謀取個人利益。(以上圖片均來自於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