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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氿渢

    1、房屋質量問題。這是發生最多的,太多物業公司為此背鍋。雖然業主因為房款已交,沒有制約開發商的手段,只好來找物業公司的思想可以理解,但物業公司確實不是房屋質量問題的責任主體,請業主們不要動不動以此為由拒交物業費,你們要相信物業公司也很想解決問題,只是質保金在開發商手裡,物業公司也沒轍,真鬧到法院,業主必敗訴的。

    2、違章停車。佔私家車位、佔行車道、堵消防通道等。私家車越來越多,停車場地永遠是不夠的,物業也沒法變出個車位來,業主們請不要沒地停留亂停,亂停了物業勸說當耳旁風甚至反倒辱罵物業工作人員,更有甚者堵小區大門,請問這樣就能解決停車難的問題嗎?請不要拿物業當做洩憤工具好不好?

    3、樓上滲水。樓上漏水到樓下,導致樓下裝修損壞,樓下不找樓上找物業,物業搞不定就拒交物業費。室內部位出現問題與物業無關,物業出於幫忙,可以協調,但不對最終結果負責。如果樓上就是不處理、賠償,樓下業主應該起訴樓上業主,而不是為難物業公司。實際上物業公司完全可以不理會這種事情的,物業服務合同裡自己相關法律法規裡物業公司沒有這一條義務。

    4、不配合刷卡進出。小區保安換了人,不認識誰是業主誰是外來人員,詢問核實登記是必要的,不少業主對保安人員態度惡劣甚至辱罵、動手,更有甚者破壞門禁系統。

    5、違章搭建。Sunny房不能搭,破壞外觀的鋁合金窗不能裝,空調排水管不能做洗衣機排水管。不論物業是否已經履行了勸告、制止、報告的法定義務,只要最終違規出現,業主們就拒交物業費。業主們,物業沒有執法權,政府部門不不來執法,物業也沒轍,物業是公司最怕的是得罪政府部門,不敢說話,作為業主沒有什麼顧忌,大可以對不作為的政府部門提起行政訴訟。欺負物業公司算個什麼事?

  • 2 # 平常心215509781

    應該說不講理的是物業,你收了人家的錢,不服務,如吸血鬼一樣,還要橫行霸道,與土匪沒有什麼區別。純屬是地痞流氓!

  • 3 # 沙漠之狐27249140028

    我05年買樓就預測到了業主和物業的問題,物業想多賺錢是必減少投入,而業主想少交錢,這就產生矛盾體,比如本山大叔還因欠物業費而被起訴過。再比如斑馬線讓行人,有的車讓有的不讓而行人也是如此,一個大的小區那麼多人有交物業費,也有耍賴就是不交,而物業則認為有人不交我就沒錢管理,這個問題永遠也沒有對錯。

  • 4 # 真水無香33525786

    前段時間聽到一個時事問政現場訪談節目,好像叫什麼政風行風熱線,其間一個聽眾來電,慷慨激昂、義憤填膺、催人尿下的痛訴物業公司,說交物業費不開發票,投訴物業公司涉嫌偷稅,有關領導答應立即落實查處。

    兩天後聽到節目反饋,稅務、物管、工商部門聯合檢查涉事物業公司,發票存根、領取記錄規範齊全,沒有發現偷漏稅款的現象,倒是檢索出那位投訴的業主從入住以來從來就沒有交過物業費。

    說物業管理服務不好的,都是沒有交物業費的。

  • 5 # su1998

    有些業主,絕少部分,給物業作對不說了,還要和周邊鄰居作對,家裡養鴨養雞擾民。破壞公共設施。就如茅坑石頭,又臭又硬。

  • 6 # 天下一遊人

    一是多溝通,特別是上門溝通,把業主需求摸清楚,對症下藥,解決問題,化解矛盾。二是向社群和業委會報告,共同做工作。三是向政府報告,請求幫助協調解決。四是向法院訴訟,讓法院判決解決。

  • 7 # 幸福95668

    關於小區配置門卡一事,說來也巧了。濱海新區新河莊上上嘉小區的物業真偏人,說是使用門卡在一七年就交了錢到現在也沒用上。

  • 8 # 東友律師團

    其實有些時候不能怪業主不講理,因為很多業主對於物業服務的概念不清晰,對於物業的服務沒有認知,所以就導致業主覺得我花了那麼多物業費,這點小事找物業都不能解決那我還交什麼物業費。

    我認為現在最需要做的就是給業主闡明物業的作用,還有就是物業將業主所交物業費支出明細公示給業主。

    物業的作用,說白了就是物業是幹什麼的?其實物業就是由業主選擇出來幫助服務小區的,因為畢竟業主們白天上班忙了一天,不能晚上再去掃小區的馬路,回收小區共同垃圾桶的垃圾吧,並且不可能1個月輪一回業主做門衛值班吧,這些都是物業所做的事情,當然還遠遠不止這些。但是像什麼幫助業主找貓、狗,免費維修家裡的水管等等這些事情真的不歸物業管理,人家願意幫忙是好心,所以業主們千萬不要有什麼事都去找物業解決了。當然像是不交物業費就停水、停電、停用電梯物業是沒有這個權利的。

    物業費支出明細公示,業主經常會說我交了這麼多物業費,你們都拿去幹什麼了?首先需要肯定的是物業肯定是掙錢的,賠本的買賣誰也不會幹,但是物業掙得真有業主們想的那麼多嗎?良心的物業肯定沒有,清潔小區、樓道;回收垃圾;聘請保安;環境綠化;車位管理;工作人員工資等等這些都是要花錢的,將這些公示可能業主們也能清楚物業都幹了什麼。還有像是公共維修基金;電梯廣告收入(小區電梯如果有展示欄出租,租金是屬於業主的);車位租賃費用等等這些相關收入都公示出來,這樣業主們交錢也放心,也能知道自己的錢花到哪裡去了。

    當然上面這兩種只是最完美的想法,現在由於監管不到位,很多物業都不會將收入、支出明細公示給業主,並且還會在各個環節掙黑心錢,導致與業主的溝通越來越困難,物業怪業主不理解,業主覺得自己花錢買了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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