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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六神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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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深度揭祕
房子是婆婆的,然後借給兒子一家住,後來兒子掛了,兒媳攜孫女覬覦房產,要婆婆過戶房產,沒達成目的,然後兒媳把自己老公的骨灰撒大街上。這不就是不感恩,還謀奪財產嗎? 兒媳和孫女就算要房產,也應該婆婆願意,或遺產的形式轉移,而不是強取豪奪! 另外掃地出門是你的臆測,提問者並沒有描述,但是揚了骨灰必然掃地出門,誰接受得了這種女人呢?
這說明了什麼問題?一句話婚前要自己買房子,或者最少嫁一個有能力婚後買房子的,否則婚後遇到難處別指望婆家會心慈手軟,至於那些想娶媳婦又捨不得付出的就遠離吧,別到時候自己受苦不說還連累孩子。
有血緣關係的父母兄弟姐妹能忍心不管不顧男人的骨灰,妻子為什麼要管?其中的傷痛你們知道什麼亂噴一起,遇到自己頭上了做的比她還絕!不說對錯。想問問“冰是睡著的”,有沒有聽過;沒經歷過別人的苦,就別勸別人大度。沒經歷過別人的生活,不要去評價別人。
婆婆的東西,給不給是她自己的意願,老公都死了,婆婆如果覺得和你不好不給你太正常,畢竟你不是她生的,就跟現在很多兒媳婦嘴裡說的你又沒生我養我不給我帶孩子以後不給你養老一摸一樣,我要是婆婆,你就給我走遠點!因為沒有得到婆婆房子,帶著孩子把骨灰灑了?你們母女愛怎麼灑是你們的事,但想房子,你們可以滾了。
連自己的親媽親老子眼裡都只有錢,更何況是外面來的那個人,雖然是夫妻,但也許在生就從來沒把別人當妻子,也許只是他家一個免費的保姆。所以這樣做也有她的苦衷的。
是錢重要還是人重要?如果愛自己丈夫就不會讓他屍骨無存!兒媳敢用這事要挾公婆就說明她篤定了公婆比自己更愛兒子!另外這裡不要說什麼妻女,妻是妻,女是女,女兒將來肯定能繼承爺爺奶奶的財產,而兒媳你憑什麼要婆婆名下的房產?如果是你和你老公買的房子,哪個敢不給你?
婆婆的房子愛給誰是她的權利,你做媳婦的,如果認為婆家不好,可以不來往不囉嗦,但是以此為理由把丈夫的骨灰扔大街是怎麼個道理?要是夫妻感情不好,就離婚,後事也不用你前妻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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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mile國哥
很明顯房子事婆婆的私有財產,只是兒子兒媳婦拿來結婚住的,兒子可能出意外死了,妻女想分家霸佔,說實話這種兒媳婦人品有問題,自己要房子自己去掙錢買,不是自己的非要去霸佔,真不要臉,這房子肯定是婆婆爹爹的房子,不可能是兒子兒媳婦一起買的房子,如果是兒子兒媳婦買的房子,房子不可能寫婆婆的名字的,傻子都不會同意的,再說了婆婆繼承權比例少,主動權還是歸妻女所有,所以說妻女真不要臉,一般兒媳婦做人做事還可以,婆婆是不會趕妻女走的,雖然說兒子出了意外,婆婆也會看著孫女的情面,不會趕走妻女的,房子以後還是妻女的,除非是妻女看到老公死了,就馬上分家或者改嫁,房子是婆婆的,還想霸佔婆婆的房子,這種情況傻子都不會同意的,兒子死了,妻子分家,人可以走,房子是婆婆的,跟妻子有啥關係?有麼資格霸佔?女兒養不活可以留給婆婆,反正以後房子肯定給女兒的,沒有哪個婆婆願意便宜了兒媳婦跟外人好,還霸佔自己的房子的人……[摳鼻][摳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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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智愚與心
故事講述人生:
話說三安村的那個老太太在親侄子家住了五年多後因病去世了,這五年多大兒子巳經退休六年多了,每年從城裡來陪老太太住個一二十天左右就過他的優質退休生活去了!小兒子在距老太太一千多公里的大山裡工作!大山裡山高海拔高缺氧而寒冷,小兒子曾經試著把老太太接到大山裡一同生活,可怎奈的確是不適合老年人生活的地方!小兒子萬般無奈之下把老太太寄養在老家!一切費用均為小兒子承擔!每年假期都回老家陪老太太!這一瞬之間就是五六年了!原想退休後就可以把老太太接到縣裡一起生活!可曾想老太太撒手人寰去了天堂!
老太太的後事在小兒子與眾孃家人的幫助下完成了火化等後事!單等擇日與父親的骨灰合葬!誰知道老太太的大兒子一家四口人拒絕擇曰將老太太的骨灰與那忠厚老實善良的老伴的骨灰合葬陵園!理由是:向小兒子討要名份?!什麼時候能給大兒子一個合適的名份?什麼時候才能讓老太太的骨灰安放!否則,拒絕辦理一切安放手續!
對於大兒子的這種不忠不孝不義不仁的作法眾親人給予了嚴肅的駁斥!所謂的"名份"其實就是向小兒子要錢!眾親人都說:老太太有多少錢?這老太太生病住院不花錢?一個多月的lCU要花多少錢?安放老太太的骨灰怎能與要錢掛鉤?老太太在世時可曾享受過你大兒子的幸福?老太太幾次生病住院你這個所謂的大兒子在哪裡?有沒有服侍過在病床上的老母親?當你這大兒子一家四口十幾年來幸福過年的時候?想過給老太太拜個年嗎?買過吃喝嗎?當你大兒子在四處旅遊的時候就沒想一下你的老母親在病床上?面對親人的批評下,大兒子一家人對小兒子一家進行了各種各樣的漫罵與人身攻擊!眾多親人紛湧指責大兒子的逆子行為!面對眾親的指責大兒子一家四口終於無奈之下辦了本應十幾天前就應該辦好的手續!老太太在小兒子一家人的操持下、在眾親友的護送下去了天堂!終於可以與她的老伴一起在天堂安好了!
所以,與有人性的人去尋找人生的善良和尊嚴!與沒有人性的"人"說什麼都沒用!只當被瘋狂的狗咬了幾口!花錢打狂犬疫苗就是了!人生在世很短!瘋狗的日子更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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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曦0037
我也是女的,我詳細的分析了這個問題,首先很多評論這事的女性都說婆婆太狠心霸佔兒子的房產趕走了孫女,但這麼說肯定是不對的太情緒化了,首先有法律擺在那的,如果房產是夫妻購買的或者說是夫妻共同財產,婆婆就是想把兒媳婦趕走法律還不允許的,這種已經把她趕出去了說明房產肯定是公婆在他們結婚的時候給買的,屬於婆婆沒有錯。換個角度的講比如把房子給了兒媳婦,這個兒媳婦必然將來還會再嫁人,那也就是說這個房子就是兒媳婦未來新丈夫的,換你你同意不,我就問下那些評論的人,你願意把你爸媽的東西、房產將來留給你老公今後的新婚妻子嗎?我也是女人我很瞭解女人的心態,都比較感性,整天說著男女平等,對女人不公平,但恰恰最重男輕女的就是女人本身。我來做個假設,提問的這個女人拿到了房產的所有權(首先這個房產肯定不會是她和丈夫出資購買的,而是公婆那邊買的,因為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法院也會判決這女的有分的,肯定是打官司輸了才會揚骨灰的),她拿到了房子的所有權,今後勢必她會再嫁人,再嫁人肯定跟新丈夫要生一個他們倆的孩子,這是百分百的。假設生了一個男孩,而這個男孩將來到了適婚年齡需要房子的時候這個媽媽還會把這個房子給女兒嗎,百分百是留給兒子,這就等於是第一個丈夫父母出資買的房子最後確給了兒媳婦與第二個丈夫所生的孩子,那些評論的女同胞們這事換成你你同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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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千秋魚人
這是兩件事:一、妻女未得到喪夫婆家財產;二、怒拋喪夫骨灰。
第一,大家庭觀念與新時代家庭觀念
中國家庭關係,目前仍處於新舊觀念交替中,很多人仍抱著舊時大家庭生活思想,丈夫將妻子娶進門,就是婆家的一份子,婆家所有人,按理說與丈夫共享一份,即使丈夫去世了,這一份就以亡夫的名義,留給亡夫的妻兒。持有這種觀念的人,是值得同情的。畢竟,在大家庭中,若丈夫沒有獨立的財產權,或生前沒有分割到大家庭的一份財產,死後,妻兒在大家庭中,是很被動的。所以,妻女發怒,情有可原。
但是,現在婚姻法與遺產法又是那麼的明確,誰名下的財產,就是屬誰的。即使丈夫生前為大家庭做出再大貢獻,若沒有獨立的財產權,或沒有分割到相應的財產,那麼,大家庭的財產在法律上,就歸法律意義上的產權人所有。那麼,丈夫去世之後,妻兒在法律層面上,就得不到半點財產,這到哪打官司也沒有用。
第二、怒摔骨灰,涉嫌汙辱遺體罪
骨灰屬於遺體,理應受到尊重,任何人不得汙辱他人遺體,無論死者生前何況罪大惡極。所以,死者遺體受法律保護。
如果妻子因沒有得到婆家財產,雖然值得同情,但怒摔亡夫骨灰,就是犯罪,要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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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實體店老王
現在的人為了錢啥都能幹得出來,好歹夫妻一場,就這樣把自己丈夫給揚灰了?分不到婆家房產你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爭取,為什麼要對自己的丈夫下狠手?
本身倆人是夫妻,哪怕丈夫死了,但之前的感情、曾經的美好不還在呢麼?對不起你的是丈夫的母親,又不是自己的丈夫,何必把怨氣撒在自己丈夫身上呢?如果丈夫做了什麼對不起自己的事,那這麼做也情有可原,但僅僅是因為錢、因為房子就這樣做,那就有些過分了。
如果是因為丈夫遺產分割問題,心生怨恨,把自己的丈夫骨灰揚了,那也還算情有可原。但自己丈夫母親的房子與自己有什麼關係呢?他母親健在的話,是有權利決定房子的歸屬權的,那作為曾經的兒媳婦,分給你是情誼,不分給你也是本分,何至於這樣對自己丈夫的骨灰做出這樣的事?
而中國的法律雖然有侮辱屍體罪,但對於骨灰的處置方法卻沒有什麼定論,但基於該女子的做法有些喪心病狂,還是可以以民事侵權把其告上法庭的,主要是看法官怎麼判了,我理解的是可以以擾亂社會秩序以及侮辱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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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辣筆快嘴
因為沒有得到婆家的房產,把丈夫的骨灰撒到大街大,不知是不是真事。如果只是為了博眼球,那就無語了;如果這是真事,那就如鯁在喉。
近年來,有些人在房產、地產及金錢面前,徹底撕下了善的偽裝,做出了好些不可理喻的事情,如父子反目、母女結仇、兄弟鬧翻、姐妹怒目等,但是,因為沒有得到婆家的房產,母女把丈夫、父親的骨灰撒到大街上,還是聞所未聞的。
什麼叫死者為大,什麼叫入土為安,什麼叫視死如生,這母女二人完全是一雙愣子啊,人世間的大小道理嘛也不知道啊!再說,丈夫、父親已逝,分不分房產他也不知道,何必拿逝者的骨灰髮洩自己的私憤?
自古而今,對逝者最大的汙辱就是挫骨揚灰,叫他不得安生。這娘倆真做到了,同時,肯定也會留下罵名的!
若按法律論處,該是汙辱人的屍體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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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君臨天下236206244
除非事出有因,正常情況下丈夫死亡其妻子按照法律程式應為合法第一繼承人,孩子是為第二繼承人,其丈夫的父母非法剝奪繼承人合法資格有違法律規定,違反婚姻法,但話又說回來畢竟是一家人,還是不要對薄公堂的好,雙方可以坐下開誠佈公的促膝長談一下,如雙方實在家產繼承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在談判無果的情況再走法律程式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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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楊米易
一日夫妻百日恩在房產面前真一文不值,這妻女也是一對狠人。正常情況可以起訴法院,合理繼承部分遺產,但卻通過拋灑亡夫亡夫骨灰在大街上,這樣的妻女真狼心狗肺。
回覆列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繼承法》
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字繼承人繼承, 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華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總結:有遺囑按照遺囑,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1、丈夫去世後,公婆有權利繼承他兒子的那份遺產。
《婚姻法》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因此,如果遺囑中說明了遺產歸某方一方所有,那麼這筆財產就屬於這方個人財產,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公婆房產,第一順位人是公婆的配偶、子女、父母。
兒子尚在,兒媳孫子沒有繼承權。反之,則有。
所以,很簡單:你不可以繼承公婆的財產,但你和你老公的孩子可以繼承。
另外,盡了撫養義務的兒媳、女婿也可要求分割。如繼承人存在過錯,可通過訴訟確認不分或者少分。
撒骨灰問題:骨灰撒在大街上或海里,均不犯法。
即使他家人起訴法院也不會受理,因為這不屬於違法範圍。但最好徵得他家人同意,或者你丈夫生前有遺囑證據,否則在輿論上可能會對你不利。
延伸問題:
丈夫去世妻子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嗎夫妻結婚後將由夫妻雙方共同照顧家庭,所以作為妻子理應協助男方贍養老人。丈夫去世後,妻子沒有撫養老人的義務。中國法律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去法院起訴子女支付撫養費等權利。按規定,贍養人的範圍包括以下幾種人:1、老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2、跟老人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3、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因此,兒媳不屬於法定的贍養人,沒有相應的贍養義務,不過法律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但事實上協助義務只適用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協助贍養義務也會自動解除。所以,丈夫先於老人死亡,其兒媳沒有義務繼續贍養對方的老人。
贍養老人只是兒子的義務嗎?顯然不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八條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這種贍養是有條件的,即須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負擔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因此,贍養老人不僅是兒子的義務、女兒也有義務,滿足條件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也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