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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西奇博物館

    為啥?因為我(王獻之)對你(郗道茂)的愛呀,至死方休……

    如果有一個“當駙馬”的機會擺在你眼前,你去不去?

    “當然去啊!”

    可有一個人卻不想去,併為此進行了激烈反抗……

    一:王獻之是誰?集帥與才華於一身的男子。

    王獻之(344年-386年),字子敬,小名官奴,他是東晉大書法家王羲之的第七子,也是王羲之七個孩子中最有才華的一個。

    《晉書》:

    “(獻之)工草隸,善丹青。七八歲時學書,羲之密從後掣其筆不得,嘆曰:“此兒後當復有大名。”

    大約在七八歲時,王獻之就跟著父親王羲之開始學習書法,據說很刻苦,寫完了十八缸水。後來寫了一個“大”字,父親王羲之看到後,隨手題了個“點”,那字便由“大”變“太”。

    王媽媽神補刀,她看到那個“太”字後說只有這一“點”像他爸。飽受打擊的王獻之從此後更刻苦練習,終於成為與父親一樣的大書法家,與父親一起被世人並稱“二王”。

    除了才華,王獻之的長相也是無可挑剔,史書中是這麼描述他的,我們來看:

    《晉書》:

    “獻之,字子敬。少有盛名,而高邁不羈,雖閒居終日,容止不怠,風流為一時之冠。”

    《晉書》說王獻之雖然是個宅男,但即使是宅家,也每天打扮的漂漂亮亮,勇奪當世男團C位。

    很好,這是個典型的“別人家的孩子”的故事,如果他不拒絕當駙馬的話

    二:刁蠻公主強娶書法家。

    想要“娶”王獻之當駙馬的那個人叫“新安公主”。

    這位公主是簡文帝司馬昱的愛女,最初嫁給了權臣桓溫的次子桓濟。刁蠻公主聽說有這麼一位集才華與美貌於一身的男子,便火速休了自己的原配駙馬桓濟,要“娶”這個新駙馬。

    離婚後她天天到弟弟孝武帝面前哭鬧,目的只有一個——我要和王獻之結婚!

    女人的一哭二鬧三上吊,往往很快能奏效。不久後孝武帝被鬧煩了,於是乾脆下令,讓王獻之休了原配郗道茂,另娶新安公主為妻

    這可如何是好?!

    王獻之不同意啊!

    因為這位被譽為“風流為一時之冠”的王獻之早早就結了婚,而且他很愛很愛自己的妻子。

    王獻之不是草根書法家,王家是魏晉名門琅琊王氏,以前我們讀到的“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這個“王謝”的“王”,就是王獻之家的“王”,這是個豪門。

    豪門婚姻一向講究門當戶對,王獻之的婚姻合格嗎?

    其實是合格的。

    王獻之的髮妻是他的表姐郗道茂。郗道茂的祖父郗鑑是東晉重臣,仗著自己家族輝煌,跑去山東琅琊王家挑女婿,結果就挑中了王羲之,“東床快婿”就是這樣來的。

    所以郗道茂也是出身名門。

    王郗兩人從小青梅竹馬,志趣相投,結婚可以說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婚後兩人伉儷情深,準備白頭偕老。

    所以王獻之要反抗,他不想嫁給公主!

    他決定用自己的行動說——不!

    他用艾草將自己的腿燒爛了……於是一代美男變殘疾……

    “我這個殘疾人,這下總算配不上公主你了!”

    可誰知公主鐵了心要嫁他,回話說即使你真變成殘廢,我也初心不改,非你不可!

    實在沒轍的王獻之不能抗旨,只得與郗道茂離婚,隨後又將公主娶進門。

    《全晉文》:

    獻之字子敬,羲之少子,為州主簿,祕書郎轉丞,選尚新安公主

    這一個“尚”字,含著多少淚水。

    郗道茂傷心欲絕,但此時她的父親郗曇已經死了,於是只好去投奔伯父郗愔,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並終生未嫁。

    三:一個人的地老天荒。

    那邊郗道茂終生未嫁,這邊的王獻之在思念著她。

    雖然兩人離了婚,但王獻之仍時時牽掛著前妻,忍不住時,就以親戚的名義寫信給郗道茂。其中有一封被收錄在了《淳化閣帖》中,我們來看:

    《淳化閣帖》:

    “雖奉對積年,可以為盡日之歡。常苦不盡觸額之暢。方欲與姊極當年之匹,以之偕老,豈謂乖別至此!諸懷悵塞實深,當復何由日夕見姊耶?俯仰悲咽,實無已已,惟當絕氣耳!”

    白話文翻譯一下:我只要跟你在一起,就覺得快樂無邊。我們觸控著彼此的額頭,時間就變得很慢很慢。可誰知道正當我想與你白頭偕老的時候,卻以這樣的理由不能再相見了……我……郗家,離開你我很難過……我每天都哭……我每天都想你……或許這樣的感情要到死的那一天才能得到解脫吧……

    ▲王獻之《奉對帖》。

    四十三歲就死了。

    一部分原因是因為腿部的舊疾。

    王獻之死前與友人寫信,常常提到他的腿。來看史料:

    《全晉文》:

    “晝夜十三四起,所去多,又風不差,腳更腫……”

    “奉承問,近雪寒,患面疼腫,腳中更急痛……”

    “僕(我)大都小佳,然疾根聚在右髀。腳重痛,不得轉動。左腳又腫,疾候極是不佳……”

    病重的時候,家人請了個道人過來瞧病,問他這輩子有沒有什麼遺憾。這件事被記錄在了《晉書》裡:

    《晉書》:

    “未幾,獻之遇疾,家人為上章,道家法應首過,問其有何得失。對曰:“不覺餘事,惟憶與郗家離婚。”獻之前妻,郗曇女也。”

    白話文翻譯一下:我這輩子沒有對不起過誰,除了與郗家離婚……

    西奇妹說:

    我對你的愛呀,至死方休。

    王獻之,就是這樣一位才貌並重又深情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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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文獻:

    房玄齡等:《晉書》、

    嚴可均:《全晉文》。

  • 2 # 亭安讀書

    正方:王獻之與郗道茂是被逼無奈,其本人是品質無礙

    雖然王獻之所處年代中,離婚之事並未如後世封建朝代那般上綱上線,但卻也依舊是有損聲望之事。而很多人看來,王獻之身為當時名士卻選擇與原配離婚,去取皇族公主為妻,是為了琅琊王氏門戶計,不得已而為之,因此才有了王獻之炙烤雙腿自殘以避婚事的情況。

    (1)“惟憶與郗家離婚”的臨終遺憾

    從王獻之臨終之前所說的話,能看出王獻之對於郗道茂的愧疚,臨終前被人問及此生有什麼遺憾之事,王獻之說其他沒有什麼,只是想到與郗氏女離婚之事深感遺憾。由此可見,王獻之與郗道茂離婚應當有些許不自願的。

    並且,結合王獻之自炙雙腿以避尚公主,可以看出當時王獻之可能真的是不得已而為之。

    王獻之死後,王徽之去奔喪,彈琴之後摔琴而去,因悲傷暈厥過去,後一個多月便死去。由此可見王徽之與王獻之關係親密。雖然不能以此兄弟情誼作為王獻之品性力證,但值得當時極有放蕩不羈性格的王徽之所認可,可見王獻之的品性並非趨炎附會之人。而結合當時名士注重名聲的現狀看,王獻之離婚應當更大的可能是屬於被迫。

    (3)結合當時的東晉形勢去看王獻之的選擇

    需要知道的是,在王獻之離婚後再嫁給他的新安公主其實也是離婚之人。新安公主司馬道福當時嫁與譙國桓氏桓溫之子桓濟,但因桓濟企圖謀殺叔父桓衝被流放,司馬道福便與桓濟離婚再嫁給王獻之。由此看當時的東晉內部鬥爭中,桓衝為當時桓溫死後譙國桓氏的掌權人,被司馬道福原丈夫桓濟刺殺應當有奪取桓氏掌權位置的想法,失敗後便被流放。司馬道福作為司馬氏皇族女,眼看所嫁桓氏桓濟再無起復機會,便與桓氏脫離關係,嫁給當時在朝中雖然並非鼎盛,但子弟眾多的琅琊王氏,尤其是被當時陳郡謝氏謝安看重的王獻之,這其中自然包括了些許內部權勢鬥爭角力。

    反方:王獻之品性有瑕,為仕途和門閥計,拋棄原配適皇族公主

    與以上正方所言相反的看法裡,認為王獻之就是單純為了自己的仕途和琅琊王氏的發展,才甘願拋棄原配再曲皇族新安公主。

    (1)作為琅琊王氏朝中代表,利用姻親關係而運營權位

    東晉門閥勢力之間,會通過聯姻等方式互相勾連,以此保證其門閥傳續不斷。而琅琊王氏自王導死後,便再沒有能夠左右東晉朝政之人出現,發展到王獻之在朝時,王獻之已經是琅琊王氏子弟當中權位最高之人,因此他便擔負著門閥興衰之重任。

    這種情況下,王獻之選擇與司馬氏皇族公主結婚,應有順應局勢配合陳郡謝氏等勢力,削弱已經失勢的譙國桓氏的考量。由此看,甘願與原配離婚,再娶新安公主的王獻之,或許並非世人所認為的那般情深義重,反而頗具投機之心。

    而利用晉文經、黃子艾之事諷刺王獻之,當是覺得王獻之身為當時琅琊王氏代表人物,出身高門,並且在朝中頗有名望權位極高,選擇與原配郗道茂離婚而娶皇族公主,利用炙足一事只是為了掩蓋其品性有瑕之作為。炙足拒婚也只是作秀,為了保全名聲罷了。由此種觀點看,王獻之自殘雙腿不願迎娶公主之事,也的確有些虛偽之嫌了。

    (3)結合琅琊王氏門風,分析王獻之作為真實目的

    作為琅琊王氏子弟,王獻之自然具備琅琊王氏門風影響,因此從琅琊王氏門風如何,來看王獻之拒婚一事,應當能夠看出一絲端倪。門風如何可以從琅琊王氏發展之路來體會。

    琅琊王氏自王導、王敦之時,便與其他鼎盛門閥多有聯姻。王導執掌中樞時,為了對抗上游庾亮和陶侃,便與有京口之兵的高平郗氏聯姻,王羲之的“東床快婿”之名便是郗鑑選婿所來,郗道茂為王獻之表親,結婚也是有親上加親之意。而之後,琅琊王氏與譙國桓氏、陳郡謝氏也皆有聯姻。王獻之離婚不談,琅琊王氏子弟眼看郗氏衰敗,討好陳郡謝氏之舉,為世人所知。

    總結

    王獻之炙足拒婚之事,本來就是頗具爭議之事,從正反兩方去看,應當都有可信可疑之處。以上從兩方面去探討王獻之拒婚之事,只為提供思路可能與讀者,真正歷史真相為何,當留與我們自行思考了。

  • 3 # 文史磚家

    晉朝大才子王獻之字子敬,小名官奴,出身百年名門望族-琅琊王氏,是“書聖”王羲之第七子,母親郗璿(太尉郗鑑之女)也是著名的書法家,號稱“女中筆仙”。由於門第高貴,所以王獻之很早便出來做官,起家便是州主簿,後來又擔任祕書郎、司徒長史、吳興太守等要職,最終官至中書令(相當於宰相),其在政壇上的成就,明顯要高於其父王羲之(官至右軍將軍)。

    王獻之繼承了父母優良的藝術基因,書法造詣極深,尤其以擅長行書、草書而聞名於世,與其父王羲之並稱為“二王”,在書法界的成就極高。王獻之不僅是個大才子,而且相貌英俊、舉止文雅,是當時公認的“國民帥哥”,曾迷倒過不知多少痴情女子(“少有盛名,而高邁不羈,雖閒居終日,容止不怠,風流為一時之冠。”見《晉書·卷八十》)。

    王獻之幼年時,經常到舅舅郗曇的家中去玩耍,因此跟表姐郗道茂關係親密。等到王獻之弱冠之年後,王羲之、郗曇本著“親上加親”的想法,便讓王獻之、郗道茂結為夫婦。王獻之和郗道茂青梅竹馬、兩小無猜,一旦結為夫婦後,感情變得更加真摯,甜蜜的不得了。唯一令人遺憾的是,郗道茂婚後僅為王獻之生下一個女兒,並且早早地便夭折,此後再沒有生育。

    雖然郗道茂失去生育能力,但王獻之卻並沒有嫌棄她,而是依舊對她恩愛如初。但是,就在王獻之準備跟郗道茂攜手度完一生時,卻遭到“第三者”插足,最終落得被“棒打鴛鴦散”的結局。這個遭人厭棄的“小三”,便是東晉簡文帝司馬昱的愛女新安公主司馬道福。

    據史書記載,新安公主雖然長得很漂亮,但生性刁蠻、任性倔強,凡是自己做出的決定,任誰都無法改變她的心意。大司馬桓溫專制朝政時,簡文帝為了拉攏他,便將新安公主嫁給桓溫的次子桓濟。對於這樁政治婚姻,新安公主很不滿意,所以等到桓濟因罪(圖謀殺害叔父桓衝)被流放到長沙後,她便立刻選擇離婚。

    新安公主離婚之前,便已經看上了“國民帥哥”王獻之,所以等到她拋棄桓濟後,便立刻央求弟弟晉孝武帝下命令,成就其跟王獻之的“好事”。孝武帝耐不住姐姐的軟磨硬泡,於是便下詔給王獻之,讓他跟郗道茂離婚,然後和新安公主成親。王獻之當然不肯休掉愛妻,但礙於皇命難違,最終使出一計“妙招”-用艾草燒傷自己雙腳,想以此來讓新安公主知難而退。

    但讓王獻之沒想到的是,新安公主對他愛到發狂的程度,並且揚言就算是王獻之真的瘸了,她也依然會下嫁。王獻之見新安公主如此決絕,最終出於保全家族的考慮,只能忍痛與郗道茂離婚,隨後又極不情願地將公主娶進門。新安公主過門後,一改刁蠻任性的脾氣,事事都順著王獻之,併為他生下女兒王神愛(後來成為晉安帝的皇后)。

    但王獻之並不愛新安公主,他日思夜想、始終難以忘卻的,依然是髮妻郗道茂。此時,郗道茂因為父親已經病故,所以離婚後便去投奔伯父郗愔,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自從離開王獻之後,郗道茂便發誓不再改嫁,並帶著對前夫的深深眷戀,最後鬱鬱而終。對於郗道茂的心思,王獻之當然很清楚,對此他也是極為痛苦。

    王獻之為了慰藉相思之苦,經常會以親戚的身份,每到逢年過節的時候,便會給郗道茂寫信以傾訴衷腸。其中在一封信件中,王獻之對郗道茂哀嘆道,自從兩人被迫離婚後,他的內心惆悵至極,從早到晚都在想何時才能再見到表姐一面。王獻之還寫到,因為對錶姐始終難以忘懷,他天天以淚洗面,這樣的日子不知道還要過多久,想來真是令人氣絕(見《淳化閣帖·法帖第九》)。

    太元十一年(386年),年僅43歲的王獻之病逝,臨終前依然對前妻念念不忘,並自稱生平沒有做過虧心事,只有和郗道茂離婚一事讓他耿耿於懷,即使到了地下也於心不安(“王子敬病篤,道家上章應首過,問子敬‘由來有何異同得失?’子敬雲:‘不覺有餘事,惟憶與郗家離婚’”見《世說新語·德行第一》)。遙想當年情景,實在是令人唏噓不已。

  • 4 # 重慶李凌雲

    王獻之,出生在東晉時期,著名的書法家,是“書聖”王羲之的第七個兒子。他也是著名的詩人,畫家。母親是書法家郗鑑的女兒郗曇,郗曇在書法上也是大名鼎鼎的,有“書中女仙”之稱。

    王獻之字貼

    王獻之從小便和父親學習書法詩畫,在少年時書法便已很有成就,自己也覺得自己的書法“不錯”了。

    話說王獻之,從小就愛去自己姥爺家玩,他姥爺有個孫女叫郗道茂,和他兩小無猜,青梅竹馬。二人從小感情很好。郗道茂比王獻之大一歲,是表姐。對王獻之很是照顧。王獻之長大後對父親說想娶表姐郗道茂為妻。王義之爽快的同意了,他也喜歡知書達禮,美貌端莊的內侄女郗道茂成為自己的兒媳婦。從古時候直到清末,表兄妹結婚是很“正常”的。

    於是,從小青梅竹馬的王獻之和表姐郗道茂喜結良緣。二人結婚後感情自不必說,如膠似漆。婚後生了一個女兒,但不久夭折了。可惜後來一直沒生育兒女,但王獻之從不嫌棄,兩人感情依然如故。

    時光流逝,又過了幾年,王獻之的父母王羲之和郗曇相繼去逝。妻子郗道茂的爺爺和父母也陸續去世,郗家無人再在朝中為官,家道不如以前了。而簡文帝也是死了,簡文帝的兒子繼位,也就是公主司馬道福的弟弟當了皇帝。

    第二年,公主司馬道福的丈夫桓濟因為凶殺案犯罪。被髮配流放。公主司馬道福便去求自己的弟弟,下詔廢除了自己和桓濟的婚姻。拿現在的話說:就是離婚了。又求她弟弟,想嫁給自己念念不忘的“偶像”王獻之。

    她弟弟被纏不過,又加上郗家已無人在朝為官,也沒什麼勢力了。於是就頒下了一道詔書。說王獻之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令其娶公主司馬道福為妻,招為附馬。休了髮妻郗道茂。

    王獻之心裡一萬個不同意!但自己父母親已經過世,朝中無人替自己做主,違抗聖旨,是要滅門的,王獻之於是想出一個不得己的苦計:用艾草燒傷自己的雙腳。成為了“跛子”。這就是王獻之寧願自殘雙腳,也不願迎娶公主的由來。

    但公主依然不死心:就是跛子也非嫁不可!郗道茂也知道事不可逆,萬般傷心之下,主動叫王獻之休了自己,投靠自己的叔叔家去了。王獻之和郗道茂就這樣“勞燕分飛”。

    王獻之娶了公主司馬道福,雖然“加官進爵”並保住了家族。但和公主也是沒生育兒女,後來,把哥哥王靜之的其中一個兒子過繼入家,作為自己的兒子。

    王獻之為保家族,順從皇帝的命令休了自己心愛的髮妻,最受傷害的應該是他妻子郗道茂。而王獻之自己也一生愧疚不安。在他後來臨死前由道教主持的悔過儀式時問他:“你一生有做什麼虧心事嗎?”他回答:“只有一件,就是拋棄了自己心愛的妻子郗道茂”。王獻之死時年僅43歲,這也與他和自己心愛的妻子分離,心中愧疚,鬱鬱寡歡有極大關係。本人認為,他還是性格軟弱了,立場不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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