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照明設計標準規範有:燈具安裝高度,同一街道燈具安裝高度必須一致(發光中心到地面高度)。小彎燈 一米燈 5-6米普通街道長臂燈和吊燈6.5-7.5米快車道弧型燈不低於8米慢車道弧型燈 不低於6.5米 ;特殊燈型根據設計要求安裝,燈的高度在致相當於需要被照明馬路的寬度。只在一側照明時 H≌L 在兩側照明時 H≌L/2 其中,H:燈具安裝高度(米) L:路(米)。
路燈照明安裝高度為了避免眩光,可以選用漫反射燈中(d)(e)(f)、路燈的安裝高度不宜小於4.5m。路燈杆間距離可為25~30m,進入彎道處的燈杆間距應適當減少。當道路寬度為A時,庭院燈的高度可按0.6A(單側布燈)~1.2A(雙側對稱布燈)選取,但不宜高於3.5m。庭院燈杆間距可為15~20m。路燈伸出路崖宜為0.6~1m,路燈的水平線上的仰角宜為5度,路面亮度不宜低於1cd/m2。室外照明宜在每燈杆處設定單獨的短路保護。最小照度與最大照度之比,宜為1:10~1:15之間。室外照明宜在值班室或變電室進行遙控,並在深夜可關掉部分燈光。室外照明採用三相配電時應在不同控燈方式中保持三相負荷平衡。室外停車廣場燈杆的配置位置不得影響交通。停車廣場照明可採用顯色性高、壽命長的光源。高杆照明應採用軸對稱配光燈具,燈具安裝高度H可由下式確定: H≥0.5RR為被照明範圍的半徑,單位為m。高杆照明宜採用可升降式燈盤。a,路燈的平面佈局路燈的平面佈局受到許多客觀條件的限制,要考慮許多的因素,這些因素又互相影響、彼此制約。諸如道路的等級、交通流量、速度、路寬、路面結構、燈具的功率、安裝高度及交叉路口等條件不同則平面佈局各異。1.一般道路的布燈方式(路燈的排列方式)。當道路的寬度不超過15m時,通常採用單側布燈方式。(a)單側布燈(b)中心線布燈(c)兩側交叉布燈(d)兩側對稱布燈1-燈杆2-路燈3-鋼索4-隔離帶當道路兩側有商店或櫥窗照明度比較高時,可以採用中心布燈的方式。在比較寬的高速公路上或有上、下分車道時,也可以採用中心布燈的方式。如果道路兩側都有電杆,可以拉鋼索,把燈具吊裝在道路的中心線上方。也可以在隔離帶上拉鋼索布燈。道路的寬度在12~15m的二、三級公路,常採用中心線布燈。優點是照度比較均勻。缺點是燈具在道路中心維修不太方便。當路面的寬度大於15m時,而且車輛及行人比較多,又強調美觀時,則可以採用兩側交錯布燈或兩側對稱布燈。在實際作設計時,往往會受到許多客觀條件的限制,例如路面較寬而有隻能單側布燈時,可以增大燈具的仰角,一般可以增大到15度角。如果仰角過大則燈具的發光效率降低,而且容易產生眩光。2.交叉路口的布燈如果是丁字路口,最好將燈具設在道路盡端的對面,這樣不但可以有效地照亮路面,而且有利於司機識別道路的盡頭。交叉路口的布燈(a)丁字路口布燈(b)十字路口布燈在十字交叉路口布燈間距宜減小,路燈最好設定在汽車前進方向司機視線的右側,這樣容易使司機看清橫穿交叉路口的行人或車輛。在交叉路口的各個燈具都有相應的主要功能,是由道路①向右轉彎的汽車和由道路④向左轉彎的汽車而設定的。同理可以分析乙燈、丙燈、丁燈的功能。在交叉路口中心懸掛的燈具往往用紅色的燈罩,以引起司機的注意。在複雜的交通路口,為了引起司機提早注意,在附近路段改變燈具的種類或光源的種類(即改變燈具的光通量)也有良好的效果。交叉路口設計照度標準要求高一些,一般不低於幾條相交道路照度標準之和。如果相交道路的照度標準相差比較大時,司機從亮區駛入暗區會由於人的眼睛有“暗適應時間”關係而使人的視覺功能驟然下降。為此,需要在比較暗的路口設定過度地段,過度段的長度一般不少於100m。亮度相差較大時道路照明的過度段(a)無照明過度段(b)有照明過度段3.人行橫道的布燈——人行橫道的布燈對司機安全行車非常重要,尤其是在道路狹窄的地方司機看不清楚想要橫過馬路的人。一旦看清楚了,行人已經走到馬路上了,這就增加了危險性,因此需要增加人行橫道外面下部空間的亮度。在行人穿過比較多的地方宜種高杆的樹種,並及時剪枝。為了避免眩光,不宜把燈具設定在人行橫道的正前方,中國規定車輛靠右邊行駛,因此燈光宜從左方照射。人行橫道附近的照度也要加強,一般人行橫道前後50m之間的平均照度大於30lx為宜。4.彎道的照明佈局當彎道半徑小於1000m時,照明就要按照曲線處理,一般在彎道側布燈。這樣從遠處就能以燈光的亮點辨別出路線是彎道,越靠近彎道中心部分的燈具距離越密。如果彎道的半徑比較小時,應減少燈具的縱向間距,以增大路面的照度。 彎道布燈5.坡道的照明佈局當車輛透過陡坡變坡點時,車輛前燈的照明效果變差,因此應該提高路面的照度,即減少燈具的間距。6.與鐵路平交路口的布燈為了能夠清楚地識別道杆和鐵路,就要選擇能同時照射到道杆和鐵路口兩個方向的配光的照明點,燈具不宜設在司機行進方向的正前方,以免產生眩光。路燈距離活動欄杆的水平距離l為3.5~4m。道杆外側的照度宜大於5lx,鐵道路口的照度宜大於10lx。鐵道路口的布燈總之,路燈平面佈局首先要考慮到功能的需要,既要有足夠的照度,又要避免眩光。為了確保安全往往要從技術和經濟指標反覆比較才能確定出最佳方案。
路燈照明設計標準規範有:燈具安裝高度,同一街道燈具安裝高度必須一致(發光中心到地面高度)。小彎燈 一米燈 5-6米普通街道長臂燈和吊燈6.5-7.5米快車道弧型燈不低於8米慢車道弧型燈 不低於6.5米 ;特殊燈型根據設計要求安裝,燈的高度在致相當於需要被照明馬路的寬度。只在一側照明時 H≌L 在兩側照明時 H≌L/2 其中,H:燈具安裝高度(米) L:路(米)。
路燈照明安裝高度為了避免眩光,可以選用漫反射燈中(d)(e)(f)、路燈的安裝高度不宜小於4.5m。路燈杆間距離可為25~30m,進入彎道處的燈杆間距應適當減少。當道路寬度為A時,庭院燈的高度可按0.6A(單側布燈)~1.2A(雙側對稱布燈)選取,但不宜高於3.5m。庭院燈杆間距可為15~20m。路燈伸出路崖宜為0.6~1m,路燈的水平線上的仰角宜為5度,路面亮度不宜低於1cd/m2。室外照明宜在每燈杆處設定單獨的短路保護。最小照度與最大照度之比,宜為1:10~1:15之間。室外照明宜在值班室或變電室進行遙控,並在深夜可關掉部分燈光。室外照明採用三相配電時應在不同控燈方式中保持三相負荷平衡。室外停車廣場燈杆的配置位置不得影響交通。停車廣場照明可採用顯色性高、壽命長的光源。高杆照明應採用軸對稱配光燈具,燈具安裝高度H可由下式確定: H≥0.5RR為被照明範圍的半徑,單位為m。高杆照明宜採用可升降式燈盤。a,路燈的平面佈局路燈的平面佈局受到許多客觀條件的限制,要考慮許多的因素,這些因素又互相影響、彼此制約。諸如道路的等級、交通流量、速度、路寬、路面結構、燈具的功率、安裝高度及交叉路口等條件不同則平面佈局各異。1.一般道路的布燈方式(路燈的排列方式)。當道路的寬度不超過15m時,通常採用單側布燈方式。(a)單側布燈(b)中心線布燈(c)兩側交叉布燈(d)兩側對稱布燈1-燈杆2-路燈3-鋼索4-隔離帶當道路兩側有商店或櫥窗照明度比較高時,可以採用中心布燈的方式。在比較寬的高速公路上或有上、下分車道時,也可以採用中心布燈的方式。如果道路兩側都有電杆,可以拉鋼索,把燈具吊裝在道路的中心線上方。也可以在隔離帶上拉鋼索布燈。道路的寬度在12~15m的二、三級公路,常採用中心線布燈。優點是照度比較均勻。缺點是燈具在道路中心維修不太方便。當路面的寬度大於15m時,而且車輛及行人比較多,又強調美觀時,則可以採用兩側交錯布燈或兩側對稱布燈。在實際作設計時,往往會受到許多客觀條件的限制,例如路面較寬而有隻能單側布燈時,可以增大燈具的仰角,一般可以增大到15度角。如果仰角過大則燈具的發光效率降低,而且容易產生眩光。2.交叉路口的布燈如果是丁字路口,最好將燈具設在道路盡端的對面,這樣不但可以有效地照亮路面,而且有利於司機識別道路的盡頭。交叉路口的布燈(a)丁字路口布燈(b)十字路口布燈在十字交叉路口布燈間距宜減小,路燈最好設定在汽車前進方向司機視線的右側,這樣容易使司機看清橫穿交叉路口的行人或車輛。在交叉路口的各個燈具都有相應的主要功能,是由道路①向右轉彎的汽車和由道路④向左轉彎的汽車而設定的。同理可以分析乙燈、丙燈、丁燈的功能。在交叉路口中心懸掛的燈具往往用紅色的燈罩,以引起司機的注意。在複雜的交通路口,為了引起司機提早注意,在附近路段改變燈具的種類或光源的種類(即改變燈具的光通量)也有良好的效果。交叉路口設計照度標準要求高一些,一般不低於幾條相交道路照度標準之和。如果相交道路的照度標準相差比較大時,司機從亮區駛入暗區會由於人的眼睛有“暗適應時間”關係而使人的視覺功能驟然下降。為此,需要在比較暗的路口設定過度地段,過度段的長度一般不少於100m。亮度相差較大時道路照明的過度段(a)無照明過度段(b)有照明過度段3.人行橫道的布燈——人行橫道的布燈對司機安全行車非常重要,尤其是在道路狹窄的地方司機看不清楚想要橫過馬路的人。一旦看清楚了,行人已經走到馬路上了,這就增加了危險性,因此需要增加人行橫道外面下部空間的亮度。在行人穿過比較多的地方宜種高杆的樹種,並及時剪枝。為了避免眩光,不宜把燈具設定在人行橫道的正前方,中國規定車輛靠右邊行駛,因此燈光宜從左方照射。人行橫道附近的照度也要加強,一般人行橫道前後50m之間的平均照度大於30lx為宜。4.彎道的照明佈局當彎道半徑小於1000m時,照明就要按照曲線處理,一般在彎道側布燈。這樣從遠處就能以燈光的亮點辨別出路線是彎道,越靠近彎道中心部分的燈具距離越密。如果彎道的半徑比較小時,應減少燈具的縱向間距,以增大路面的照度。 彎道布燈5.坡道的照明佈局當車輛透過陡坡變坡點時,車輛前燈的照明效果變差,因此應該提高路面的照度,即減少燈具的間距。6.與鐵路平交路口的布燈為了能夠清楚地識別道杆和鐵路,就要選擇能同時照射到道杆和鐵路口兩個方向的配光的照明點,燈具不宜設在司機行進方向的正前方,以免產生眩光。路燈距離活動欄杆的水平距離l為3.5~4m。道杆外側的照度宜大於5lx,鐵道路口的照度宜大於10lx。鐵道路口的布燈總之,路燈平面佈局首先要考慮到功能的需要,既要有足夠的照度,又要避免眩光。為了確保安全往往要從技術和經濟指標反覆比較才能確定出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