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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頭楊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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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必讀歷史
之前網上有個段子,稱27~28歲的未婚人士叫“剩鬥士”,29~30歲的叫“必剩客”,31~35歲的叫“鬥戰剩佛”,超過35歲的就被尊為“齊天大剩”。剩男剩女剩鬥士,每逢佳節被逼婚!不過你要知道這種現象自古以來都有,再加上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古人的剩鬥士戰鬥力更強。那麼這種情況如何解決的呢?一起去看看吧!
中國古代是一個早婚國家,按照《禮記》所規定的男女成年標準來理解,古代嫁娶年齡一般是男20歲、女15歲。但各朝代略有不同,比如唐代,男15歲、女13歲以上;明代,男16歲、女14歲以上。
西漢、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婚齡:漢惠帝下令女子女子出嫁不得超過十五歲;晉武帝下令女子出嫁不得超過十七歲。唐代:唐太宗貞觀元年(627)下詔男二十歲,女十五歲以上無夫家者,州縣以禮聘娶。婚齡規定有所提高。到唐玄宗開元二十二年(734)下詔又將婚齡降為男十五歲,女十三歲。
話說古代光棍是怎麼解決婚姻問題的
鼓勵二婚
在封建禮教的壓迫下,過去有“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扁擔抱著走”的說法,且“好女不嫁二嫁”,講究從一而終。因此古代讓寡婦再嫁還是很有難度的。但是為了使適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論是民間,還是政府,對寡婦再嫁都持積極的支援的態度,而不是強調三綱五常,從一而終。
唐太宗時規定:喪妻的男人、喪夫的寡婦,也趕緊給我找人結了,別再光著,要不政府也給你強行配對。而且在當時消滅光棍就像現在抓GDP一樣,是朝廷對地方官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之一。
男大當婚 女大當嫁
古人認為“男有室女有家”後,人們才能安居樂業,社會才能穩定和諧。在周代,到適婚年齡的男女的終身大事還被列入了官方議程,專門設定了管理男婚女嫁的政府官員。到了晉朝和南北朝時,假如女孩適齡不出嫁 , 是違法國家法律的 , 家裡人都要跟著坐牢。
官媒指定配偶
魏晉之交戰亂頻仍,人口大減,晉武帝時詔令:女孩17歲還不出嫁,政府官員就來給你“拉郎配”,強行把女人嫁給男人。為了邊疆的安全穩定,派官兵戍守邊地,為了讓他們更賣力打仗,政府就會派出官媒解決他們的婚姻問題。如逃荒女子,犯人的女性家眷,往往被官媒指定婚嫁。因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光棍們爭著送“聘金”,讓自己早日“脫光”。除此之外政府還會把打仗抓回來的一些女性俘虜嫁給當地的一些光棍男人。
增加“奔”的機會
奔,可簡單理解男女自由交流,用今天的話來說,這叫為單身男女提供交友的平臺,春秋時期的“仲春會”就一個典型的“奔”機會,為青年適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處提供了特殊機會,提高男女婚配率。“仲春會”一般在“三月三”。除了這一天,古代可以給光棍提供擇偶良機還有不少,如正月十五、七月七等。
少數民族鼓勵家族內部再婚
在古代的北方少數民族內部,尤其是一個大家族,弟娶嫂,嫂嫁叔就是一種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這種家庭內部的再婚和再嫁,可以充分利用育齡女人的生殖能力,來增加人口,事實上也解決了光棍問題。王昭君出使西塞,丈夫死後就嫁給了他的兒子來維持邊境和平。
限制富人娶妾
古代不像現在婚姻實行一夫一妻制,在漫長時間內,實行的是多妻制或一妻多妾制,國家統治者看到男人過度納妾給社會帶來的多方面嚴重問題,所以,不少朝代都加以限制,漢代就規定卿大夫只能娶3個女子,在有特殊貢獻的情況下才能納8個妾。元代則以法律的方式規定庶人老百姓不得娶妾。
看完這些之後,單身狗們會不會覺得在古代更好找到媳婦一點,畢竟國家分配女友還出結婚費用。當然,現在不可能再用過那種粗暴野蠻的辦法來解決光棍問題,放開生育政策,促進男女真正平等,有利於從根本上解決光棍問題。
回覆列表
現在中國男女的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這樣的規定不僅考慮的是男女生理的成熟,更多的是考慮男女心理的成熟。
而中國古代對於結婚的年齡,各個朝代是不一樣的,下面我就來個大家詳細的說明一下:
1、西周時期男人是30歲娶妻,女人20歲做人妻。因為這個時候的男人脛骨強健,適合做父親,而20歲的女人身體也已經發育成熟,可以做母親了。
2、春秋時期齊桓公規定:男人30歲可以成家,女人15歲就可以出嫁。而越王勾踐則規定男人20歲以後才能成親,女人年齡大於16歲才能出嫁。
3、漢朝漢朝的規定很奇葩,規定女人在15歲以後還沒有嫁人,就要被罰5倍的賦稅。
4、唐朝唐朝建立之初,國家才剛剛穩定,就按照先前規定女人20歲就可以成親,女人15就可以嫁人。到了唐朝中期,規定發生了改變,規定男人在15歲以上,女人在13歲以上都可以結婚,到了法定年齡不結婚,政府就要找您話說。呵呵,要是現在的光棍生在唐朝就好 了,政府還要干預您的結婚。
5、宋朝之後宋朝也是繼承唐朝的制度,只是在年齡上有但小小個改動,規定男人16歲左右,女人14蘇左右就可以結婚了,明朝和清朝也是沿用的宋朝的制度規定。
6、民國時期民國婚姻法規定:男人不到20歲,女人不滿16歲都是被禁止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