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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海的眼睛3723187353

    須,急的意思。莫須,有。。莫急,有。。不要急,肯定有。當時正在調查,重大案件,韓世忠是不該問的,嚴重違反法律。就如當今的反腐打虎大案,調查某省長,別個省的省長是不敢去中央探問的。調查市長,副市長敢去中央巡視組問嗎??韓世忠去大理寺,敢多問嗎??秦宰相會把案子告訴韓世忠嗎??莫須有,就是“莫急,有” 。

  • 2 # 歸雁南飛

    秦檜根本沒有說過什麼“莫須有”。岳飛是因為兒子岳雲和親信張憲,拿著岳飛親筆信,竄通岳家軍將領,企圖編造“金國四太子,進攻淮西”的謊言,逼迫高宗皇帝還岳飛兵權和官職被抓捕。1141年金兵進攻淮西,高宗皇帝命令張俊和劉錡正面抗擊,命令韓世忠從水路側擊,命令岳飛斷金兵退路,因為岳飛有南宋唯一一隻成規模的騎兵部隊。然後,由南宋最精銳的御林軍楊沂中部,做最後致命一擊。高宗皇帝想消滅這隻金兵,挽回1140年岳飛逃跑丟失河南後的不利局面。劉錡和張俊在柘皋擊敗金兵,創造出議和前最後一個大捷,史稱“柘皋大捷”,但是,韓世忠按兵不動,岳飛更是在四百多里外“逗留不前”,在高宗皇帝十三道聖旨催促下,近兩個月時間,岳飛部只前進了數十里。結果就是劉錡和張俊在豪州,岳飛應該伏擊金兵的位置,反被金兵埋伏,剛剛趕到戰場的御林軍楊沂中,全軍覆沒,只楊沂中一人,被張俊手下大將王德,拼死救出。張俊和劉錡損失過半,韓世忠趕去也被金兵擊敗,金兵完成戰略目標(迫南宋在不利條件下議和),撤軍回國。岳飛還在四百里外“坐觀勝負”。淮西戰役結束後,高宗皇帝清楚認識到,憑這幾個勾心鬥角,不服從命令的軍閥,根本打不過金國。1140年雖然,劉錡在順昌擊敗金主力,但是,劉錡的兩萬步兵,根本沒有能力給金主力重創,如果岳飛不抗旨跑去河南所謂“第四次北伐”佔幾座空城,而是按命令到順昌幫助劉錡一起,很可能擴大戰果,逼迫金國退兵,那樣河南,陝西等地就安全了,何況,吳璘在四川初期被金兵打殘,後期還是取得一定戰果,韓世忠在陝西也徹底扭轉戰局,把牽制韓世忠的金兵打的節節敗退,張俊和王德死守豪州, 雖然,損失慘重,但也沒丟掉豪州,局面是對南宋有利的,岳飛雖然沒有和金主力對抗,但是,佔據河南和郾城,潁昌地區,也是對南宋比較有利的,高宗皇帝拼命鼓勵眾將抗擊金兵,而且,7月18日在劉錡幫助下,岳家軍在潁昌取得勝利,高宗皇帝和岳飛都意識到,在開封修整完畢的金兵(6月被劉錡一直在開封修整)可能進攻河南(6月劉錡擊敗金主力後,岳飛因為忙著去郾城搶地盤,兵力過於分散),高宗皇帝一面發聖旨給岳飛鼓勵岳飛就地抗金,一面派出防守京師的御林軍楊沂中,和剛剛修整完畢的張俊,一起趕赴河南,打算趁金兵疲憊不堪時,在河南和金兵決戰。沒想到7月20日,岳飛自己上個搬師奏,還沒等高宗皇帝接到“搬師奏”就逃跑了,金兵兵不血刃佔據河南。高宗皇帝無奈只能停止軍事行動。1141年,南宋又在淮西戰役吃虧,高宗皇帝親自組建的御林軍全軍覆沒 ,南宋損失六萬多精銳,這對於總數才二十多萬部隊的南宋打擊是致命的。所以,1141年3月淮西戰役結束,高宗皇帝明升暗降,解除了張俊,韓世忠,和岳飛的兵權,張俊和韓世忠知道自己慘敗的責任,配合交出兵權,岳飛卻讓兒子岳雲替換掉朝廷指定的接班人王貴,把部隊交給親信張憲(1136年因為劉光世部隊的歸屬問題,岳飛就把部隊交給張憲,自己跑廬山,為他死去兩年多的母親“守孝”,張憲就明目張膽拒絕把兵權,交給高宗皇帝派去接管岳家軍的大員)。1141年4月,剛剛當上樞密副使一個月的岳飛,和張俊巡視淮西地區防務時,居然說“楚不可守”(放棄淮西防守)動搖軍心,被高宗皇帝降職為虛職節度使(沒有兵權的節度使),岳飛的行為激起廣大官員的不滿,5月御史們紛紛上書彈劾岳飛的罪行。最著名的就是以正直著稱的何鑄,羅汝楫等人。御史們光明正大把彈劾岳飛的副本抄送岳飛,讓岳飛準備申辯。岳飛卻放棄申辯,選擇按規定辭職,高宗皇帝批准了岳飛辭職,特意給岳飛一個萬壽觀使的虛職,給岳飛養老(也有把岳飛控制在京城的目的,畢竟朝官那怕是虛職,也要每個月到朝廷報道)。7月岳飛不顧規定,帶兒子岳雲跑去廬山,實際上脫離高宗皇帝監控,而且,離已經被收編成御前軍的岳家軍駐地鄂州很近,8月岳家軍十二營統制官中的九名 聯名舉報張憲和岳雲,拿著岳飛親筆竄通岳家軍將領,(因為1139年吳玠病死,1140年吳璘又被打殘,1141年張俊和韓世忠損失慘重,兩個堂堂三鎮節度使的兵加一起,再加上同樣被打殘的劉錡的部隊,居然沒有一直躲著金主力的岳家軍多,這個時候如果金兵真的來進攻,唯一能當主力的只有岳家軍)9月楊沂中親赴廬山抓捕岳飛父子歸案,交大理寺審理,經過,大理寺兩個多月審理,岳飛抗旨畏敵有高宗親筆手諭做證據(淮西戰役高宗皇帝給岳飛下的十三道詔書,大理寺認定岳飛抗旨十二道,因為岳家軍還是前進過六十多里),鐵證如山。大不敬(岳飛被解職後在酒桌上,多次辱罵朝廷和皇帝)有岳家軍統制王貴,王俊,傅選等人親自到大理寺指認,證據確鑿!經刑部合議, 罪名成立。被高宗皇帝親旨賜死,楊沂中主動請旨監斬岳飛父子。秦檜在岳飛被抓後,確實約談過韓世忠,韓世忠“臉色懼變”只問“何罪”,聽秦檜回答“謀反”後,韓世忠再“不發一語”,從次更是閉門不出“再不於部下聯絡”(按宋法,“朝臣勾結帶兵武將”就是謀反罪,岳飛和張憲不但書信來往密切,更是經常一起用餐,實際上已經是謀反罪)“終日琴棋書畫”。韓世忠自己抗旨畏敵的罪行,都隨時有可能被主管刑部的丞相秦檜追究責任,那可能還敢如同岳飛後人編造的,跑去“斥責”秦檜?“莫須有”一詞,最早出現在南宋史學家熊克的《中興小紀》裡,特意標註是指岳飛的親筆信,被張憲燒燬。但是,有岳家軍九名統制官指認看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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