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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父母離婚,離婚後母親從來沒有看過他,他爸每天不著家不管他,以前還有他奶奶帶他,後來他奶奶年紀越來越大教他怎麼做飯,後來奶奶去世,他爸除了給點買菜錢一天不著家,就這樣每天自己做飯上學,他十幾歲的時候他爸癌症去世,那時就剩下他一個,他媽也沒出現,他自己在外打工,到現在結婚生子,突然去年他媽聯絡上他,實在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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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Zomin008

    無事不登三寶殿,你母親肯定有事求你了,不是一般的事,你要有所準備,如果你母親真有難事求你幫忙的話,是你力所能及的事那你幫一下,佛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你會有福報的,如果是一些無理的要求那就一口回絕。

  • 2 # 曹三路

    沒有責任心的女人,但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也許她也有自己的苦衷,畢竟她是你的母親忘記過去聯絡一下,好好過好未來的日子。

  • 3 # JK的鄉間小路

    這種人不能在稱為母親,最

    多就是個生過孩子的婦女,最好徹底斷絕一切來往,把自己的愛獻給撫養教育自己的親人。

  • 4 # 遨遊暢揚

    雖然母親二十年沒有聯絡你,二十年你也沒有主動聯絡過母親,總歸有一點你的生命是母親十月懷胎生的你,你受了好多苦,你也不知母親這二十年過的怎麼樣,母親能主動聯絡你,那怕就是她有事求於你,你能幫的幫一下不能幫的給母親說明情況,母親給了你生命應該能換回你給母親說幾句話,不論母親聯絡你是真的想你,還是有其他的意思,你都應該和母親聯絡一下,這才是一個懂情禮的人應該做的。

  • 5 # 法力600818

    具體看什麼情況分別對待,如果是把你拋棄了再來相認,那就看你的耐受能力和接受程度而定,如果是不可抗拒性造成的失聯是應該相認的,畢竟是親骨肉併為期盼找到你付出了心血!

  • 6 # 龍吟方澤LYFZ

    是親媽就應該認。你的血肉之軀是她給的,是她忍痛懷胎十月孕育了你,沒有她就沒有你的今生今世。母子連心,打斷骨頭連著筋。她因離婚,把你判給你父親,沒管你那是沒辦法的事。母親沒有不牽掛孩子的,也許她想管你但心有餘而力不足。你作為她的親生兒子,無論從法律的角度講,還是從人之常情的角度講,都應該管她,特別是在她窮困潦倒,無依無靠,向你求援的時候,更應該贍養她。

  • 7 # 閒人171567636

    不要理她,一推六二五!這就是命,是因果報應,有她當初拋棄你從不管你的死活是因,到現在你不管她不理她,這就是果。所以,也沒有什麼為難的,也沒有什麼愧疚感。

  • 8 # 唐山老張

    三歲幼小時母親離開,十來歲失去父親,過上了孤兒生活,這種苦我們可以想象出得多難啊,現在結婚生子有了家庭,你的母親出現了,是你媽嗎?你能認出來嗎?這種母親在外邊玩夠了,老了回來認兒了,不認!不接受!給她點錢讓她遠走高飛吧,別攪亂你們現在的生活,珍惜有人愛你的幸福,好好愛你的妻子兒女,因為你的生活來之不易。

  • 9 # 昔日煩惱1

    畢竟是親生母親,雖然20年不見但她突然聯絡你再怎麼樣你也該接著的,也許她這20年有什麼不得已的苦衷而沒來看你,現在時過境遷聯絡你雖然你感覺有些突然,但她畢竟給與了你生命,於情於理你都不能推脫。再說,你怎麼知道20年後母子再見面就一定不是好事?你父母在你3歲的時候離婚,現在你父親已經離世了,母親重新來認你合情合理。

    請記住: 父母在人生才有出處,父母過世後人生只剩歸途。希望你能善待你母親。

  • 10 # 微博愚公2017115

    根據你父親的表現,你母親不來看你,也許是迫於無奈!試想你們這樣一個朝不保夕的生活狀態,如何保證家庭正常開銷?家庭中,一個男人不著調,就只有面臨解體!特別是有些人,離婚後,男方強勢!根本不讓看孩子,每次看孩子都打的頭破血流,母子血濃於水,當年她的離開,屬於無奈,今天你認與不認,是你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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