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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小鳥qxjd127

    首先更正一下,黛玉小性兒只針對寶玉。對其它人,黛玉是很客氣包容的。黛玉知書達理,聰明伶俐,對人對事玲瓏剔透。她很清楚自己的立場和角色,並不會恬燥多事。且她很善良,並不會欺負任何一個人。包括下人奴才。對下人們都不會嚴苛顯主的地打罵炫耀。只是對惡奴避開而已,並沒有張牙舞爪地罵過或是背後整過誰。黛玉品質高潔,同情弱者。知道真正的世道艱難,所以她不為難任何人。

  • 2 # 減肥生產隊隊長

    吃醋,嫉妒,視為對手或者敵人,那是對於實力相當的人而言的。黛玉和襲人的地位和實力相差太多。根本不在一個層次的,沒有這必要的。

  • 3 # 騫茉愛分享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理解黛玉的“醋”從何來。

    寶玉視黛玉為知己,黛玉亦然。這是書中明示過的。原著三十二回,黛玉來怡紅院望湘雲和寶玉:

    不想剛走進來,正聽見湘雲說“經濟”一事,寶玉又說“林妹妹不說這些 混帳話,要說這話,我也和他生分了”。黛玉聽了這話,不覺又喜又驚,又悲又嘆。 所喜者:果然自己眼力不錯,素日認他是個知己,果然是個知己;所驚者:他在人 前一片私心稱揚於我,其親熱厚密,竟不避嫌疑;所嘆者:你既為我的知己,自然 我亦可為你的知己,既你我為知己,又何必有“金玉”之論呢?既有“金玉”之論, 也該你我有之,又何必來一寶釵呢?

    顯而易見,作者已把林妹妹的心事全部挑明:本是郎情妹意、水到渠成的一段佳話,偏偏中間攪和著一個薛寶釵,眼見那寶姐姐晶瑩勝雪,豔麗如花,品貌才情萬里挑一;又是王夫人外甥女,又有親媽親兄弟撐腰;這還不算,還有個“金玉良緣”的掌故造勢,擱誰誰不急?難怪我們林妹妹小性兒喝醋。

    這邊寶釵的醋沒喝完,那邊廂史湘雲又帶著金麒麟進府了,偏“連個‘二’哥哥 也叫不上來,只是‘愛’哥哥‘愛’哥哥的”,可不又灌林妹妹兩碗醋!

    醋雖然沒少喝,但是我們必須看到,黛玉的“醋”跟王熙鳳的“醋”還是有很大區別!

    鳳姐吃醋,是針對賈璉所有可能沾染的女人,早起賈璉的通房丫頭、屋裡人,晚到尤二姐;遠到賈璉南下可能招惹的風塵女子,近到身邊的平兒,更別提多姑娘、鮑二家的……無論香臭貴賤,一概是眼中釘肉中刺。所以賈璉恨她是“夜叉星”,興兒叫她“醋缸、醋甕”。

    黛玉則不同,從頭至尾,她發作的都只是寶玉正妻的潛在人選,譬如寶釵、湘雲,甚至包括清虛觀打醮時張道士要說的親。醋勁兒不可謂不大,但目標明確,絕不傷及“無辜”。對於襲人、晴雯……等一眾姨娘備選,那是從來沒有放在心上過,甚至還饒有興致的打趣她們,直接管襲人叫“嫂子”。

    究其緣由,瀟湘仙子“目下無塵”是一小方面,最重要的,還是黛玉所處社會禮教文化使然!

    姨娘是妾,按照古代的妻妾制度,妾再得寵,也無法跟妻相提並論,更難以對妻構成威脅。不信?那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都說中國古代講究“三妻四妾”,那是秦以前,秦之後一直奉行“一夫一妻制”,嚴格地說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妻是家中女主人,只能有一個。譬如賈政之王夫人,與男主人共同治理、經營家庭。妻子須經過“六禮”明媒正娶進門,娶妻絕不只是男主人一人之事,而是家族行為,是兩個家族締結姻親關係,建立利益共同體,過去講“滅三族”,便是父族、母族和妻族。因此,娶妻講究娶“賢”,而且要求門當戶對。由於位置重要又有母族撐腰,即使是在絕對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正妻的權益也是受到嚴格保護的。古有律法規定,有妻再娶便構成重婚,是要獲刑的,而且後來娶的那個還得離婚。想要休妻,更是難了去了,除非正妻犯“七出”之罪(無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盜竊、妒忌、惡疾),否則不能休棄;縱是犯了“七出”,還有“三不去”兜底(有所娶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後富貴)。可見,基本上只要正妻自己不作死,就不會被休。

    妾就完全不同了:出身低微,數量不限。男子納妾多是出於個人喜好,妾一般出身低微,丫頭、婢女、甚至娼妓,都可為妾,譬如趙姨娘。基本上只要養得起,妾想納幾個沒人管。妾在家中基本就是玩物和工具一樣的存在。男人甚至可以把妾送人。敬愛的蘇軾東坡大人就曾把自己的小妾送給朋友,這在當時是很正常合理的事情。受人轄制,不得翻身。女人太多不消停,古人為了維護家宅安定,規定了妻妾身份的嚴格界限,賦予了妻對妾的絕對管理權,再得寵的妾也要奉正妻為主人,否則便是罔顧綱常,家風不正,要被族人不容,受到世人恥笑。財務受限,繼承無望。作為家中男女主人的附屬品,妾是沒有資格過問家中大小事宜的,銀錢往來更是摸不到一點兒。男主人身故後,正妻可以繼承財產,但是“妾”只能得到“適當贍養”,餓不死罷了。《儒林外史》裡的嚴監生死後,就曾因其妻趙氏曾經是妾,萬貫家財落入嚴貢生之手。親生骨肉,不認親孃。妾生子女為庶出,但從宗法律例來說,也是家中主人,他們只與嫡妻具有母子或母女關係,與親生母親反而有主奴之別。譬如探春和賈環。在絕對男權的封建社會,庶出子女被視為主子的血脈,要奉嫡妻為母,奉嫡妻的母族為母族,與親生母親只是血緣上的關係。妾作為繁衍後代的工具,與其所生子女沒有任何關係。考慮到妾的出身、學識、修養大多不如妻,古人一般也不允許小妾撫養子女,除非主人恩賜,個別特別得寵的妾才能自己撫養。所以探春稱呼趙姨娘為“姨娘”,也不認趙國基是舅舅;賈環倒是個例外,可見政老爺對趙姨娘是真愛。綜述,古代妻妾地位懸殊的社會制度和習俗,使得一般情況下正妻和妾侍都能夠和平相處。賈政家如此,林如海家也是如此。而從小在這樣禮教文化薰陶下成長的林黛玉,自然也把“妾”的存在視作理所應當,是不會也不屑於跟襲人吃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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