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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孫夫子談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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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鮮肉13723988327
宋朝玩的都是陰的,都是和平演變的,大宋朝子天下本來是趙匡胤打下來的結果被他二弟趙光義竊取得來他登上皇位第一件事,殺了他的三弟趙光美,半年後殺太祖皇帝的兒子趙德清這是天性兇殘,為人歹毒結果把他的皇位傳給兒子他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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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知古今
閒談古今,知天下事
至夏朝開創了世襲制度開始,在皇朝興替時間中,皇子們為了爭搶皇位,不惜兄弟相殘,同室倒戈。比如李世民發動玄武門之變、雍正對弟弟冷酷無情,在我們印象中,皇室的成員兄弟姐妹只要涉及到自身利益,立馬沒有人情味可言。我總結了一句話:“宮牆之內人心涼薄。”
但宋朝在300多年的歷史中,沒有出現爭奪皇位的血腥事件,原因如下:
外部因素:
宋朝重文輕武,導致軍事力量軟弱,常年戰事困擾
宋太祖趙匡胤是武將出身,也是透過造反登基上位,趙匡胤制定了很多制度來限制武將權利過大,致使將不知兵、兵不知將。契丹,回紇,西夏等北方遊牧民族常年騷擾宋朝邊界,因遊牧民族是全民皆兵,擅長於遊擊騷擾戰。而當時宋朝只能疲於防禦,不能組織其有效的反擊。為了抵抗外來入侵,宋朝皇帝一般都會先立太子,再將太子派北方前線打仗。如有皇帝或者皇子有任何閃失,馬上可以進行補位,有效避免了內耗。
內部因素;
宋朝皇室子嗣太少,生育方面能力不強
宋朝每個皇帝的並子嗣不多,生育能力不強,是不爭的事實。後代有一些出現精神疾病,因此,很多時候其實不需要爭奪。我統計了一下,因為後代沒有兒子,不得不把皇位讓出去的皇帝就有仁宗、哲宗、高宗、寧宗四位皇帝。宋朝加上三個小皇帝才18位,皇位旁落的差不多佔了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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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靈石蘊
相比於秦漢三國,相比於南北朝,相比於隋唐,雖然大宋有燭影斧聲,有劉娥平叛……但宋朝的皇位更替確實算不得血腥,有些像東晉
東晉是什麼狀態呢?東晉玩虛君實相,歷任君王,除了一個孝武帝司馬曜,都沒有實權,類似一個人形圖章,權力集中在門閥世家手中,由世家代表比如王導、庾亮、謝安等相國來統籌,生長在這樣環境中的皇帝,或者是娃娃,成年即死,或者是弱智,生活不能自理的那種……
對於皇位,司馬家避如蛇蠍
曾經司馬睿想送出去,哭著喊著送,讓王導給攔了;曾經簡文帝司馬昱想送出去,連遺詔都寫了,可讓王坦之給攔了,人家把詔書給直接撕了;好不容易讓司馬道子以死送出,可又冒出個劉裕,幫著司馬家把皇位搶了回來……
大宋和東晉真的好像,一個玩王與馬共天下,一個玩與文人士大夫共治天下。不過和東晉不同的是,趙家皇帝的性命還是能保全的,只要妥協放權,群臣不會去惦記,就像秦檜死後,趙構說的那句話,以後上朝,再也不用在鞋子裡藏把匕首了
為帝王,追求醒掌天下權醉臥美人膝,如此人形圖章,誰去稀罕?
沒人稀罕自然也就少了血腥事,沒有朝堂政事煩惱,大宋皇帝有大把時間忙於愛好,出了很多人才,有畫家、書法家、還有中狀元的皇子……
曾經有個叫宋寧宗的想改變這樣的狀態,他把秦檜諡號改成了謬醜,可惜,沒多久就讓大臣給改回去了,自個兒如果不是見機識相,差點被廢,就像他的老爹宋光宗那樣禪位……
說到禪位,大宋太上皇還真是最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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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為宋朝初年的中央集權措施得力,削弱了地方,分割了相權 第一在軍事上: 1、宋太祖趙匡胤就是由於掌握了禁軍的統帥權才奪取天下,登上皇位的,他最清楚控制軍隊是鞏固統治地位的先決條件。為了防止出現唐末藩鎮割據的重演,避免成為五代十國之後的第六個短命的王朝。“杯酒釋兵權”解除了高階將領的兵權,由皇帝本人直接統帥禁軍,並把禁軍分為殿前司,侍衛馬軍司,侍衛步軍司三部分,提拔一些資歷淺、易控制的將領為都指揮使分別統軍,使其分別聽令於皇帝本人。又設樞密院,行使調兵權,使“三帥”有統兵權而無調兵權,形成互相牽制的作用。 2、為防止將帥專兵,實行“更戍法”使得將士常加以易置和調換,使其達到“兵無常帥,帥無常師”,“兵不知將,將不知兵”的目的。宋太祖下令把各地的精壯驍勇者充實禁軍,以加強中央軍事力量。宋初年的約20萬禁軍,10萬屯戍各地,10屯戍京師,目的在於“內外相制”。這些措施徹底消除了唐末五代軍事將領以武力稱雄一方並威脅中央朝廷。 第二在政權上: 1、在中央削弱相權。宋雖沿唐朝制度設中書、門下、尚書三省,但其主要職權被置於內庭的政事堂所控制;並設參知政事為副相。設樞密院為最高軍事機構,凡軍機大事,直接對皇帝負責,宰相無權過問。設三司行使財權。其結果“中書主民,樞密院主兵,三司主財,各不想知”。又設諫院,以彈劾大臣,使宰相難以在處理朝政中施展作為。 2、在地方下令節度使在管轄其藩鎮所在州府之外不得兼領支郡,用文官擔任地方一級長官,並“州郡設通判,本與知州通判一郡之事,知州有不法者,得舉奏之”,以限制知州。在任用制度中採取“官與職疏”、“名與實分”的制度,防止了官員長期掌握某一職權可能出現的專權行為。這些措施雖然加強了中央集權,但造成了中央到地方的各個部門重疊,官僚機構臃腫,使許多官職雖享有厚祿卻不理政事,形同虛設。 第三在財權上:宋太祖下令各州稅收初地方“支度給用”為一律送交朝廷。後又在諸路設轉運使負責各地稅收,使節度使和地方官沒權過問地方財政。使藩鎮沒有了割據地方的經濟基礎了。但也給地方造成積弱的狀況,使金軍南下沒受到有力的阻擊。 第四在司法權上:宋還在諸路設提點刑獄司掌司法,並規定凡死刑需報刑部複審執行,有時皇帝還派專使到各地巡視刑獄,處理案件。宋朝的法制是“繼唐之後成就最輝煌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