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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泡泡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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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韓國路亞的小金
既然選擇了就別去在乎是不是第一次,覺得沒必要說這個話來傷人。生氣吵架打不了冷戰分手了,動手傷人就沒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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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木棉和橡樹
我的答案是,所有人的婚戀都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智慧的人會接受對方的不足,就像承認自己的不完美一樣。
而愚蠢的人往往對自己的缺點視而不見,對對方的不足卻抓住不放。
這個男人顯然是後者。
首先,關於是不是黃花閨女,與女人的品質能力乃至貞操都沒有必然關係,現在這一觀念被越來越多的人認可,且婚戀年齡的不斷後延,使得這一現象也必將越來越普遍。一個近四十歲的黃花閨女和一個有過幾段戀情且有情侶生活的女人,誰優誰劣?恐怕答案並不唯一。
其次,作為一個男人,公然在公共場所嘲諷自己女朋友或妻子的言行,往往詆譭和貶低的不僅僅是對方,更是自己。既然你那麼瞧不起不是黃花閨女的人,為什麼還是和人家在一起?還是本來就是你造成的人家不再是黃花閨女,之後又嘲諷?這豈不是那種讓別人婚前讓人懷孕,婚後又嫌棄人家不檢點的最惡劣的人?
再次,社會上多次出現的惡性事件都在告訴我們,不能控制自己情緒的人是最危險的人。動輒諷刺,生氣就潑火鍋……之後呢?如果在並非坦途的人生之路上遭遇不可避免的失業、困窘、背叛、疾病……又該當何論?到那時,誰又為他的瘋狂自私買單?
所以,這種情況可行不可行也就一目瞭然了。本人當反思,道德需約束,法治需懲治。
此外,我也人人都有情緒失控的時候,人人都當以此為戒,反思自己處理情緒的方式,找到更正確的安撫情緒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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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眼萌萌的新世界
這種話當然傷人,我認為不僅傷人,還反映出這個男孩不成熟,偏激,和他談戀愛不僅傷心,傷人,還傷身,還是趁早分手比較好。如果不分手,以後女孩會遭遇三重暴力。
首先是語言暴力。“你不是黃花大閨女了”,代表著女孩子的過去,你可以不接受她的過去,可以和她分手,但是用一個人的過去紅利一個人,尤其是這麼隱私的過去,我覺得就是語言暴力。
越是情侶,就越要尊重一個人過去的隱私,否則的話,一是會分手,二是即使不分手,情侶也不會再信任你,她的任何脆弱的部分都不會再跟你袒露,因為那些部分會像她的過去一樣,會成為你以後攻擊她的武器?
你今天可以用“你不是黃瓜大閨女了”來攻擊她,明天就可以用別的理由來攻擊她,比如“你自己都說了,你又不是什麼富家小姐,還把那麼嬌氣”這樣的理由。
第二是身體上的暴力。一言不合就動手,今天是火鍋湯,明天就可能是開水和拳頭。
這種男人,行事衝動,嘴上沒理了就動手,最是可怕。
仔細想想吧,你不知道他會在什麼問題上和你起爭執,你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激怒他,但是一旦你激怒了他,後果就不堪設想。
為了談戀愛而傷了自己,真的不值得。
第三,不被尊重。男生之所以肆無忌憚,還是因為他不尊重你。情侶也好,夫妻也好,尊重是前提。是一切感情的基礎。
他不知道怎麼尊重你,就會對你為所欲為,想打就打,想罵就罵。
所以,趁著沒結婚,還是趕緊分手吧。這樣的男人不值得女人留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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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夜鳴悠曲
你好,看到這個問題,我的答案是,不可容忍。
兩個人從戀愛開始一步一步發展為情侶。這應該是一個充滿愛,互相瞭解和包容的過程。
在這個過程中,無論是哪一方都沒有詆譭侮辱對方的權利。
在公共場合都敢如此用語言暴力羞辱對方,是非常不能讓人容忍的。
在兩人戀愛交往的過程中,如果你發現對方的某一點,讓你無法接受,你有選擇分手的權利。
但絕對沒有藉此羞辱對方,傷害對方的權力。
在提問中,我們可以看出,男子說的一句話:“你又不是黃花閨女了”,對於此,我想說的是,這早已不是一個有意義的話題。
時代發展到今天,我們提倡戀愛自由,每人都有追求愛情的自由和權利。
在追求愛情的路上,哪一個女孩不向往遇到那個真心愛自己的男人。
但又能非常幸運的在第一次戀愛中,就遇到那個對的人呢?
女孩因此而做出的身心的投入和付出,又怎能成為一種我們對她不公的評判呢?
像題目中的男子,公然大庭廣眾之下拿出這種事情攻擊女孩,恐怕只會換來周圍人對自己不屑的眼光。
辱人者必自辱。
更讓人無法容忍的是,這男子居然還用火鍋潑向對方,這簡直就是喪心病狂,這是犯罪。
對待自己的戀人尚且如此,可見其品質是多麼惡劣,手段是多麼殘忍,這也絕不是法律所容忍的。
在這場事件中,我們得到了深刻的教訓。
因此我們要告誡戀愛中的男女,彼此在交往的過程中要更注重雙方的品格修養和文化素養。
這樣才能讓雙方更深層次的理解對方,懂得對方,才能更清楚的判斷彼此是否適合,是不是可以走到一起共同迎接生活。
最後我想說,無論戀情中的雙方最終能不能成為伴侶,都應尊重對方,尊重對方就是尊重自己。
我是夜鳴幽曲,願用最樸實的話語,伴您一起探討情感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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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段話題不是對錯問題,是資格問題。
男性人數>女性 這種事情必然會發生,除非你是個例特優秀
如果男女人數差不多,雖然不公平 但是很多不是處的女的就和現在離過婚的差不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