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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MZ24832

    長痛不如短痛,該放手時就要放手。

    強扭的瓜不甜,道理雖然都明白,但做到很難,為

    了彼此以後的幸福,一定要狠下心來,屬於你的那

    個,還在等你。

  • 2 # 仙子有話說

    表面上來看這個問題只是在問一種價值觀、要麼堅持要麼放棄

    實則不然........

    堅持和放棄都只是為了一種日後的心安。也許費勁全力,卻終遭背叛。也許默然放棄,以致一生鬱鬱寡歡。

    張愛玲說過: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

    若想做出一個分毫不差的決定是十分困難,即便做出一個當時看來最適宜的決定,也不能保證日後就不會出現意外,感情中的意外太多了

    倘若你做出決定都註定難捨難分、那就選出一個對於你自己最適宜的決定吧。一個適宜的決定,就像一粒種子,它需要土壤、水露、Sunny、溫度,缺一不可。這樣的決定也許不是最美好的,但一定最恰當的,

    也許你會為自己沒有一腔熱血而在日後抱憾,但就像一代宗師裡宮二說的:人生若無悔,那該多無趣啊……

  • 3 # 太空遊客

    你的愛能不能取捨?要做具體的分析,比如你愛上了明星,你就得放棄,比如你很醜,對方不喜歡。比如你很窮,對方不願意,比如你很矮,就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都不行。都需要放棄,再比如人家已經結婚了,也要放棄。既然不能在一起就有原因,再繼續尋找愛。

  • 4 # 菩提樹下的豬豬

    這個問題可以看出,你自己是知道答案的,只是很矛盾,下不了決心而已。

    曾經看過一句話:“如果結果註定是快樂的,過程再痛苦也要堅持。如果結果註定是痛苦的,過程再快樂也要放棄。”

    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本就是個錯誤,又不能在一起,結果註定是痛苦的,所以,毫無疑問,這種情況就應該果斷放棄。

    建立在錯誤和痛苦上的愛,就連過程也快樂不到哪裡去,不是嗎?

    我認識一個女孩兒小梅,20歲的時候愛上了一個比自己大13歲的有婦之夫,寧濤。

    小梅的父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不在了,媽媽後來又改嫁。她是跟著奶奶長大的。

    初中畢業,就出來打工了。

    寧濤家裡條件也是一般,只是人長得高大帥氣,當年是被媳婦死纏爛打的追著。

    後來,寧濤的媳婦懷孕了,迫於媳婦父母給的壓力,倆人只好結婚。

    寧濤的媳婦家條件很好,經營著一家大型的超市,家裡沒兒子,只有寧濤媳婦這麼一個女兒。

    說白了,寧濤是靠老丈人發家的。儘管當年他不是很願意結婚,但是現在,他已經離不開老丈人的護佑了。

    有一次下雨天,小梅穿著雨披騎車回家。而寧濤開著車不小心碰到了小梅。

    其實在雨天裡速度都不快,小梅當時只是摔倒了,並沒有什麼大礙。但是寧濤堅持把小梅送到了家,還留下了小梅的聯絡方式。

    這樣一來二去,倆人開始交往了。

    其實小梅從一開始就知道寧濤的情況,寧濤什麼也沒有隱瞞。

    只是,這是小梅的初戀,她仍然不顧一切的愛著寧濤。

    而寧濤,在那個媳婦潑辣老丈人強勢的家裡壓抑太久,年輕善良的小梅給了他從未有過的溫柔和溫暖。他也深深的依戀著小梅。

    但是,寧濤沒有離婚的勇氣。能不能離得了婚不說,一旦離婚,寧濤真的是一無所有了。

    小梅也從來不逼著寧濤離婚。她不想讓他為難和痛苦,只要能做他背後的女人,小梅也是知足的。

    他們就這樣偷偷摸摸的交往了將近六年的時間。

    可是,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

    寧濤媳婦知道了他倆的事情。那個潑辣的女人怎麼受得了如此的恥辱。

    小梅的家裡被寧濤媳婦帶人砸了個不像樣,小梅奶奶也因為驚嚇住院了。

    寧濤媳婦憑藉自己家的勢力把小梅弄得臭名遠揚。

    後來,小梅在家裡實在呆不住了,只能遠走南方打工去了。

    寧濤又被逼回到了那個壓抑的家裡,媳婦看的更緊了,老丈人也不給什麼好臉色。

    因為已經有兩個孩子了,寧濤的媳婦家是不可能讓他離婚的。

    一個是從小缺少父愛的青春少女,一個是婚姻不幸福在家低人一等的失意男人。

    曾經,兩個人彼此溫暖著,也是愛的死去活來,愛的刻骨銘心。

    但是,這卻是一份不道德的愛,在錯誤的時間,遇到了不該愛的人,結果早已註定會是悲劇。

    我不知道你說的愛了不該愛的人,又不能在一起是不是這種情況呢?

    如果是,這就是前車之鑑。

    你真的應該及時止損,不要把錯誤再演變成無法收場的悲劇。

    真到了那個時候,不管是對你還是對那個人,都是極大的傷害。而你們之間錯誤的愛,就是這傷害的導火索。

    我也相信,也許你們之間是真的真的愛著的。可是,再愛,也是個錯誤。

    除非,你們有衝破一切阻力,堅持走到一起的勇氣。

    可是,殘酷的現實,無奈的人生,又哪裡有那麼容易去衝破呢?

    即便衝破一切之後,也許弄得雙方粉身碎骨,傷痕累累。那原來的愛,還會是原來的樣子的嗎?

    所以,最明智的選擇,就是,互道珍重,隨即轉身離開,頭也不回。

    既然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於江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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