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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的創作就是你關心的

    我個人覺得不能以男女戀愛次數多少來衡量ta們算不算花心。戀愛次數多有時候也是沒辦法,因為不一定是你主動談多次戀愛,每次都有可能是因為不同的原因分手了,然後又有相同的機緣碰到新的人,重新再來一次戀愛。

    生活中有許多的不得已,其中的不得已就是你不得不按照命運安排的樣子生活,這就是生活的無奈。

    人的一生中可能會碰到七八個甚至更多跟你談戀愛的人,每一個都會有一段不同的故事。可能每一段戀愛你都用盡全力,用了真心,可惜世事不如人願。

    被動戀愛次數多,也不代表花心。主動戀愛次數多,才是花心,這兩者有本質的區別。

    主動戀愛的是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碗裡的還沒吃完就覺得鍋裡的更好。於是放下碗裡的,去找鍋裡的,吃著吃著鍋裡了又覺得鍋裡的也不好吃。還是別人鍋裡的更好,於是三天兩頭就是看別人鍋裡有什麼。當吃上別人鍋裡的東西時,還覺得外面可能有更好的。這才是真正的花心。

    所以花心不是以戀愛次數來倫的,而是你是不是會同時戀上許多人,一腳踏上幾條船。如果每一次都一心一意的與一個人談戀愛,那談上幾十次又如何,況且每次都是專心的戀愛,也算不上花心。

    花不花心看的是態度不是數量 ,比如說你談過10個女朋友 ,但其實都沒什麼感覺 ,談幾天就分了, 直到你遇見了真愛 ,只要你一心一意對她好 ,也不算花心。

    打個比方來說,她是你談的第一個女朋友, 但是你邊跟她談著 ,邊勾搭著很多女生, 這就是典型的花心啊,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渣男。

    所以花不花心是看對沒對上感覺, 而不是僅僅看數量 ,當然有那種不管喜不喜歡只要在一起了就一心一意的; 也有那種明明很愛 但忍不住就像跟別人曖昧的; 歸根結底還是看個人人品 ;只看戀愛次數有點太片面了。

  • 2 # 譚荔文暢享草原旅行社

    戀,時刻思念那個人,不管他(她)在不在身邊。

    愛,住在你心裡的那個人,不管他(她)是否離你而去。

    說花心,談了太多次戀愛,離開你轉身就和別人在一起,太可恨了!

    花心,就像小時候鍾愛一種食物的味道,記憶猶新,但已經停產了。看到一種和它外形差不多的就想試吃,看是不是自己鍾愛的那種味道,吃了以後發現不是你想象中的味道!又或者試著嘗試新鮮的味道,但你發現這看上去很美好的食物卻並不是你喜歡的味道,你還是鍾愛你記憶中的味道,你總是試著去尋找那個味道,卻發現永遠都找不到,只有試著去接受新的味道,如果沒辦法愛上新的味道就繼續尋找;如果愛上了新的味道,可能它不像小時候那個味道讓你那麼鍾愛,但這味道是你看得見吃的到的,那也是極好的!

    戀愛很多次的人應該就是這樣的吧,也許你覺得他(她)花心,可能他(她)只是在尋找屬於他(她)心裡的那個熟悉又陌生的味道吧,只是你不是他(她)鍾愛的那個味道,只是你還沒有讓他(她)愛上你的味道!愛的味道!

  • 3 # 小六的暖擁抱

    談過幾次戀愛,不算花心?

    這個問題,本身沒有不成立。

    花心和談過幾次戀愛沒有必然的關係。

    有的人覺得談戀愛多的人,比較花心。反之,只談過一次戀愛的人,比較專一。

    這其實是比較片面的判斷。

    有的人,很幸運,一開始就能遇見對的人,值得長期交往的人,談一個就夠了。

    有的人,不太幸運,可能經歷了幾段不如意的感情,遇到了幾個渣男,綠茶婊,多談了幾個。

    倘若簡單的以戀愛的多少來判斷花心與否,大概是不靠譜的。

    花心與否需要你用心去體會。

    有的男生很花心,遇到他真正喜歡的姑娘,也能動心忍性,浪子回頭。

    有的男生很老實,沒談過戀愛,可在婚後出軌,家暴的也比比皆是。

    每個人的境遇不一樣,誰都有重新來過得機會和權力。

    我們不應該以他們的過往,來預測他們的將來。

    就像我們自己,花不花心,也要看遇到了誰,遇到了怎樣的人,有過怎樣的感情。

    在以後的感情裡,是被溫暖過,還是被玩弄過。

    是被呵護過,還是被輕視過。

    這將影響我們的愛恨,左右我們的情仇。

    你若真的愛他,又何必在意他談過幾次戀愛。她若真的愛你,你便是她的最後一次。

    你若不信任她,又何必試探她是否水性楊花。人心最好不要測試,因為往往都測試不起。

    我們習慣憑經驗做事情,你可以看一個人的劣習,來對一個人不那麼放心。

    可你不能看一個人的情史,來預測感情。

    因為感情是隨時可變的,和人品無關,和過往無關,只和當下的感情,愛與被愛有關。

    而愛,需要理解和信任,培養和經營,一旦主觀臆想了對方是花心的,或是不花心的,都失去了本該去感知的過程。

    愛情最美好的是,願得一人心,白首不相離。

    如果不可以,也願相處過程中的分分秒秒,都足夠真誠。

    開始時不設防,結束時不設難。

    相遇是一場緣分,無論他以前愛過誰,喜歡過誰,現在他的心裡眼裡都是你,就夠了。

    至於前程往事,他閉口不提,你又何苦念念不忘,與你何干?

    過好當下,把握住現在不好嗎?

    如果我告訴你,有過三次以上戀愛的,就花心了。

    那麼你眼前的這個人,他有過四次,你就要離開他,或者覺得他花心嗎?

    沒有意義,倘若真的碰到讓你心動的那個人,難道還要去調查他有過幾段感情,次數複合心裡預期才開始,否則就放棄嘛?

    這一生,你愛他,他也剛好愛你的人,遇到了,珍惜就好了。

    相愛不易,何必旁生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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