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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熱帶雨林的午後

    就《易經》本義來說,“魚”的取象,也就是象徵魚的卦爻象,一是取特徵突出的陰爻;一是取八卦中的“巽卦”,因為魚為陰物,潛在水中,為伏,其遊走方式飄忽不定,像風,巽為陰為風,故魚在《易經》卦象方面一般取巽象。

    《易經》中涉及“魚”的地方,有以下幾處:

    《剝卦·六五爻》:“貫魚以宮人寵。” 剝卦初爻至五爻,是五個陰爻,陰爻上侵,但是五爻居中,能行正道,成了群陰之主,帶領群陰服從於上九陽爻的管制。也有一種看法,把五爻變為陽爻,上卦就由艮卦變成了巽卦,所以,取巽為魚。

    《姤卦》有兩爻。《姤卦·九二》:“包有魚,無咎,不利賓。”《姤卦·九四》:“包無魚,起兇。”

    這裡的“魚”,是指姤卦初六的陰爻。包,即庖廚,或者指牽合一起。初六之陰爻被看做“壯女”,也被比喻為魚,同時,姤卦下卦是巽卦,也可以看做是取巽卦為魚。這個魚,和九二緊鄰,初六和九二爻相處之間,他們兩個可以互相交流,可以成配,也是正配。這條“魚”不能三心二意再和其他男人成配。

    九四本來和初六不相鄰,但可以打上招呼,有機會相遇,初六既然為九二正配,九四就不宜對這條魚起意;如果招惹初六,必然招禍。魚在這裡類同於女人,顯然都是因為屬陰,巽為長女,也是屬陰。

    《中孚》卦辭,有句 “豚魚吉。” 中孚卦是上巽下兌,如果在卦中取象,顯然是巽取魚,兌取豚。此卦象徵不同類的事物,只要遵從中道,都可以互感互通,有徵信,有互動。《彖傳》解釋為“信及豚魚。”君子的誠信能感通至豚和魚,那還有什麼不能感通的呢? 較後的解釋,是指只要誠心有信,用豚魚這樣的較菲薄的祭品進行祭祀,就能感通上天。用卦象看,都可以看出是以巽為魚。

    另外,《井卦·九二》有句“井谷射鮒”,一般解釋這個“鮒”是小魚。井卦九二所在的下卦是巽卦,九二處於巽卦的中爻,所以有“射鮒” 的卦辭,同樣也不是偶然的,這裡仍然是取巽卦為魚象。

  • 2 # 子夏故壇

    《周易》爻辭中常提到魚,但《說卦傳》中卻並未明確指出“魚”取象於八卦中哪一卦,這就給釋《易》者帶來很多困惑。有的人說魚取象於坎,有的人說魚取象於離,有的人說魚取象於巽,那麼《周易》中的“魚”究竟是如何取象的呢?筆者在長期的釋《易》實踐中,終於發現了“魚”在《周易》中的取象秘密。

    考察《周易》中所有“魚”的取象,無不與八卦中的巽卦有關,但並不是巽卦的三劃都可取象為魚,而是僅限於巽卦中的陰劃。完全可以負責任地說,《周易》中的“魚”就取象於巽下之陰。為什麼巽下之陰可以取象為“魚”呢?我想主要有這麼兩個方面原因,一個是象徵意義方面,另一個是卦象意義方面。

    從象徵意義方面講,“巽為長女”,“長女”在《周易》中就是指已出嫁的女子,正是生兒育女的時候,或稱為“婦”。而魚是多子的象徵,中國自古以來就把魚作為生殖崇拜的象徵。太極圖就是雙魚合抱的形象,象徵生生不息的萬物之母。大量存世的雙魚玉佩,更是女陰的象徵。半坡出土的人面魚紋盆,更是把人和魚的形象結合起來,寓意人可以象魚一樣多子,這正是中國原始人類生殖崇拜的歷史見證。正是由於魚的這種生殖崇拜的象徵意義,才和長女聯絡起來,成為巽卦的取象內容。

    從卦象意義上講,“巽為木,為繩直,為進退”。木上有繩,就是釣魚杆的形象,故巽有釣魚杆的形象。巽下之陰是巽體之主,處於巽體下端,“巽為繩直”,巽下之陰就象釣繩末端釣上來的魚一樣,而且不停地搖擺進退,活生生的魚的形象。故《易》以巽下之陰為魚。

    以巽下之陰為魚的取象,最典型的例子在《姤卦》中。《姤卦》九二爻辭曰“包有魚”,而九四爻辭曰“包無魚”,這裡的“魚”皆指《姤卦》的初六爻。《姤卦》初六為巽體之陰,是卦變的主爻,故取象為魚,同時也象徵原始社會的成年女性,為長女。原始社會前期是群婚、亂婚制,女性的配偶不固定,隨遇而安,哪個男性都不會與之長久生活,故《姤卦·彖傳》曰:“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姤卦》之卦變體系,乃先變為《同人卦》,然後再變為《小畜卦》。《姤卦》九二緊鄰初六,初六順承於九二之下,說明九二“近水樓臺先得月”,得以先“包養”初六,故曰“包有魚”。但九二“包有魚”是不會長久的,《姤卦》變為《同人卦》後,《姤卦》九二便被這個女子棄於腦後,而這個女子已另覓新歡,承於九三之下,九三也不會與之長久,當《同人卦》再變為《小畜卦》後,九三與該女子“夫妻反目”,同樣被該女子棄於腦後。《姤卦》九四與初六為正應關係,說明兩者本是有緣的,但兩者雖有緣卻是無份的。當《姤卦》變為《同人卦》後,兩者失應無比,彼此斷了音信。當《同人卦》再變為《小畜卦》時,兩者又相向而行卻失之交臂,最後仍然無比無應,故《姤卦》九四爻辭曰“包無魚”,意思就是“包養不成”,有緣而無份。

    《剝卦》六五爻辭曰“貫魚”,“魚”從何來?原來《剝卦》是訊息卦,根據訊息卦特點可知,其上面剛剛消去的為一陽爻,這個陽爻和上九、六五組成一個隱巽體,而六五為這個巽體主爻,故取象為“魚”。又《剝卦》六五之下皆為陰爻,隨著《剝卦》的陽消陰息而不斷相上行進,象緊跟在六五之後的群魚,群魚跟在六五之魚身後“魚貫而入”,故曰“貫魚”。

    《易》中還有許多有關“魚”的描述,如《井卦》中有“井谷射鮒”之說,《中孚卦》中“信及豚魚”之說,其中“魚”的取象無不與巽下之陰有關,這裡就不再贅述。毫無疑問,我們在這裡完全可以斷言,《易》中“魚”的取象就來自巽下之陰,與別的卦象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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