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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史海擺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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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華夏問長安
美國的政治體制奉行三權分立,其中總統為行政首長,聯邦最高法院行使司法權,而立法權則掌握在國會手中。美國國會內部分別設定了參議院與眾議院。所以我們首先要清楚,參議院與眾議院實際上屬於美國國會一個機構,但卻是不同的議會形式。
接下來我們來詳細說一下二者的區別:
一、議員構成不同其中眾議院有435名議員,這些議員是根據各州的人口比例選舉進入眾議院的,也就是說哪一個州的人口基礎大,那麼在眾議院中所代表其利益的議員就會多。這實際上可以把眾議院稱之為代表民權。
而參議院有100名議員,每一個州都有兩名代表議員,50個州一律平等沒有差別。針對這一模式,我們可以把參議院稱之為代表州權。
在這裡要特別說明一下,眾議院的議員任期較短只有2年,由民眾直接選舉產生,所以必須緊貼著自身所代表的的民意去參政,所以其普遍反映的是平民意願,故而眾議院內部更傾向於平民政治。但是參議院議員不同,由州議會間接產生,其任期有7年,而且每個州僅有2名,其主要任務則更傾向於平衡各州利益,議員往往不會受到單純的民意或民粹所裹挾,故而更傾向於精英政治。
二、兩者權力側重不同參議院和眾議院雖然同為議事機構,但是其整體的權力側重區別還是很大的。
其中,眾議院主要集中在財政層面。比如:收什麼稅,收上來的稅怎麼向行政機關分配,這些都是由眾議院討論決定。我們看到新聞中說美國政府因為缺錢關門,實際上就是行政部門沒有就稅收分配問題與眾議院達成一致,最終這錢就花不出去。
參議院國家的對外事務以及國內重要人事任免。比如是否加入國際條約,是否“退群”都是要由參議院來表決的,而總統提名的重要人事任免也需要參議院進行全面的審查,並最終表決任命才有效。
此外,在美國所有的政策性法案的提案都是由眾議院起草的,在眾議院通過之後再提交到參議院進行稽核表決。但是參議院只能表決通過或者不通過,而沒有對提案修改的權力。這一點是二者權力在同一領域存在的交叉。
三、總結綜合前文所述,美國的參眾兩院設定實際上體現了美國政治中的分權制衡原則。在人員配置之上,既體現出了各州權力平等,又體現出了民意多數,同時兼顧平民政治和精英政治的雙重需求。
在具體事務層面,參議院與眾議院分工不同,各自把控著財政、人事、外交等重大國家權力,而在立法這一共同領域,參眾兩院又分別在起草和表決等不同的環節予以相互的制衡。
我們也要看到,正是這種分權制衡的思想貫穿於美國政治的方方面面,這才使得美國政治能夠保持一個長期的穩定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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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千佛山車神
參議院的地位更高,權力更大
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中,國會是重要的權力機關,其擁有立法和財政預算的權力,是三權分立的重要一環。不過雖然大家都有國會,但各國國會之間也是有不一樣的地方。
例如南韓國會就比較少見,因為南韓是一院制,沒有參重之分,也沒有上下之分,就一個國會。
(南韓國會議事堂)
其實一院制也不算是特別少見,還許多小國也是一院制,例如新加坡。但對比兩院制,採取一院制的國家並不多。
不過有些國家名義上是兩院制,但實際上與一院制也沒啥區別,例如英國議會。
英國議會分為上議院和下議院,上議院來自於貴族院,下議院來自於平民院。原本上議院的權利是大於下議院的,但隨著英國的民主化,下議院逐步奪權,最後碾壓上議院,成為英國的權力中心。
相比之下,美國國會則是貨真價實的兩院制。
美國國會由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眾參兩院分工不同,互不同屬,是美國首創的議會形式。
美國在獨立之初時是由13塊英屬殖民地共同建立的,類似於大家集資建廠,大家都是股東,並且地位平等。
13塊土地共同組建一個國家,這是人類歷史上未曾有過的舉動,沒有任何先例可循,尤其是在權力分配問題上,各州互不想讓。
按照平等的原則,每個殖民地在國會中的席位應該是一樣多的,假如你有10個名額,那我也必須有10個名額。
然而面對如此棘手的問題,美國的建國先賢們卻給出了一個絕佳的答案,他們將國會一分為二,分成參議院和眾議院,參議院席位平分給各殖民地,以示平等,而眾議院的席位則按人口比例分給各殖民地,以示公平。
目前參議院有席位100個,平均分配給50個州,每個州兩個席位。眾議院有席位435名,按照人口比例分配給各州,人口多的州就能獲得更多的眾議院席位,而人口少的州所獲得的席位也就少,不過每個州至少有一個席位,現在加州是眾議院席位最多的州。
美國眾參兩院的職能各不相同,且互相制約。
籠統概括一下,眾議院類似於歐洲的平民院,參選門檻比較低,對年齡要求也不高,年滿25歲就能參選,因此眾議員的身份五花八門。
相比之下,參議院則是承襲古羅馬元老院之名,類似於貴族院,對候選人的要求非常高,需要年滿30歲才能參選,絕大多數參議員都是職業政治家,政治素養遠超眾議員。
由於是專業政客,參議員的任期更長,為六年一屆,每兩年更換1/3。
(美國參議院)
總的來說,在參重兩院中,參議院的權利更大,而參議員的地位也更高,到目前為止,絕大多數美國總統都曾當過參議員。
最後再說一句,美國參議院議長是由副總統兼任,在總統繼承順序上也是優於眾議院議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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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歷史深度揭祕
彈劾必須由眾議院發起,參議院審議。簡單比喻,眾議院是檢察官,提起訴訟,參議院是法官和陪審團,具體審議並決定是否有罪。並不是作者說的只有參議院才能彈劾總統。如果眾議院不發起,參議院自己並沒有彈劾總統的權力。美國的制度看是民主,其實美國的參眾兩院都是被利益集團控制的。比如各大財團和軍火商等等。其它黨派是無權參加選舉的,只有民主黨和共和黨才能參加選舉。利益集團控制了美國國會,也就控制了世界。
通常情況下眾議院只有提議權,決定權在參議院。但參議院只能稽核及決定,卻沒有提議及立法權。這樣看來其實兩院還算是平等的,誰都不能霸佔國會。參眾兩院最重要的權力區別就是人事權和財政權,參院對人事權特別是聯邦政府高階事務官的人選有優先決定權。眾院對聯邦政府的各類預算撥款擁有優先決定權。兩院是互相制衡的,並沒有大小之分……即使眾議院決議需要參議院再次表決才能通過,看似參議院權力大,但反過來,眾議院如果不通過,參議院連否決的機會都沒……比如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後,建立上下兩院,看似上院高高在上,但實權卻在下院手裡,因為上院表決的都是下院通過的,下院不通過,上院也只能乾瞪眼。
參議院有兩項眾議院沒有的權力:對條約的批准權和重大人事同意權。一戰後,當時的威爾遜總統雖然做了很多努力,但是因為參議院否定,最後美國沒有加入國際聯盟。三權分置無非就是國家決策程式而已。國家政權形成機制不同,決策程式固然不會相同或相近。美國是典型的契約制國家,自然要講究權力限制和平衡規則。美國設計參議院的目的就是要限制民主這一現象在美國的出現。美國立國之處就認為民主是不理智盲目的,必須在理智的能獨立思考的人監督之下。甚至美國總統都不是直接選舉產生。可是美國的制度創造者們沒有想到選舉活動對美國政治人物的控制力之大,為了贏得選舉這些人可能會成為極端民意的放大器。
從歷史上看,參眾兩院是英國資產階級革命不徹底的結果。眾議院是下院,平民院,負責提案。參議院是貴族院,上院,沒有提案權和修改權,只有表決權。從英國資產階級利益出發,眾議院的權利大,你上院不同意,我就退讓一步,但是絕對不會退讓過多。為什麼世人覺得參議院權利大,是因為參議員傳統上是貴族,衣錦!
共和黨民主黨背後都各自代表著“金主”,沒錢的話連參選議員都是問題,兩院裡誰議員多誰就有決策權,當兩院都被一黨控制的時候那權利就太大了!世界上有這種參眾兩院制度的國家有很多,美國也在全世界推行這一套,所謂“普世價值觀”“意識形態”“政治正確”……可是發現只有美國自己越來越強大了,其他的傷的傷殘的殘,他們更多代表的是資本財團和強權。
在目前中國國情下,中國的政體是附合國家穩定和發展的。美國的三權分立政體也是附合美國的,不能說誰優誰劣這是不公證的。我們國家也在不斷的完善體制,法律,民主,公平公證的社會制度。眾、參兩院的人員組成是:眾議院人員的組成是根椐各卅人員的多少由本卅人民選舉產生,人員多的卅議員佔的比例高,人員少的卅議員就少了。參議院人員的組成是不論卅的人員的多少、大小參議員的人數統統一樣。不知道我說清楚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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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HuiNanHistory
美國的眾議院(House)和參議院(Senate)共同構成了國會(Congress)。
具體來講,這兩個立法機構到底有哪些區別呢?兩者的權力大小如何衡量呢?
如果從眾議員(Representatives)、參議員(Senators)的選出方式來看,兩者存在根本性的不同:
眾議員是按人口比例選舉出來的。
美國每10年舉行一次人口普查,根據人口劃定選區,每位眾議員都是來自各選區。
參議員是每州分配兩個名額。
各州不論大小,都有2名參議員,全國共有100名參議員。
因此,眾議員的數量是遠遠大於參議員的,這也就導致參議員的重要性遠遠大於眾議員。
就負責事項而已,美國的撥款法案都必須要眾議院批准並提出,也就是說負責管錢。
但是,眾議院的任何法案都必須要得到參議院的核準,反之亦然。而參議院還負責稽核總統的人事任命,這是眾議院所沒有的權力。
總的來講,兩院的重要性是一致的。但是,具體到每個國會議員頭上,顯然是參議員的權力大於眾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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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RaymondIT
參議院權利更大。
一個州有兩個參議員的名額,代表該州的利益,大小州平等。參議院體現“共和”的本質。參議院有最高審議和立法權。眾議院的決定需要經過參議院的審議和通過。總統的重要人選和提案需要經過參議院的通過。參議院還擁有憲法上規定的未授予給眾議院的其他權利。
眾議院則按照人口普查結果,根據各州人數來分配席位,人數多的州眾議員多,人數少的至少給一個代表。眾議院代表“民主”。眾議院有提交財政案和彈劾高階官員的權力。
再看任期,差距就更大了。參議員任務6年,每兩年更換1/3,另外2/3可以確保政策的延續性。另外,注意美國總統任期是4年,參議員都是要跨兩屆總統任期的,所以對總統是有約束的。而眾議員任期只有2年,每兩年全部重選。總統選舉和新總統上臺,會直接影響對眾議院構成的。
而且美國副總統直接擔任參議員議長。而眾議院議長則由眾議員選舉產生。
所以,從選舉難度、任期、權力、對總統制約等各方面來說,參議員要比眾議員權利更大。各州參議員選舉,重要性類似於各州州長選舉。
政治家要積累政治經驗和資歷,往往就是參選州長或者參議員,退而求其次就是參選眾議員。美國總統候選人大部分都擁有州長或者參議員的履歷。老布什兩次參選參議員都是失敗,只當上了眾議員,後來是從副總統位置上選舉成為總統的。而奧巴馬、希拉里都是參議員。克林頓、小布什都是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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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子屠龍
中中國人的姓名,先有家族的“姓”,再是自己的“名字”,突出的是血緣關係,以及背後的集體思想。
美中國人的姓名,先是自己的“名字”,再是自己的“姓”,突出的是自我觀念,以及背後的冒險主義。
這種文化的差異,造就政治制度上的不同,追溯到歷史的源頭,你會發現美國的參議院、眾議院的根子在羅馬共和國。
社會分為兩撥人,平凡一點的人、出彩一點的人,在東方是“強者管理弱者”的集權模式,在西方是“協調兩撥人”的分權模式。
具體來說,傳承古希臘文明的羅馬共和國,針對精英階層設定“元老院”,針對社會大眾設定“公民大會”,另外還有一位“執政官”。
你會發現,現在的美國就能看到羅馬的影子,參議院相當於“元老院”,眾議院相當於“公民大會”,總統相當於“執政官”。
美國是三權分立國家,國會掌握立法、總統掌握執法、法院掌握司法。國會由兩部分組成,即參議院、眾議院。兩者到底有什麼區別呢?
參議院由州立法機關選舉,每屆任期6年,各個州的名額相同。當選的參議員,在功能上代表著各州的利益,不對大眾的情緒負責。
眾議院由各州選民直接選舉,每屆任期2年,各個州的名額不同,依據選民人數按比例確定。當選的眾議員,代表各州選民的利益,他們很在意選民的情緒。
由於議員產生的途徑不同,導致美國的國會並非鐵板一塊,參議院、眾議院有時候會發生爭執,互相會產生制約作用。
參議院、眾議院對多有法案均有同等的表決權,但是具體細節上會有所差異,比如參議院擁有審查、認可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資格的權力;眾議院享有聯邦預算提案權(參議院只能同意或者不同意,不能進行修改)。參議院、眾議院的制度設計點不同,其他的差異還有很多,這裡就不再詳細列出。
此外,國會可以通過任何法律,但是所有法律只有參議院、眾議院都通過,再經總統簽字才能生效。如果總統拒絕簽字,那麼法案就會回到國會,參議院通過2/3以上、眾議院通過2/3以上,這個法案才能生效。這僅僅是國會和總統較量的小插曲,其他狗血的劇情,還有很多……
眾議院、參議院的區別,在於代表的政治勢力不同,一方代表社會精英、一方代表老百姓。兩者之間的制度考慮不同,初衷都是為治理好美國,難以說哪個權力更大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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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求實精品天珠收藏
美國的參眾兩院形似中國的全國政協和全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在形式上美國的參眾兩院是相互制約和互相監督政府執政狀況及總統完成聯邦政府經濟執行最終目標的機構,但實質上也是共和黨和民主黨的權力比拼的產物。兩院的權力大小就看那黨執政。當前共和黨執政,代表共和黨權力的參議院就比眾議院胳勝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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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居家活佛
美國是個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的民主法治國家。它的制度設計比較科學,但法律程式比較複雜。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公平正義,高效廉潔。美國的國父華盛頓及其追隨者們設計了司法,立法,行政三權鼎立的民主制度,治國方略。目的是互相監督,互相制衡,防止一權獨大,專制人治。
參眾兩院共同組成國會,享有三權分立中的立法權。參眾兩院的區別在哪?誰的權力更大?簡單地說,它的區別在於一個提出問題(眾議院。代表美中國人民),一個解決問題(參議院。代表各州百姓)。眾議院如果不提出問題(議案),參議院就沒有解決問題的可能(巧媳婦難煮無米之炊)。但參議院如果不解決問題(不審議表決通過),眾議院所提的問題(議案)就是白提。所以,參眾兩院只是履職的角度不同,方式不同。但目標一致,方向一致。在實際政治中不存在誰權大誰權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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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張先坤
參議院的權力明顯大於眾議院,儘管眾議院人數更多。參議院擁有人事任命權,總統每每高官提名,都需要參議院批准。參議院擁有彈劾美國總統的最終生殺予奪的權利。想成為老美的總統,那最好的捷徑,你要先成為一個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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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由兩院組成:參議院和眾議院。兩院之間並無從屬關係。雖然參議院和眾議院是同一個立法機構的兩個部分,但是它們之間的區別也不少。參議院和眾議院最明顯的差別是它們的大小。眾議院中有各州眾議員435名,以及華盛頓特區、關島、美屬維爾京群島、美屬薩摩亞、波多黎各及北馬裡亞納群島的無投票權代表,而參議員來自50個州,為數100名。
參議院參議院是美國的上議院,美國各州在參議院中均有兩位議員作為代表,與各州人口無關。全院共有100名議員。參議員任期為六年,相互交錯,每隔兩年改選約三分之一的席位。根據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三款第四節,美國副總統兼任參議院議長,但無參議員資格;除在參議院表決平手時打破僵局,否則不得投票。
參議院公認較眾議院更為審慎;參議員名額較少而任期較長,容許學院派看法與黨派之見,較眾議院更易置外於公共輿論。參議院擁有若干表列於憲法而未授予眾議院的權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國憲法明列總統在批准條約或任命重要人事時,須“採酌參議院之建議並得其認可”,參議院擁有對內閣層級官員的同意權,總統提名的閣員均須得到參議院投票通過任命,此外,參議院亦擁有通過大法官人事任命的同意權,包括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與其他民主國家相比,參議院單獨擁有的權力較眾議院單獨擁有的權力更為重要,使得參議院所負的責任較眾議院更廣泛,亦更具政治影響力。
眾議院眾議院是美國的下議院,美國各州在眾議院中擁有的席位比例以人口為基準,但至少會有一名議員。院內議員總數經法律明定為435名。眾議員任期兩年,無連任限制。眾議院議長由眾議員選舉產生,傳統上為多數黨之領導人。然而多數黨領袖另由該多數黨於院內之第二重要議員擔任。據美國總統繼位條例,眾議院議長繼任總統之順序僅次於兼任參議院議長的副總統,為政壇上第三重要的領袖人物。
眾議院一般被認為較參議院更具黨派色彩。眾議院也有其獨有的權力:倡議歲入法案之權、彈劾政府官員、以及在美國選舉團僵持不下時選舉總統。然而,所有這些權力都可由參議院制衡。參議院一般較眾議院及眾議員更具威望。參議員任期較長、人數較少、且(多數情況下)較眾議員代表更多的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