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平湖一柱
-
2 # 阡若安年陌若安生
沒有。因為我就經常遇到。可能因為怕自己拒絕了怎麼樣 可能因為什麼吧,總是沒有拒絕,然後就算答應其實自己也會很煩。。而且。。自己並不會得到應得的謝謝。。。這時候都會想拍死當初答應的時候都自己。。。。這種人沒什麼好繼續處朋友的了。他的事是你的事,你的事是自己的事。誰還不是忙的要死艱難的活著,哪有空天天幫他忙。。。
-
3 # 瑟魚之秋
沒有意義了,真正的朋友不會是相互的,以為的索取,一旦沒達到要求就翻臉,生活中會碰到很多這樣的問題!
總會遇到一些人,對他們時間長了,幫忙次數多了,他們不懂感恩理解對方,就會覺得是習慣了,理所當然了,其實並不是必要要幫的,只是礙於人情世故,珍惜朋友情誼,萬一有一天又一次你沒有對他們好,沒有傍山忙,就會責怪,抱怨!
對於這類朋友,看清了就少來往或者直接拉黑吧,人與人之間都是相互的,不能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都是太過於自私,不值得!朋友在於知心,不在多!
為什麼學生時期的友誼往往是長久的,因為那時是純真的,沒有參雜過多的利益因素,純粹是志趣相投,知心知己!而社會上結交的朋友,很多是酒肉朋友,牌友,利益朋友,都牽扯了太多的因素,所以,看自己選擇吧!真朋友可以兩肋插刀,假朋友儘早清空!
-
4 # MrRight3418
當我們拍照的時候,有人誤闖入鏡,這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照片還沒拍好,當我們好不容易擺好pose,拍的角度都很滿意的時候,偏偏有人闖入鏡頭了,這時候就該要判斷取捨了。如果闖入者和拍的照片場景協調或者給照片增添了不一樣的視角效果,那可以愉快地按下快門;如果發現闖入者對照片構成了不協調,那可以等闖入者離開再重新擺拍。
第二種情況就是照片已經拍好了,當發現闖入者與照片構成的場景不協調,可以通過後期處理去掉闖入者,如果發現闖入者對照片沒什麼影響,就當做是一種緣分,現實生活中不是有許多有意思的緣分這樣來的嗎,有些情侶發現曾經同框出現過。可以適當新增一些有趣的文字之類的調侃給照片潤色,突出主要人物場景。
總之,看情況而定,對闖入者的處理方法,在智慧手機或軟體,人人都會照片處理的當今,這並不是一個很難抉擇的事情。
-
5 # 普外微萌小護士
你好,首先先表達一下我的觀點:這樣的朋友不交也罷。
朋友是什麼?
我的理解就是,朋友就是有共同的語言,有共同的愛好,能夠時常約出來吃飯,喝茶,看電影,遊玩,在對方有困難的時候可以互相幫助的這樣一種關係。
很多人把朋友的界限變的很模糊,把同事也算作朋友,把點頭交也算作朋友。
我覺得同事就是同事,不是所有的同事都能算得上是自己的朋友。
打個比方,如果你從A公司去了B公司,還會和A公司的同事有聯絡嗎?還會一起約飯嗎?
這種有聯絡,有交流的朋友才算是朋友。
而在離開A公司以後再也沒有聯絡的人,只能稱之為同事了。
這就是我所認為的朋友的分界線。
我覺得朋友之間是相互的,沒有一味的付出,也沒有一味的索取,就像夫妻關係一樣。所以這類朋友不交也罷。
-
6 # 哈哈根222
要不要做只有你自己知道,首先你很聊解你的朋友,他是怎樣的脾氣他是什麼樣的人,你都比我們瞭解,我們不瞭解他的為人我們只是從你問的問題來回答你,從你的問題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他這樣的人不可交,但是你知道他是怎樣的人,要不要做朋友還要你自己說了算
回覆列表
禮記有云: “同門為朋,同志為友”,即跟從同一個老師學習的人為“朋”,也就是今天所說的“同學”;志同道合的人為“友”,也就是今天的“同志”。可見,朋友的原意主要是指志趣相同的人。而後來,朋友一詞已經被泛化,只要是“熟人“,差不多都是朋友了!而且在很多人看來,這個朋友更多的不是因為志趣相投,而是利益相關!
誠然,按照馬克思他老人家“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理論,作為朋友的上層建築也是不能脫立“物質”這個基礎的。有俗語“君子之交淡如水”為證,朋友之間的情誼再純潔,把物質看得再淡,也是要有“水”作為其存在基礎的。
這個友情存在的基礎不是放在那裡不動的,而是在朋友雙方之間相互流動的,所謂“來而不往非禮也!”禮物再輕,“千里”也是要有“鵝毛”相送的;對方則要以禮相“往”,贈之以錦鍛的。
因而,我以為,世上不存在純粹的朋友關係,更不存在單方的利益索取!“為朋友兩肋插刀”是朋友對你曾經付出幫助的回報!
現在,現實中有不少人,樂於交友,但這個交的方式是“一桌同餐”“一面之交”就成為朋友。我們承認有“一見鍾情”“相見恨晚”的朋友,但是,如果僅是“同桌共過餐”,“同車共過路”,“根本都不理解自己”,這樣的人,怎麼能算得上朋友呢?
即便他把我們當成朋友,第一次有困難的時候,作為尊重,我們不得不幫一把,但是,若是他把我們的幫助當成“應該”,並沒因此而加深彼此之間的瞭解,更沒有“禮尚往來”,幫助過我們,甚至關心過我們,那就更不能算是朋友了!
進而,他只要有“困難的時候總是找我,我一不幫,就翻臉”這樣的人,實際上根本沒有把我們當朋友,只是把我們當成“僕人”或“伺者”,只想從我們這裡獲取物質利益。這樣的人,就更不是朋友了!
但這樣的人卻深諳普通人“要面子”之弱點,一但得不到利益,就拿“翻臉”“斷交”來要挾。對於這種人,我的態度是遷就不得的,與這種人“斷交”也沒有什麼不好看的,因為“朋友之臉”其實是他“撕破”的,或者他根本就沒有過“朋友之臉”!對於這樣的朋友,“該翻臉時就翻臉”,沒有絲毫的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