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貓咪叫小N
-
2 # 劫波天狼
我先問個問題,有個乞丐很可憐,每日在橋下睡覺,街上討飯。這時有個男子動了惻隱之心,每日都給這個乞丐帶個饅頭吃,這樣一過數年,乞丐每次見到男人都很期待他給的饅頭,雖然其餘兩頓還要去討來吃,可這白送的不必乞討得來的一頓彷彿吃起來更香甜呢。有一天夜晚,乞丐在橋下正準備睡覺,這時一個打扮時髦性感妖嬈又喝得有些醉的女郎路過看到了乞丐,不知是不是酒後性格更豪放,女郎竟然在乞丐面前搔首弄姿,一邊笑一邊看乞丐欲求不能的尷尬表情,覺得洋洋得意。就在女郎賣弄完風情調戲完乞丐滿足了充分虛榮心準備走時,乞丐忽然撲了上來,拉住女郎往橋洞裡鑽,女郎大驚失色,妄圖掙扎逃跑,不過身單力薄,最終被乞丐姦汙,後來女郎報了警,請問警察是否該把每日給乞丐一頓饅頭吃的男人抓起來判刑?
-
3 # 貓也行首先,關於餵養流浪貓有沒有錯?是否需要負責任?並不!!
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小區裡養貓養狗的家庭很多,流浪貓狗也與日俱增,有的人可能因此嫌棄它們對環境造成破壞,再加上最近的疫苗事件,更是將流浪貓狗、餵養的愛心人士當成罪魁禍首。此時我們關注點不應該是,為什麼會有假疫苗?假疫苗事件問責單位和人是誰?平時對孩子及家人的教育是否得當?流浪貓並不會輕易攻擊人,相反,因為長期流浪及人類的仇視,它們是懼怕人類的,出來覓食一般也是晚上。被抓,會不會是主動招惹?是的話,有什麼臉讓別人為你負責的?如果按照這個理論,吃飯被魚刺卡到,要把養魚的人拉出來賠償咯。
而餵養流浪貓,是個人行為,流浪貓有錯麼?誰願意出生在冬天嚴寒無食夏季炎熱無水,身邊危險重重的環境中呢?流浪貓狗變多,是愛心餵養人士的錯麼?可能有一點點促進作用,歸根結底還不是棄養人的責任。說白了,這些流浪貓狗都是被人棄養的!
買回來的時候捧在手中當“兒子”“孫子”,扔的時候視如草芥,從未當成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而這種遺棄會讓貓貓狗狗生病、餓肚子、虐殺、捕殺,養寵物和養孩子一樣,需要的是耐心和責任,如果沒想好,請別招惹它們!
其次,流浪貓狗數量增多,是誰的責任呢?1990年世界動物保護協會(WSPA)和世界衛生組織(WTO)擬定了一個綜合管理流浪貓狗的計劃框架,供世界各國參過,具體如下:
1)建議政府和社會對流浪貓狗的種群數量和健康狀況進行一個正確的綜合評估;
2)指定清晰、可操作的法律條文,確定對流浪動物人道控制負責的政府部門;
3)對寵物進行註冊和標記,確定主人以負責的方式養寵物,減少遺棄寵物的行為;
5)控制對流浪動物的飼餵點,清除可能帶來問題的飼餵點,減少流浪物動物與社群及公共健康之間的衝突;
6)鼓勵絕育,降低所有貓狗的繁殖能力,包括家養的貓狗;
7)管理和引導寵物市場,鼓勵主人長期責任的擁有寵物,而不是短期擁有;
8)教育公眾,讓更多的人意識到流浪動物的問題,並參與到管理工作中。
世界衛生組織的這套方案,看似簡單執行起來困難重重。政府角度我們不予置評,從個人角度的約束及管理確實是亟待解決的:
1)不要遺棄動物,這要求人們在沒有準備好的情況下,不要隨意收養寵物。養寵物是一件充滿責任的事情,一時興起的收養和最終遺棄,會對動物和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2)不要購買名貴品種的貓狗,儘量收養需要幫助的寵物。對名貴品種的追捧,會導致針對市場的養殖,最終導致種群數量增加。在價格下降時,會造成養殖場及個人對動物的遺棄,藏獒的慘痛例子還歷歷在目。
3)透過民間自發組織的力量,進行抓捕、絕育、免疫、放歸或者收容的方式,控制流浪動物的數量。
4)善待你的寵物,不要讓它成為一個流浪者。動物不是供我們支配的奴隸,是朋友、家人。
我一直在餵養流浪貓,而且會一直餵養,幫助它們,就是幫助人類自己。它們攻擊了人類,不是動物的錯,因為它們是按照自己的自然的方式生活,最終造成這樣的局面是人類不負責任的行為!
-
4 # 卡卡116150716
說實話,流浪貓你不去撩它,根本不可能主動傷人。流浪貓看到生人躲都來不及,99.99%被流浪貓抓的人全都是主動招惹的。
如果不是很熟悉或者瞭解的話。千萬不要覺得流浪貓溫順可愛,就上去摸或者是餵食。貓這種動物性格獨立即使是自己家養的,也有可能會抓傷主人。更別說是外面流浪的貓,性情脾氣都是很古怪的。
我也喂流浪貓,但我不提倡跟他們接觸。我都是把食物放下立馬就走,絕對不跟他們多接觸一秒鐘。給它們餵食是說說明你有愛心,但是跟他們多接觸就是對自己的安全不負責。
由於前段時間颱風的關係我收留了兩隻母貓和一隻小奶貓,準備等小奶貓能吃貓糧後再自家窗戶外搭建一個貓籠供它們以後避雨用,也可以吧餵食點固定在貓籠旁邊,但是小區裡的孩子也很喜歡這些貓咪,有時會逗貓玩,如果被貓咪抓傷或咬傷,我需要為此負責嗎?
回覆列表
首先有一點要確定,嗯,這個流浪貓抓傷人是這個流浪貓主動去抓人,還是人去招惹貓,然後把貓惹急了,然後被抓。
如果是貓主動抓人,有可能是貓會有一些疾病,這種貓可能是需要捕殺。
但是很多情況是因為人逗貓,這種問題可能更多的是出在人上,而不是貓。
作為餵養流浪貓的人,並不擁有流浪貓,對流浪貓也沒有權利和義務,所以如果因為人逗貓造成被抓傷,餵養人是沒有義務賠償。
但是餵養流浪貓和散養貓必須要區分開,如果在自家的窗臺下進行餵養,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認識你的散養,如果發生抓傷事件,會需要你負責。如果只是在公園的角落,小區裡離人比較遠的角落裡給流浪貓投食,就不存在負責任的問題。
這只是各個人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