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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執中b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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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落葉無聲176479452
物業憑什麼要徵收取暖費?取暖費不是交給熱力公司嗎?就算物業代收,物業也沒有權利私自徵收取暖費啊!起碼要有熱力公司的相關批文或者是依據,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向沒有入住的業主私自收取百分之五十的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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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ater田4410
分戶供熱如果不需要供熱取暖,就不用交什麼過熱費,蹭熱費的,與法無據。如果硬要收取這些費用,那就讓他們出示有關國家法律。有法可依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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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張天獅8123456789
蹭熱費應該收30%吧。如果一棟樓有幾家不交費,暖氣管道和樓層之間都會分散熱量。增加其它業主的採暖效果,這個蹭暖費收上來再分給那些交費的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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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管閒事的膽小人
人民日報去年10月份兒發生強烈譴責,物業公司 收取不使用暖氣業主的蹭暖費也叫餘熱費 ,物業公司強制收取業主餘熱費 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也沒有法律支援,也不會得到法律支援。所以人民日報強烈譴責這種強買強賣,強迫交易行為 。這張照片就是人民日報發出的聲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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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勝東21
暖氣從空置房子過要收蹭暖費:那就應給空置房主過暖費:你的暖氣從人家經過:又沒經人家同意:強行從空置房主家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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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燕南飛96548036
傻逼問題!
取暖費由熱力公司收取,和物業有什麼關係?物業會收嗎?況且是向沒有取暖的人非法懲收。不知提這個問題是你閒的蛋疼還是物業閒的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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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增廣賢6668712857269
既然是不住了,也就是說不會經常開門,甚至是在整個取暖期都不會開門。這種情況下熱量損失就相對少得多,交100%的取暖費明顯不合理,至於交多少國家應有規定。現在收多收少都是熱力公司說了算,這是壟斷行為,是霸凌。房產屬於私有財產,供熱公司透過私人房間也屬使用私人財產。
供熱公司收取的“初裝費”,按常理每個使用者都應是持股人,有分紅的權力,但供熱公司自始至終都隱瞞這種事實(正如過去家庭安裝固定電話一樣)。壟斷企業自定政策,強制執行,這是對客戶的欺凌。
對冬季不居住的居民應減少取暖費是合情合理的要求,並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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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沙漠胡揚
徵收百分之五十算低的了,蘭州市收百分之七十,如不申請,要全收,並罰款。怎麼算合理?業主為弱勢一方,物業是團隊,業主為個體,無對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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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不凡餅乾Qz
分戶計量,憑什麼徵收取暖費,不住的樓房和取暖費有毛關係,按此邏輯,還應該收蹭電,蹭水,蹭氣費,你家有不花的錢,也應該徵收費用嗎?分戶計量的目地是為了節約能源,暖氣又沒有進戶,憑啥收取暖氣費?如果收蹭暖費,那就得收蹭涼費,這個費又得怎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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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與否要看具體情況。
各地市對此有不同規定,多數城市對空置房的業主要收取百分之三十左右的"基礎熱費"。或者叫過熱費、蹭熱費。這只是對公網取暖而制定的地方性制度。
但是對小區自採暖的收費,由於供暖成本高,在空置房較多的情況下嚴重影響採暖效果。所以對基本熱費收取標準定的高了些,只要能覆蓋成本、不牟暴利就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