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歷史百川
-
2 # 青牛書屋
奴隸的定義是:階級社會中受壓迫、剝削、役使的沒有人身自由的人。
具體表現有被作為財產而不是人,可以被隨意買賣
以這樣的精確定義,我們不難發現在秦漢兩代的史料中奴隸是廣泛存在的。這些奴隸雖然身份各異,但都可以被當作財產買賣。王莽在談及奴婢時就提到:又置奴婢之市,與牛馬同欄。
1 是戰爭俘虜
2 是因為生活所迫而賣為奴的
3 是奴隸們生育的後代
4 是因犯罪變成奴隸
如果看清這些真相,將漢朝算為奴隸大國就是順理成章的事
-
3 # 子由拍案驚奇
開宗明義的說,漢代奴隸確實不少。然後我們在看奴隸的定位,在新華字典中,奴隸的定義是;
“階級社會中受壓迫、剝削、役使的沒有人身自由的人”。
這個對奴隸定義的核心就是沒有人身自由,屬於財產,是被物化了的,喪失了人的社會屬性。
然後我們縱觀秦漢這兩個朝代,這樣的人群廣泛存在,只不過名稱各異,可以稱之為奴,可以稱之為婢,也可以稱之為僮,臣、妾也包含在內。
這些人等,雖然稱呼各異,但是有一個共同特點,都能當做財產買賣。
史料記載,名田宅妾以家次”。
意思是說,秦代的時候,就把妾與田宅等物件並列,做為軍功獎勵的獎品。
那麼,我們只看漢代,就有出土文物中的漢簡和碑文,都記載了漢朝將奴隸作為財產與牲畜田產等同,還標註了價格。
《漢書文帝紀》所載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為庶人。《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置後律》中規定主人死後無合法繼承人,可免奴隸為庶人的規定都反映了奴隸比平民更低等,身份無法自由變更。
由此可見,至少在漢代,奴隸確切的存在於中國社會之中。
那麼,漢朝奴隸的人數有多少呢?《漢書貢禹傳》中記載,貢禹曾和漢元帝說,說中央控制的奴隸中僅無事可幹的閒奴就達到10萬餘人,希望將他們免為庶人。
《漢書景帝紀》記載,在漢景帝的時候,在大西北,養馬的官奴就有3萬餘人,王莽的時候,對私自鑄錢的人打擊很厲害,曾經一次就把10萬多私自鑄錢的人貶為奴隸。
在漢哀帝的時候,對私奴的擁有數量,曾經具體做出過規定;
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奴婢百人,關內侯、吏民奴婢三十人。
而西漢的吏員,自佐史至丞相12萬零285人,諸候王奴婢28人,列侯奴婢120人。
據專家考證,公元156年的時候,正值漢桓帝時期,全華人口5006萬。而奴隸總數可達到1347萬。
二, 生活所迫賣身為奴者。
三, 奴隸的後代。
四, 犯罪為奴者。
既然漢代有這樣多的奴隸,那麼,漢朝是奴隸社會嗎?
漢朝不是奴隸制社會。
首先,我們不能混淆這樣一個概念,那就是不能把“奴隸社會” 和“奴隸制度” 混為一談。
春秋戰國時期隨著井田制出現和發展,中國從奴隸社會逐步發展到封建社會,開始出現依附土地的農民(平民階層),但奴隸並沒有消失,主要以官奴形式存在(戰俘、罪犯、異族人變為奴隸),也有私奴(地主、商人、富農的家奴)進入漢代,豪強兼併土地造成農民破產,不得不賣身為奴。
歷史學家認為,中國奴隸制度正式形成於公元前11世紀,秦朝統一六國之後結束,始自周朝建立,止於秦滅六國。
所以,再次說明,漢朝雖然有大數量的奴隸存在,有著官、私等多方的蓄奴形式存在,但是,它只是奴隸制度的尾音,而斷然不能證明漢朝是奴隸制社會。
這是科學縝密的歷史學結論,有著歷史、考古、文獻典籍支援的定論。
回覆列表
自秦始皇開始,中國就由奴隸社會進入了封建社會。這一點雖然有爭議,但是大部分的人都認為中國的奴隸社會是在夏商周三朝。
在我們的歷史課本上也寫著:秦漢時期中國社會已經成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社會。但是,漢代社會中存在著奴婢這樣一個特殊的階級群體,雖然不叫做奴隸,但是和奴隸幹著差不多一樣的事情,這就耐人尋味了。
奴隸是什麼?在夏商周時期,奴隸沒有任何的人身自由,他們是奴隸主的私有財產,隨奴隸主任意支配,連掌握自己生死的權力都沒有。一定程度上來說:他們就像是一個會說話的工具。
這種情況到了漢朝,雖然有所改善,但是依然存在奴隸的另一種存在形式:奴婢。《 漢書 · 景帝紀 》中這樣記載:“ 大僕牧師諸 苑 三十六所 , 分佈北邊西邊 , 以郎為苑監官 , 奴婢三萬 人 , 養 馬三十萬匹 ”。一直到清朝末期,也有奴才這一說法。
所以,是否是奴隸社會不能以社會存在奴隸這個群體下定論。
查閱資料,封建社會和奴隸社會的區別:主要的區別是在土地的所有權上,這和社會上存在沒有存在奴隸並沒有直接關係。
封建社會:地主擁有土地,僱用農民生產,農民交地租後可以留一部分糧食,農民是社會的最低階級。
奴隸社會:土地由國君所有,在農民之下還有奴隸這一階級,二奴隸就是社會最底層,這也就是經常說的那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真實意思。
東印度公司販賣奴隸到世界各地,難道存在奴隸這個階級群體,社會就退回奴隸社會了麼?答案是否定的,所以,漢朝存在奴婢(奴隸),卻並不是奴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