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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情Q隨緣

    為小企業買份“工資保險”

    小企業欠薪保障金,就是小企業的一種員工工資保險制度,所以有些概念一定要弄清。

    “小企業”在這裡的定義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過的,人員在300人以下的企業。一般而言,只要是在上海的小企業都應該參加。當然也有例外,有兩類企業可以暫不參加:一是符合《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中大中型企業標準的;二是市級經濟開發區管理單位。

    “欠薪”,指的是保障範圍,包括:①企業應付而逾期未付的工資;②企業未繳足的社會保險費。

    “保障金”在這裡要解釋的是保障條件。所謂欠薪保障,並不是說一個或者是一批職工被拖欠工資了,就馬上可以來要求墊付。它的墊付(也可理解為“理賠”)有一定的申請條件。主要是指:一、企業因歇業、宣告破產進入清算程式,但資產暫時無法變現,或其資產不足以償付欠付工資或欠繳社會保險費的。二、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隱匿,停止經營而形成以上相同後果的。

    繳費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小企業要成為欠薪保障金制度的保護物件,要盡的唯一義務是繳費。每年繳一次,原則上講就是一個員工一個月的工資,工資標準是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具體地介紹,分四個標準,可稱為新一檔,老三檔。新一檔,新企業,繳費是平均工資的30%。老三檔是指老企業按用工人數分,100人以下一檔,繳平均工資的60%,100-200人的,按平均工資80%繳;200-300人的,按100%繳。

    如果按今年繳費標準算,去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是1623元。一個新企業,無論多少員工今年只要繳486.9元;老三檔的,則分別繳973.8元,1298.4元和1623元,都在成本費列支。這就是企業的“保費”,繳了就可以享受保障了。

    就像人們生活中的投保一樣,當然並不希望真的有意外發生。但是如果真的發生了符合小企業欠薪保障的條件和範圍的意外,可以享受什麼權利呢?一、保障金辦公室會根據企業現有勞動合同關係的員工人數和實際情況核定墊付企業欠發的工資和欠繳的社會保險費數額。人數最多不超過300人(因為你的投保人數本來就不超過300人),核發數額可達6個月,墊付的月工資標準按本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確定,墊付的社會保險費(含單位及個人繳費部分)繳費基數按本市月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確定,最長也是墊繳6個月。

    如果一個300人的小企業,繳了5年保障金(約為7000多元,按今年標準計,以下測算方法相同),那麼如果5年後在發生欠薪意外時,保障金將墊付多少呢?大約是96萬欠薪和不到44萬的欠繳費,共140萬左右,“賠率”是夠高的。

    一個不算多餘的提醒

    設立小企業欠薪保障制度,是市政府為促進小企業健康發展、暢通小企業市場進出渠道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的一次重要舉措,應該是一件利民為民的大好事。

    有一個現成的小例子。一個姓吳的小姐,在一家小公司任職,被拖欠8個月的工資後,法人突然逃匿。於是,她去打官司,法院也判她勝了,但無法執行。後來,她偶然在帳冊中看到一張“上海市小企業欠薪保障金專用收據”。開始不知道怎麼回事,經多方諮詢,才知道自己公司是繳過欠薪保障金的,於是找到欠薪辦公室。辦公室核實後,讓她領回了3210元欠薪補償。

    但是,我們對於求職者要提個醒,有一些小企業的老闆、經營者似乎另有算盤,對參加“小企業欠薪保障金”的積極性不高,有的千方百計想逃避。事實證明,越是這類企業,經營風險也越大。所以如果一個普通勞動者,要避免發生辛辛苦苦卻一無所獲的倒黴事,請一定要注意關心一下,你想去打工的這個小企業是否繳納了“小企業欠薪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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