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鄉鎮政府的職能: 1、制定和組織實施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劃,制定資源開發技術改造和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組織指導好各業生產,搞好商品流通,協調好本鄉與外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抓好招商引資,人才引進專案開發,不斷培育市場體系,組織經濟執行,促進經濟發展。 2、制定並組織實施村鎮建設規劃,部署重點工程建設,地方道路建設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的管理,負責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政、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綜合性工作,維護一切經濟單位和個人的正當經濟權益,取締非法經濟活動,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4、按計劃組織本級財政收入和地方稅的徵收,完成國家財政計劃,不斷培植稅源,管好財政資金,增強財政實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設,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提倡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破除陳規陋習,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 6、完成上級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派出所的職能: 1、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負責維護轄區治安秩序; 2、負責管理常住戶口、暫住戶口,受理常住戶口的變動登記和暫住戶口的申報登記; 3、負責居民身份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對一般違法人員的幫教工作,組織落實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4、負責對依法判處管制、緩刑以及假釋、監外執行、保外就醫的犯罪分子的監督改造; 5、負責建立健全基層治安保衛委員會負責對治安保衛委員會培訓和業務指導,搞好治保會例會制度,積極推行治安保衛責任制; 6、負責建設治安聯防隊和治安巡邏隊伍,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形成全方位的安全防範網路; 7、負責接待來信來訪,受理群眾的檢舉、報案、控告,及時查處治安案件,就地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協助有關部門偵破重大政治、經濟、刑事案件; 8、負責對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 9、負責對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10、負責協助黨委、政府對不穩定因素進行排查; 11、負責各類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12、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一、鄉鎮政府的職能: 1、制定和組織實施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劃,制定資源開發技術改造和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組織指導好各業生產,搞好商品流通,協調好本鄉與外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抓好招商引資,人才引進專案開發,不斷培育市場體系,組織經濟執行,促進經濟發展。 2、制定並組織實施村鎮建設規劃,部署重點工程建設,地方道路建設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的管理,負責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政、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綜合性工作,維護一切經濟單位和個人的正當經濟權益,取締非法經濟活動,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4、按計劃組織本級財政收入和地方稅的徵收,完成國家財政計劃,不斷培植稅源,管好財政資金,增強財政實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設,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提倡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破除陳規陋習,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 6、完成上級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派出所的職能: 1、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負責維護轄區治安秩序; 2、負責管理常住戶口、暫住戶口,受理常住戶口的變動登記和暫住戶口的申報登記; 3、負責居民身份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對一般違法人員的幫教工作,組織落實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4、負責對依法判處管制、緩刑以及假釋、監外執行、保外就醫的犯罪分子的監督改造; 5、負責建立健全基層治安保衛委員會負責對治安保衛委員會培訓和業務指導,搞好治保會例會制度,積極推行治安保衛責任制; 6、負責建設治安聯防隊和治安巡邏隊伍,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形成全方位的安全防範網路; 7、負責接待來信來訪,受理群眾的檢舉、報案、控告,及時查處治安案件,就地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協助有關部門偵破重大政治、經濟、刑事案件; 8、負責對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 9、負責對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10、負責協助黨委、政府對不穩定因素進行排查; 11、負責各類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12、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