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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星星147807859

    繼承人之外,對被繼承人盡主要扶養義務,可以參與分配。不過你得要求得舉證,否則繼承人辦理繼承,相關部門可能未了解到其他人扶養問題。

  • 2 # 末等市民

    籤個扶養遺贈協議並且公正,將來老人去世後就必須有你一份或者全部的遺產,看協議怎麼簽了。一般人不愛辦這些法律手續,沒事是沒事,萬一有了爭議講不清說不明弄不好費勁照顧半天遺產沒拿到還落一肚子氣生,哪如有個協議呢,即便不成文,找幾個見證人有一份口頭協議也行啊

  • 3 # 律師馬學斌

    可以參與遺產分配,但應籤遺贈扶養協議,千萬不要因為麻煩而不去籤,要籤而且要有專業機構的人指導你籤。如果是大城市去找社群問問,社群一般會有公益性質的機構收費都不高甚至不收費,小一點的城市可以去公證處公證。

  • 4 # 繁夫素子

    對於這個問題,老農我來談談自己的看法。

    沒有看到這個問題之前,對於扶養的理解,老農我還是比較模糊的,可以說不太準確。

    舉個例子,前些年老農所在村莊有這麼一位老人,沒有子女,沒有兄弟姐妹。只有五間大瓦房,二畝良田。老人晚年間,照顧老人的是一名同姓的晚輩。老人去世以後,這位晚輩自然“繼承”了這位老人的全部財產。老農認為,類似這樣就叫扶養。在老農的世界觀中,子女給父母養老,這叫贍養;父母養育子女,這叫撫養。

    看到問題以後,為了保證答案的準確、科學,給提問者正確的引導。所以特意查閱相關資料。才發現自己的理解有些不太準確的地方。

    所謂扶養,廣義的扶養是指一定範圍的親屬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權利義務。它沒有身份、輩分的區別,是贍養、扶養、撫養的統稱·即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和平輩親屬間的扶養。狹義的扶養·專指夫妻之間和兄弟姐妹等平輩親屬之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權利義務。東歐一些國家的立法採用狹義說。中國現行《婚姻法》採用狹義說。

    當然可能大家看了以上官方的解讀還是有些疑問,尤其是像題目中提到的扶養以後的繼承問題。類似父母養育子女、子女贍養父母,親戚之間互相扶養,之後的相關繼承問題都容易解決。

    但是,如果兩個沒有關係的人,一方扶養了另一方,那麼能不能享受到相應的扶養權利呢?老農是這樣考慮的。任何國家的治理都是道德和法律二者相互存在基礎上的治理。對於我們國家目前現狀來說,依據道德維繫社會穩定的可能性還不是很大。所以更多的依靠的是法治。既然是法治,那麼有法可依,任何事務都需要法律依據即證據的存在。

    所以,如果你想要得到扶養以後的相關權利,就需要找一個靠譜的機構,做一個扶養公證,以及之後的財產分配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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