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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軍武次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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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愛王星星
錯,第一和火力關係不大,第二和重力基本沒啥作用。之所以飛機能輕鬆炸燬坦克,主要是那時候的坦克防禦力並不強,很多坦克的頭頂部位鋼板很薄,飛機的炸彈很容易破甲,不像現在的坦克合金鋼板,二戰的飛機炸彈估計十幾發才能毀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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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戰壕
除了火力強大之外,還有一點就是飛機的機動優勢。
當時的戰機普遍都是搭載機槍加機炮作為主要武器,並且可以加裝火箭彈或者航空炸彈用來攻擊地面目標。雖然戰機的機槍和機炮很難擊毀敵軍坦克,但是其火箭彈或者炸彈卻是可以的。
二戰的飛機中,除了轟炸機、俯衝轟炸機,戰鬥機也能攜帶炸彈進行攻擊。而且這些炸彈還不僅僅是小型炸彈,也可以是重磅炸彈。比如二戰中美軍的P47戰鬥機,就經常被用來進行對地攻擊任務,其常用250磅或者500磅炸彈,用來進行攻擊。這樣的炸彈僅僅是不直接命中坦克,其衝擊波就能將其掀翻。
火箭彈也是如此,盟軍常使用炸彈加火箭彈的掛載形式來提升戰機的對地打擊火力,而且火箭彈相對於炸彈而言更好使用,容易瞄準。同時,火箭彈的裝藥同樣不少,能給坦克造成嚴重的傷害。而且由於飛機是從空中攻擊的,而坦克等的頂部裝甲很是薄弱,這就更容易將其擊毀了。
飛機的機動優勢也有很大的好處,對於飛機來說,沒有瞄準好完全可以繞回再進行攻擊,而且風險高的話,大可以直接逃之夭夭。因此坦克十分被動,完全就是待宰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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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軍武次位面
先說結論吧,二戰時期的軍用飛機“理論上”都可以炸燬地面目標,但是“實際上”要做到並不容易。
說“理論上”都可以炸燬地面的裝甲目標,主要指的是二戰時期的軍用戰術飛機基本上都具備攜帶無制導航空炸彈的能力。諸如美軍的經典機型P-40、P-47和P-51,還有海軍的F4F、F6F與F4U,都可以在機翼掛架上攜帶2枚100lb/250lb無控重力炸彈,個別機型比如海軍的富有特點的F4U“海盜”式戰鬥機還可以攜帶8枚30毫米無控火箭,既可以打擊空中的大型目標又可以打地面目標糊日本鬼子一臉;而日軍的飛機儘管結構強度普遍比較捉急,但是在攜帶炸彈方面倒也將將就就,比如著名的零戰A6M5型就可以攜帶2枚100公斤的小炸彈,二戰末期誕生的堪稱妖孽的中島Ki-84c“疾風”則可以攜帶2枚250公斤炸彈。
▲F4U“海盜”
這些重力航彈普遍填裝有數十公斤烈性炸藥,其殺傷力遠大於無炸藥填裝的坦克穿甲彈,只要丟到地面裝甲目標的附近,爆破的衝擊波就極有可能將坦克掀翻,對坦克內部成員造成震傷內出血。如果直接命中坦克,那麼劇烈的爆炸就有可能將坦克直接拆成零件狀態,一波流把坦克帶走。
▲手槍打坦克?
▲不存在的!
但是,儘管理論上“很簡單”,但是實操起來就複雜了。很簡單,二戰時期的對地攻擊還不存在精確制導的概念,英美盟軍的部分戰略轟炸機好歹還安裝了比較先進的諾頓投彈瞄準器,理想條件下可以保證數米到數十米不等的轟炸精度,戰術飛機的對地攻擊很大程度上就是靠拼人品了——冒著被敵軍高射炮或高射機槍糊臉的危險衝下去俯衝攻擊也只能憑藉光學偏移瞄準器進行不靠譜的投彈瞄準,如果要保證安全留在高空進行水平轟炸那更是什麼也別想炸中。在這種條件下,要駕駛戰術飛機命中坦克那麼一點點大的點狀目標,對於大多數戰鬥機飛行員來說,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即便是經過針對性訓練的俯衝戰術轟炸機駕駛員,要想一次俯衝就能攻擊,次次攻擊都能命中坦克,也得人品逆天才能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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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最愛王星星
錯,第一和火力關係不大,第二和重力基本沒啥作用。之所以飛機能輕鬆炸燬坦克,主要是那時候的坦克防禦力並不強,很多坦克的頭頂部位鋼板很薄,飛機的炸彈很容易破甲,不像現在的坦克合金鋼板,二戰的飛機炸彈估計十幾發才能毀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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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戰壕
除了火力強大之外,還有一點就是飛機的機動優勢。
當時的戰機普遍都是搭載機槍加機炮作為主要武器,並且可以加裝火箭彈或者航空炸彈用來攻擊地面目標。雖然戰機的機槍和機炮很難擊毀敵軍坦克,但是其火箭彈或者炸彈卻是可以的。
二戰的飛機中,除了轟炸機、俯衝轟炸機,戰鬥機也能攜帶炸彈進行攻擊。而且這些炸彈還不僅僅是小型炸彈,也可以是重磅炸彈。比如二戰中美軍的P47戰鬥機,就經常被用來進行對地攻擊任務,其常用250磅或者500磅炸彈,用來進行攻擊。這樣的炸彈僅僅是不直接命中坦克,其衝擊波就能將其掀翻。
火箭彈也是如此,盟軍常使用炸彈加火箭彈的掛載形式來提升戰機的對地打擊火力,而且火箭彈相對於炸彈而言更好使用,容易瞄準。同時,火箭彈的裝藥同樣不少,能給坦克造成嚴重的傷害。而且由於飛機是從空中攻擊的,而坦克等的頂部裝甲很是薄弱,這就更容易將其擊毀了。
飛機的機動優勢也有很大的好處,對於飛機來說,沒有瞄準好完全可以繞回再進行攻擊,而且風險高的話,大可以直接逃之夭夭。因此坦克十分被動,完全就是待宰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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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吧,二戰時期的軍用飛機“理論上”都可以炸燬地面目標,但是“實際上”要做到並不容易。
說“理論上”都可以炸燬地面的裝甲目標,主要指的是二戰時期的軍用戰術飛機基本上都具備攜帶無制導航空炸彈的能力。諸如美軍的經典機型P-40、P-47和P-51,還有海軍的F4F、F6F與F4U,都可以在機翼掛架上攜帶2枚100lb/250lb無控重力炸彈,個別機型比如海軍的富有特點的F4U“海盜”式戰鬥機還可以攜帶8枚30毫米無控火箭,既可以打擊空中的大型目標又可以打地面目標糊日本鬼子一臉;而日軍的飛機儘管結構強度普遍比較捉急,但是在攜帶炸彈方面倒也將將就就,比如著名的零戰A6M5型就可以攜帶2枚100公斤的小炸彈,二戰末期誕生的堪稱妖孽的中島Ki-84c“疾風”則可以攜帶2枚250公斤炸彈。
▲F4U“海盜”
這些重力航彈普遍填裝有數十公斤烈性炸藥,其殺傷力遠大於無炸藥填裝的坦克穿甲彈,只要丟到地面裝甲目標的附近,爆破的衝擊波就極有可能將坦克掀翻,對坦克內部成員造成震傷內出血。如果直接命中坦克,那麼劇烈的爆炸就有可能將坦克直接拆成零件狀態,一波流把坦克帶走。
▲手槍打坦克?
▲不存在的!
但是,儘管理論上“很簡單”,但是實操起來就複雜了。很簡單,二戰時期的對地攻擊還不存在精確制導的概念,英美盟軍的部分戰略轟炸機好歹還安裝了比較先進的諾頓投彈瞄準器,理想條件下可以保證數米到數十米不等的轟炸精度,戰術飛機的對地攻擊很大程度上就是靠拼人品了——冒著被敵軍高射炮或高射機槍糊臉的危險衝下去俯衝攻擊也只能憑藉光學偏移瞄準器進行不靠譜的投彈瞄準,如果要保證安全留在高空進行水平轟炸那更是什麼也別想炸中。在這種條件下,要駕駛戰術飛機命中坦克那麼一點點大的點狀目標,對於大多數戰鬥機飛行員來說,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即便是經過針對性訓練的俯衝戰術轟炸機駕駛員,要想一次俯衝就能攻擊,次次攻擊都能命中坦克,也得人品逆天才能做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