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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歷史江湖

    古代官員早朝遲到,是一項頗為不輕的嚴重罪名,以至於被堂而皇之寫入法律,會受到扣發工資或者苦刑、勞役等形式的嚴厲處罰。因此一般情況下很少有人敢蓄意遲到。

    一、早朝在古代的重要性

    古代皇帝不論本性如何一般都會非常注重自己的外在形象。每天按時早朝,會給天下百姓樹立起“勤政憂勞”的高大形象,便於鞏固皇權統治。因此歷代皇帝們大都樂此不疲。

    皇帝都能做到按時早朝,身為大臣自然不能落後,經常早朝遲到,且不論是否影響公事,一來會失去皇帝信任與歡心,二來會影響自己的仕途升遷,因此按時早朝對大臣們也非常重要。

    二、萬一早朝遲到了會受到怎樣的懲罰?

    正因為早朝如此重要,如果大臣遲到了,必定會受到嚴厲責罰。歷朝歷代的規矩輕重雖各有不同,但總而言之,都比現代的工廠公司的相關制度要嚴厲得多。下面以較有代表性的唐朝和明朝為例。

    唐朝:《唐會要》記載,“文武官朝參,無故不到者,奪一季祿”,遲到一次扣發三個月工資。另外《唐律疏議》記載,“諸官人無故不上及當番不到,若因暇而違者,一日笞二十,三日加一等;過杖一百,十日加一等,罪止徒一年半”。簡而言之,根據遲到的次數與頻率,會受到笞刑二十至一百的處罰,嚴重者甚至被撤職發配去服苦役。

    明朝:《大明律》規定,“凡大小官員,無故在內不朝參,一日笞一十,每三日加一等,各罪止杖八十”,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笞刑一十至八十。

    在如此嚴酷的處罰之下,大臣們早朝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會避免遲到,以免遭殃。古代等級制度的森嚴可畏由此可見一斑。

  • 2 # 入南風

    現在這個社會,上下班講究打卡,績效考核中還有出勤考核,一旦遲到了,就要被罰工資扣獎金[淚奔]古代的上朝,官員們上班也是不能遲到的,不然是要被罰的。

    古代官員上班時間很早,早上五點至七點是早朝時間,那麼就意味著官員要在五點之前到崗,算算路上和洗漱早飯的時間,差不多兩三點就要起床,家離得近的,可以稍稍在被子裡掙扎一會兒,家離得遠的可就相當悲催了。[哈欠][哈欠][哈欠]

    唐朝時,唐玄宗規定:“文武官朝參,無故不到者,奪一季祿。”就是說文武官上朝敢遲到的話,就扣你一個季度的俸祿。[泣不成聲][泣不成聲] 唐肅宗的時候:“朝參官無故不到,奪一月俸。”唐文宗:“文武常參官,朝參不到,據料錢幾每貫罰二十五文。”[錢][錢]

    在明朝時,無論大小官職官員,缺勤是要打板子的,嚴重的要打100大板。(這是要把人打死的節奏啊,不能缺勤,命沒了不說,屁股都要疼死。[黑臉][黑臉])

    有時候有大臣會稱病,不上朝。人吃五穀雜糧哪有不生病的。要是真的生病,是可以請病假的。但是也有無病呻吟,假裝稱病,要是被逮住了,懲罰是要加倍的。

    宋仁宗是歷史上難得的一個厚道仁慈的皇帝,也架不住幾十個官員謊稱生病不上朝的生氣啊,下令再有人生病不上朝,就派御醫去核實,真的生病就是生病了,假的生病…………(此處省略號,騙皇帝的後果,大家自行想象哈[黑臉])

    不過歷史上有一位牛人,已經不是上朝遲到這麼簡單了,直接曠朝不去了,一曠就是22年(也有說是30年的),這人牛就牛在他的身份:皇帝。萬曆20年到萬曆42年,這位皇帝都沒上過朝,主要原因是和大臣賭氣[吐舌] 。人是沒上朝,但權還是把著的,另外明朝的政治體制方面比較完善,再加上內閣首輔張居正,所以即使萬曆皇帝幾十年不上朝,每天的政事處理依然可以有條不紊的進行,政府機構執行還闊以。

  • 3 # 華夏地理志

    上早朝可不是一件輕鬆的事,三更天或者五更天就要準時趕到皇宮。並且,能夠上早朝的官員都是高級別,一般年齡偏大,早晨趕路是一件折磨人的事情。

    如果遲到了,該怎麼處罰呢?

    首先,皇帝自己遲到,或者曠工,頂多會被大臣從道德上謹慎的批評。清朝的皇帝都比較勤懇,上早朝都能堅持;但大部分皇帝是不能堅持的,比如明神宗幾十年不上早朝。

    對於遲到的大臣,要麼罰錢。《唐會要》記載,唐玄宗時期,官員遲到一次,罰俸三個月;唐肅宗時期,罰一個月;康熙時規定,常朝之日不朝的罰俸一個月,詐稱上朝的罰俸一年!一年白乾!

    要麼捱打,基本上是打屁股。《大明律》規定:早朝缺一天笞20小板,滿三天再加一等,滿20天仗打100大板。

    由於皇宮森嚴,上早朝的大臣不僅要起早貪黑,而且必須騎馬或者坐轎先到皇宮外,再等候、步行進宮。如此折騰,再碰上天氣不好、身體有病,有些大臣就會請假或者調休,以避免因遲到而受罰。

  • 4 # 阿琦說歷史

    現代人最煩啥?可能“上班打卡”能排到前幾名吧。馬路擁堵,上班遲到往往會成為常態,遲到的後果無非就是被領導訓責一頓或者是扣發工資、獎金。人們可能會好奇,在中國古代,大臣上朝的時間可比現在早九點上班的時間早多了,他們不遲到嗎?遲到了會怎麼樣呢?且聽阿琦來說一說吧。

    古代官員也有一套規定需要嚴格奉行,其中就有“清、慎、勤”的原則,其中的“勤”指的就是要按時上班下班。對於官員遲到,歷朝的懲治措施也很嚴苛,有時候可以說是五花八門。

    首先得看看大臣和皇帝的私人關係。俗話說:法理大不過人情,皇帝也是如此,如果你是皇帝的寵臣,但是卻一不小心遲到了,皇帝可能會網開一面,最多小聲訓責你一下,下次注意也就完了。

    如果大臣和皇帝的關係一般,不受寵,那處罰措施可就來了,第一種就是和現代扣工資一樣,罰錢,比如在唐朝,就規定“文武官朝參,無故不到者,奪一季祿。”遲到一次,直接罰三個月的俸祿,夠慘吧?更慘的還在後面,除了罰錢,還有打板子,比如明朝的制度是缺勤1天打20小板,每滿3天加一等,滿20天就要被打100大板。20大板或許還能忍受,但100大板應該能直接把人打掛了。明朝的廷仗制度有多可怕,大家可以看看《明朝那些事兒》,皇帝一生氣,直接打死幾十個大臣都是有的。

    當然,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有一種聰明人,發現自己要遲到了,直接回家,然後把遲到這天和自己的假期進行對調,事後再把調休申請上報內務府,這樣就避免捱打罰錢。當然,這種辦法也不是每次都能屢試不爽的。

    早朝有多麼痛苦呢?其實睡過頭也有情可原。歷朝歷代一般都有早朝,除了幾十年不見臣下的那種所謂“昏君”之外,早朝幾乎是每天都在進行的,當然,也有幾天一早朝或者幾天早朝休一天的制度,每個朝代的規定都不一樣,由於超出今天的問答範圍,阿琦不再贅述。

    我只說說早朝起早的那種痛苦,以明朝為例,早朝時,大臣必須午夜起床,穿越半個京城前往午門(看你是住在幾環了)。凌晨3點,大臣到達午門外等候。當午門城樓上的鼓敲響時,大臣就要排好隊伍,到凌晨5點左右鐘聲響起時,宮門開啟。百官依次進入,過金水橋在廣場整隊。官員中若有咳嗽、吐痰或步履不穩重的都會被負責糾察的御史記錄下來,聽候處理。通常,皇帝駕臨太和門或者太和殿,百官行一跪三叩頭禮。四品以上的官員才有機會與皇上對話,大臣向皇帝報告政務,皇帝則提出問題或者做出答覆。

    在大明洪武年間,朱元璋在早朝的時候,往往會找臣下的毛病,有的直接拉出去砍了,大臣們每次上朝都弄得跟上墳似的,散朝之後回到家裡,會和家人抱頭痛哭,慶幸自己又多活了一天,在這樣的高壓下,我估計是沒有人敢遲到的。當然了,你要是曹操這樣的位極人臣者,在皇宮裡騎馬帶劍也不會有人管,還哪會有人管你遲到不遲到呢?

  • 5 # 娛史精品屋

    古代早朝是朝廷大臣的固定上班時間。作為處理國家大事的辦公中心,肯定有一套嚴格的作息制度。

    既然是制度,就要遵守,違反的話肯定有相應的處罰措施。古代做官提倡三原則:“當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勤就是要勤快,不曠工、不怠工。

    關於古代皇帝的早朝制度。小編翻閱眾史籍,發現對皇帝早朝時間有明確記載的,最早是前68年漢宣帝親理國政,每五天一聽朝,這一制度後來“歷代通規,永為常式”,僅不多的王朝稍有變化。

    但是官員們就沒有這麼輕鬆。官員早朝天數是根據官銜等級來規定的,並且文、武官員也各有別。比如新舊唐書的《職官志》記載:

    文武官九品以上朔、望入朝;

    文官五品每日朝參,稱為"嘴參官”。

    武官三品以上,三日一朝。

    武官五品以上,五日一朝。

    對於早朝遲到或曠工的情況,皇帝有一定的自主權,但是也不是那麼隨意可以缺席。漢武帝就差點因早朝缺席被竇太后廢掉,幸虧在散朝的最後時刻趕到。當然一般沒那麼嚴重,擔心輿論影響而已。只有沒實權的皇帝,才會被按律執行。

    但是,眾大臣們遲到、曠工就不一樣了。輕則罰款,重則罰刑(以打板為主),這個由皇帝親自判罰。討皇帝歡心的臣子可能被說幾句就算了。其他一般都是要執行的。

    先看罰款的。《唐會要》卷二四記載唐太宗時:“文武官朝參,無故不到者,奪一季祿。”,肅宗時輕些,也要取消一個月的俸祿。一年才4個季度12個月,動不動扣一個季度或一個月薪資,那麼整個一年的生活立馬隨之失色。這遠比現在上班遲到嚴重。何況古代大臣上朝,幾乎都是五六點就要在朝廷外等候,三四點要起床洗漱,比現在高考生都起得早,看上去一點都不輕鬆。

    比罰款更嚴重的就是打板子、判刑。比如明朝,曠朝一天打20小板,滿20天罰100大板,100大板可以直接把體勢稍弱的人打沒。唐朝缺席滿35天的判刑一年。

    結束語: 所以千萬不要以為古代朝廷官員輕鬆自由,他們伴君如伴虎,遲到曠工一點兒不是小事。哪像我們現在遲到或曠工,大不了扣點錢或最多走人了事,何等的灑脫!

  • 6 # 明離子

    古代官員最講究的是“清、慎、勤”,這個“勤”字是僅次於清廉和謹慎的準則。

    所以大部分的官員還是能做到按時上朝的,但也不乏有遲到的,那麼上朝遲到的,該做什麼處罰呢?

    唐玄宗時期,早朝遲到一次,罰俸一季。到了唐肅宗時期,也改成了罰俸一月了;再到了唐文宗時,便成了罰25文錢了。

    但如果您真的認為,古代對遲到和如今一樣只罰錢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因為唐律中還有規定,凡遲到缺勤滿35天者,要徒刑1年,若是軍事重鎮官員,還要罪加一等。

    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是勞模,窮苦百姓出身的他對官員的管理是相當苛刻的,所以明朝對上朝遲到的處罰是這樣的:遲到缺勤一次,苔20。也就是說用小板子打。遲到3天加一等。就是要翻倍打板子了。如果遲到超過了20天,刑具都換了,改用杖了,而且是杖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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